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與政府改革創新
發稿時間:2016-12-21 16:38:49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高小平
大數據科技的興(xing) 起,是當今信息技術與(yu) 經濟社會(hui) 的交融發展,引發文字、數字、圖像、視頻等數據迅猛增長的產(chan) 物。世界上很多國家已把數據作為(wei) 基礎性戰略資源加以發展。在政府行政體(ti) 製改革、日常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中應用大數據,是落實創新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對於(yu)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政府現代治理能力,特別是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ou) 化服務具有重要意義(yi) 。
大數據推動簡政放權
行政管理要實現科學化、現代化,離不開智能化。推進行政體(ti) 製改革、深化簡政放權,要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的推動作用,打通“信息孤島”,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
為(wei) 打通行政部門信息壁壘提供新動力。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政府以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為(wei) 突破口,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長期以來形成的權力集中、職責分割、效能不高等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jue) 。簡政放權之所以艱難,一個(ge) 重要原因是在科層製行政管理架構中,政府部門之間專(zhuan) 業(ye) 分工過細,職能邊界成了信息壁壘,一項全局性政策被切割為(wei) 各自為(wei) 政的“地盤”。也就是說,政府的部門以及部門的一些下設機構成為(wei) 簡政放權的“最先一公裏”障礙,成為(wei) 束縛改革手腳的利益藩籬。清障破藩,應在強化督查機製、增強執行力的同時,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運用大數據的儲(chu) 存方式和處理技術,建立基礎數據庫、專(zhuan) 業(ye) 數據庫和應用數據庫,打通相關(guan) 各部門之間的數據鏈,以“技術強製力”克服政務數據碎片化、信息資源共享程度低等問題,為(wei) 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麵清單等製度,解決(jue) 部門間放權不同步、不協調的問題提供支持,為(wei) 建立統一開放、競爭(zheng) 有序的市場體(ti) 係,克服地方保護主義(yi) ,打造新的動力。
為(wei) 提升行政決(jue) 策科學化水平提供新支撐。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要處理好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預測和決(jue) 策是行政管理的核心要件。在“互聯網+”時代,“市場之手”活躍在線上線下,這使得政府決(jue) 策中的不確定性上升,對新興(xing) 市場的調控難度增加。如果繼續沿用傳(chuan) 統管理方式,以局部研究對象的分析代替整體(ti) 性把握,通過少部分人的需求推斷大多數人的需求,可能導致決(jue) 策因難以看清全貌而出現失誤。將大數據運用到管理決(jue) 策中,可以通過交叉複現、質量互換、模糊推演等手段,有效統合各方麵數據資源,使信息趨於(yu) 係統化,克服由信息不對稱所產(chan) 生的治理難題,提升決(jue) 策科學化水平。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推動簡政放權,可以不再簡單地依靠部門提出方案,而是采取上下結合,共同擬定改革的施工圖和路線圖,由以往的被動“接球”向主動“發球”轉變。而且,這種大數據支撐決(jue) 策的方式所提供的資料具有直抵事實本質的優(you) 點,結論清晰、數據明確,這樣形成的改革決(jue) 策,既能符合整體(ti) 利益,又能增強部門協同,有助於(yu) 推動形成決(jue) 策和執行的新機製。
為(wei) 革新行政管理工具提供新途徑。上世紀以來,很多國家開展了以公眾(zhong) 滿意度為(wei) 指向的新一輪行政改革,績效評估、流程再造、風險治理、危機管理等用於(yu) 提高政府服務效率的新管理工具紛紛應運而生。在“偶遇”大數據後,改善和創新管理工具更加如魚得水,並呈現升級換代之勢,為(wei) 有效限權與(yu) 高效用權提供新的方式。我國政府實施的工商營業(ye) 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製度改革之所以能夠快速推進,很大程度上得益於(yu) 大數據的應用。具體(ti) 來說,就是通過建立項目並聯審批平台,形成網上審批大數據資源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統一受理、同步審查、信息共享、透明公開,大大簡化了“證照”辦理程序。在“一站式”行政審批和服務體(ti) 係建設中,從(cong) 過去部門分散的“多門式”到“一樓式”物理整合,再到統一共享的“化學式”數據平台轉變,這將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的深入實施。
大數據促進放管結合
當前行政體(ti) 製改革的一個(ge) 顯著特征是把簡政放權與(yu) 加強管理結合起來,既要放得徹底,又要管得到位。麵對日漸增多的海量信息,政府部門可以通過改進對大數據資源的利用方式,提高信息使用頻率,建立以公眾(zhong) 需求為(wei) 導向的信息化平台,實現放和管的良性互動。
強化一體(ti) 化監管。以往政府監管方式往往采取審查企業(ye) 報表,發現問題或是出了問題再去檢查整頓的手段,難以實現監管的全麵有效覆蓋。大數據技術可以揭示事物、信息之間的關(guan) 聯關(guan) 係,將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銷售物流、檢驗檢測領域的數據自動匯聚到分析係統中,政府部門便可以隨時掌握企業(ye) 違法失信、投訴舉(ju) 報、消費維權等信息,預警市場的不當行為(wei) ,提升政府的風險防範和應急響應能力,將管理方式由“人盯事”、“一對多”,變為(wei) “大數據盯事”、“多合一”,大大提高監管的效能。按照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有效的監管需要多元主體(ti) 的共同參與(yu) 。目前我國各級政府部門手中掌握了海量的信息數據資源,但開放不足,利用不充分、效率低的問題相當突出。政府要按照放管結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數據開放的力度,除了涉及國家安全、商業(ye) 秘密、個(ge) 人隱私的信息外都向社會(hui) 開放,積極運用大數據、雲(yun) 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消除信息“死角”,使“守信者一路綠燈,失信者處處受限”,這不僅(jin) 有助於(yu) 維護市場秩序,也將倒逼政府自身改革,盡快實現大膽放權搞活與(yu) 嚴(yan) 格監督管理有機統一、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創新行政管理方式。轉變政府職能要以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增進人民福祉為(wei) 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就要求不斷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質量和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需求。大數據所體(ti) 現的現代信息技術,不僅(jin) 為(wei) 政府提供了決(jue) 策層麵的技術支持,而且由於(yu) 其不斷融入行政組織的基礎性製度和工作機製之中,有助於(yu) 創新政府執行方式,提高貫徹落實政策的能力。比如,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開通建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做到全透明、可核查,讓信息多跑路、群眾(zhong) 少跑腿。大數據技術還可以促使政府流程再造,從(cong) 過去單向的自上而下管理轉向多維度的協同治理,將監管措施融入服務行為(wei) 之中,增強監管的實時性和人性化。在政府績效管理中運用大數據技術,將有助於(yu) 解決(jue) 外部評估信息不對稱、指標權重設計不科學等問題,更好地發揮績效管理在治理行政不作為(wei) 、慢作為(wei) 、亂(luan) 作為(wei) 中的作用。
提升行政管理精細化。要把“工匠精神”引入政府管理,對自己的產(chan) 品——管理和服務做到精益求精、極致嚴(yan) 謹、追求完美,這就需要提升行政管理的精細化、精準化、標準化程度。進入攻堅期的“放管服”改革,會(hui) 涉及很多利益格局的調整、權責關(guan) 係的重塑、管理模式的再造、工作方式的轉型,任何一個(ge) 方麵、一個(ge) 環節出了問題,都會(hui) 影響改革成效。大數據技術的運用將大大提高政府工作的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設計出“行簡政之道、革煩苛之弊,施公平之策、開便利之門”的方案來。近年來,很多地方和部門探索實施數字化城市管理、網格化社區治理,建設智慧城市、智慧社區、智慧村莊,通過收集和分析城市、鄉(xiang) 村的各種數據,建立以“人、地、物、事、情、房和組織”為(wei) 核心的基礎信息數據庫。這將克服運動式和突擊式執法以及服務效率低的弊端,從(cong) 被動管理的模式轉變為(wei) 前饋式管理模式,做到小事用“微服務”在網格中完成,大事靠“一站式”在基層解決(jue) 。
大數據實現優(you) 化服務
大數據運用到政府治理中,可以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與(yu) 優(you) 化服務統一起來,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提供比較充裕的公共產(chan) 品和優(you) 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在促進大眾(zhong) 創業(ye) 、萬(wan) 眾(zhong) 創新中運用大數據,有助於(yu) 提高政府服務“雙創”的效率。政府通過大數據可以了解“雙創”政策落地成效,反饋和診斷“最後一公裏”症結所在,聚焦“痛點”、瞄準“堵點”,有針對性地為(wei) 公民創辦企業(ye) 服務,為(wei) 企業(ye) 鬆綁減負,營造親(qin) 商氛圍,更好地為(wei) 創業(ye) 創新清障搭台。例如,對於(yu) 有創業(ye) 意願的公民特別是年輕人,政府可借鑒大數據商業(ye) 推廣模式,定向推送相關(guan) 同行業(ye) 數據、市場競爭(zheng) 態勢和創業(ye) 經驗,幫助其分析創業(ye) 的可行性和風險,向其提供權威的注冊(ce) 登記、市場準入等商事管理製度規定和優(you) 惠政策,告知便捷可靠、個(ge) 性化的服務措施,促進將意願轉化為(wei) 行動。在推廣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的領域,依托“互聯網+政務”,可以多渠道提升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讓投資者辦事更方便、收益更滿意。在優(you) 化服務中還有很多細節可以應用大數據技術,如當消費者走進存在不良衛生記錄的餐館時,政府可以自動向其移動終端發送“別在這裏吃飯”的短信、微信提醒,讓消費者“用腳投票”,督促企業(ye) 整改。
建立“糾錯”“容錯”機製。優(you) 化政府服務重在創新,但創新存在風險。在傳(chuan) 統的行政管理組織架構中,決(jue) 策的信息來源通常需要經過漫長的傳(chuan) 遞鏈條,具有“牛鞭效應”,即信息鏈條越長,傳(chuan) 遞過程中的層次越多,信息被人為(wei) 修改處理的概率就越大,信息失真即偏離原始信息的概率也就越大。如果依據不準確的信息做出“創新”決(jue) 策,很可能導致失誤。大數據技術的應用,將信息的“獲取—傳(chuan) 遞—處理—分發”運行軌跡修改為(wei) “采集—傳(chuan) 遞—分析—應用—反饋”的數據流程,高效的信息集成技術、數據分析技術,以及“數據混搭”技術,能夠為(wei) 發現不科學、不正確的決(jue) 策作出反饋性提示,改變政府決(jue) 策的傳(chuan) 統正向思維範式,提高政策出台後可能出現的社會(hui) 風險預判能力,把決(jue) 策失誤提前到事先,糾正在決(jue) 策過程中。當前,一些幹部因擔心風險而不願創新,這需要建立一套“容錯”機製,保護和鼓勵創新。大數據可以通過海量輿情分析,評估改革創新的必要性、民意認可程度、探索失敗的價(jia) 值,及時消除負麵影響,讓改革創新者感覺到有依靠,釋放出更多的工作活力。當然,容錯不等於(yu) “無限度寬容”,更不等於(yu) 可以胡來,要防止拍腦袋決(jue) 策和“任性拍板”。大數據有助於(yu) 劃清“容錯”與(yu) “無限度寬容”之間的界限,形成激勵創新與(yu) 容錯糾錯的平衡機製,堅定廣大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改革創新的決(jue) 心,增強推進改革創新的底氣和勇氣。
(作者:高小平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hui) 執行副會(hui) 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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