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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營改增釋放更大改革紅利

發稿時間:2016-12-26 11:23:00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

  營改增作為(wei) 具有標誌性、引領性作用的重大改革,應以“咬定青山不放鬆”的精神持續推進,不能因為(wei) 取得初步成效而有所鬆懈。在抓好成果鞏固的同時,應密切跟蹤試點情況,對運行效果開展科學評估,不斷完善相關(guan) 政策措施,擴大減稅效應,更好釋放改革紅利

 
  全麵推開營改增試點,對企業(ye) 實施大規模結構性減稅,是2016年確保積極財政政策更加有效、著力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的重頭戲。財稅部門最近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營改增已發揮出明顯的減稅效果,改革紅利正在充分釋放,全年減稅5000億(yi) 元的目標將能夠實現。
 
  營改增的全麵推開,是我國應對經濟下行壓力采取的果斷、有力措施,改革成效的取得來自多方麵努力,包括政策設計時的周密妥善安排、政策執行時全力抓好落實、試點中及時完善政策。當然,也離不開企業(ye) 主動調整生產(chan) 經營、積極適應新稅製。
 
  除了減輕企業(ye) 稅負、激發市場活力,營改增在推動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的其他方麵也取得積極成效,對穩增長、調結構、擴就業(ye) 產(chan) 生重要促進作用,發揮出了完善稅製、促進現代服務業(ye) 等新動能成長、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等多重積極效應。
 
  全麵推開營改增試點取得重要成果,並不意味著增值稅改革的完成,這也是雖然全麵推開,營改增還被稱為(wei) “試點”的原因。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任務艱巨,營改增作為(wei) 具有標誌性、引領性作用的重大改革,應以“咬定青山不放鬆”的精神持續推進,不能因為(wei) 取得初步成效而有所鬆懈。在抓好成果鞏固的同時,應密切跟蹤試點情況,對運行效果開展科學評估,不斷完善相關(guan) 政策措施,擴大減稅效應,更好釋放改革紅利。
 
  財稅部門應繼續發揚“工匠精神”,把試點各項工作做實做細。比如,深入企業(ye) 開展政策輔導,幫助企業(ye) 調整經營策略、規範財務管理,用好用足增值稅抵扣機製;進一步改進和優(you) 化納稅服務,提高辦稅便利程度等,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裏”,使企業(ye) 在改革中擁有更多、更強的獲得感,更好發揮稅製改革的積極作用。
 
  完善增值稅製度是我國財稅體(ti) 製改革的一個(ge) 重要目標,在全麵推開營改增的同時,應不斷總結試點經驗,推動盡早建立科學完善的現代增值稅製度。國家已陸續出台和營改增相關(guan) 的政策措施。比如,國務院決(jue) 定調整中央對地方原體(ti) 製增值稅返還辦法,從(cong) 2016年起,由1994年實行分稅製財政體(ti) 製改革時確定的增值稅返還,改為(wei) 以2015年為(wei) 基數實行定額返還,對增值稅增長或下降地區不再實行增量返還或扣減。與(yu) 此同時,其他方麵的改革,包括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地方稅體(ti) 係的完善等,也應加快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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