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昉:戶籍改革是推動城鎮化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發稿時間:2016-12-08 10:51:37 來源:《財經》雜誌 作者:蔡昉
新型城鎮化可幫助中國經濟保持長期可持續的發展,但其實質性的推進,需通過改善中央和地方在推進戶籍製度改革中的成本分擔和紅利共享機製來實現。
“新型城鎮化可幫助中國經濟保持長期可持續的發展,但其實質性的推進,需通過改善中央和地方在推進戶籍製度改革中的成本分擔和紅利共享機製來實現。”中國社科院副院長蔡昉在12月3日的中國社會(hui) 科學論壇“經濟社會(hui) 轉型中的公共治理”中指出。
在蔡昉看來,供給側(ce) 結構失衡是這一輪經濟增長速度下降的根本原因,城鎮化的現行推進模式是供給側(ce) 結構失衡的因素之一。
有專(zhuan) 家此前根據中國的人均GDP計算,中國的經濟增長潛力可能在未來20年時間內(nei) 保持8%的增長速度。
對於(yu) 這種判斷,蔡昉表示其計算方法並未將人口因素考慮在內(nei) 。“按照人均GDP計算,我們(men) 距離人口紅利的消失有一定的距離,但是按照人口來計算的話,我們(men) 已經達到了人口紅利消失的轉折點,即‘未富先老’”,他表示,在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領域,供給側(ce) 的改革應以勞動力和人力資本更充分的供給、資源重新配置,進而以提高生產(chan) 率和潛在的經濟增長率為(wei) 目標。
數據顯示,自2010年開始,中國16-59歲的勞動年齡人口不再增長,農(nong) 民工的數量也在逐漸減少,這意味城鎮已經沒有能力保持勞動力的增長了。
人口紅利體(ti) 現在勞動力供給上,也體(ti) 現在資本積累上。
對比此前的數據可以發現,從(cong) 農(nong) 村遷移至城市的人群結構更年輕。從(cong) 這一角度來看,這種人口轉移會(hui) 改善城市勞動力的撫養(yang) 比、提高其生產(chan) 效率,更有利於(yu) 資本的積累。同時,勞動力從(cong) 生產(chan) 率較低的農(nong) 業(ye) 和農(nong) 村部門,轉向了生產(chan) 率更高的城市,改善了資源的配置。
“農(nong) 民工大規模進城,是在改善城市的人力資本,我們(men) 過去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蔡昉表示。
中國城鎮化的發展目標為(wei) ,到2020 年城鎮化率達到60%,2030年達到70%。這樣的發展速度對農(nong) 民工有較高的依賴,需要每年從(cong) 農(nong) 村向城市轉移1000餘(yu) 萬(wan) 農(nong) 民工。“但從(cong) 目前情況來看,這很難做到。”蔡昉指出。
蔡昉認為(wei) ,戶籍製度改革是推動城鎮化進程最為(wei) 直接有效的方式,其在提高勞動參與(yu) 率、全要素生產(chan) 率及消費能力方麵將發揮極大作用。
但是,戶籍改革部署多年以來,推進效果並不理想。
以2010年為(wei) 例,新增加的城市人口中有16%是本地戶籍人口的自然增長,此外的人口增長都是從(cong) 農(nong) 村轉過來的,其中最大一部分就是農(nong) 民工進城,他們(men) 被統計為(wei) 城市人口,但是沒有城市戶口,這一部分占了26%。
與(yu) 之相對應,真正實現異地轉移且改變戶籍的農(nong) 民工數量僅(jin) 為(wei) 5%,其餘(yu) 部分大多是“就地城鎮化”及“被城鎮化”,即通過把戶籍由縣改為(wei) 市、鄉(xiang) 改為(wei) 鎮、村改為(wei) 居委會(hui) 的方式來實現統計口徑上的人口城鎮化。
但是,這些人沒有改變職業(ye) ,沒有改變居住地,所以沒有帶來增加勞動力供給、人力資本改善、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作用,僅(jin) 僅(jin) 隻是帶來了指標上的改變。
蔡昉分析,造成這一局麵的原因有兩(liang) 個(ge) ,包括各方並未充分認識到戶籍改革的紅利;在地方政府看來,戶籍改革的成本由自己承擔,但改革紅利卻是全社會(hui) ,並不一定被地方財政得到,導致其改革動機並不強烈。
蔡昉建議,應通過改善中央和地方的成本分擔和紅利共享來推進戶籍製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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