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供給側改革須正視四問題
發稿時間:2016-11-30 15:40:49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劉學軍(jun)
推進和落實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無疑是當前和“十三五”期間改革和發展工作的重點。這既是貫徹落實“十三五”發展新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新常態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和今後一個(ge) 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從(cong) 有關(guan) 部門及地方製訂的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的文件來看,積極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急需處理、解決(jue) 好幾個(ge) 核心問題。
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是一項長期任務,不能急於(yu) 求成
“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必須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的發展主線將貫穿“十三五”整個(ge) 過程甚至更長時間。實事求是地說,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是根據我國的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按照問題導向提出來的。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所包括的“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主要任務都是針對當前經濟社會(hui) 發展當中麵臨(lin) 的突出矛盾的必要的改革辦法和方向,並非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必須堅持發揮市場的決(jue) 定性作用,防止用行政手段、計劃經濟思維搞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
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既可以主要以市場導向,也可以主要用行政手段。回顧中國發展曆程,用計劃手段配置資源取得過短期的成功,但留下了諸多不可持續發展下去的問題。目前供給側(ce) 產(chan) 能過剩等問題也主要是計劃經濟思維未完全轉變。比如,國有企業(ye) 壟斷導致低水平供給能力過剩就是因為(wei) 市場競爭(zheng) 機製改革不到位,競爭(zheng) 態勢沒有形成,諸多經濟領域排斥或阻礙社會(hui) 資本進入的結果。再比如,房地產(chan) 庫存雖然與(yu) 國有經濟壟斷沒有天然聯係,但與(yu) 各地方政府的審批、明補暗貼、搞土地財政有關(guan) ,也是非完全市場競爭(zheng) 的產(chan) 物。
從(cong) 一些地方公布的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方案看,仍然用行政手段的辦法製定優(you) 惠政策,采取分指標、嚴(yan) 格審批等行政手段推動“三去一降一補”。實踐已經證明,行政手段、計劃方式不僅(jin) 管不好產(chan) 能,反而會(hui) 導致經濟的大起大落,造成新的供給不足或過剩,造成經濟不能有效轉型升級。所以,去產(chan) 能確實要更多運用經濟手段、市場倒逼、發揮企業(ye) 主體(ti) 作用,用行政命令的辦法、計劃經濟的思維力圖在短期內(nei) 見到成效,這是不可取的。去產(chan) 能,關(guan) 鍵是要去行政化,要用市場的思路,這是一個(ge) 很重要的問題。
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隻是全麵深化改革的關(guan) 鍵一環,要抓緊基礎製度的改革和供給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已經指出,全麵深化改革是經濟、政治、社會(hui) 、文化、生態、黨(dang) 建、軍(jun) 隊等全方麵的改革。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隻是全麵深化改革的一環,還應當著眼於(yu) 經濟體(ti) 係以外的政府、社會(hui) 、文化、生態、黨(dang) 建、軍(jun) 隊等方麵的製度供給。
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所要解決(jue) 的問題,表麵上看是要素資源配置扭曲、轉型升級長期不到位的問題,要真正地以問題導向來解決(jue) 問題,就要找到造成這些問題的深層次成因,就必須從(cong) 根子上解決(jue) 深層次的製度問題。最近,許多改革工作推不動,運轉不暢,其中一個(ge) 重要原因就是被規製捆住了手腳。不改規製,公務員行政時要麽(me) 衝(chong) 紅線,要麽(me) 不作為(wei) 。去年以來國務院規製改革力度大,資質、評比、達標、證照等多項的規定被取消,但改革的力度、深度、廣度與(yu) 中央和國務院的要求,與(yu) 企業(ye) 和群眾(zhong) 的要求,與(yu) 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體(ti) 製的要求,與(yu) 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新的全麵深化改革的大潮中,應以壯士斷臂的勇氣、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以大道至簡的智慧來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管住、管好政府這隻“看得見的手”,應集中對涉及企業(ye) 的審批、審核、備案、許可、認定、認證、檢驗、檢測,收費規製等,按照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權力負麵清單進行清理。能取消的堅決(jue) 取消,需修改的應盡快完善。自2014年1月22日至2016年4月18日,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已召開了23次會(hui) 議,在土地製度、司法體(ti) 製、財稅體(ti) 製諸多方麵意見形成了改革的決(jue) 議。目前需要加快把這些決(jue) 議落實為(wei) 製度供給的速度,為(wei) 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提供更有效的製度供給和保障。
堅持混合所有製結構的優(you) 勢和方向,加快出台促進民營企業(ye) 發展相關(guan) 政策
國有企業(ye) 是的產(chan) 能過剩主要載體(ti) 。國有企業(ye) 改革,主要應通過國有企業(ye) 的戰略布局調整,把國有企業(ye) 集中到國民經濟的關(guan) 鍵領域,提高國有企業(ye) 的活力、影響力、控製力,真正把國資委和投資控股公司改造成以資本運作為(wei) 主的資本運營公司,使國資委加快由“管資產(chan) ”向“管資本”轉變。
從(cong) 我們(men) 最近對地方調研掌握的情況來看,凡是民營經濟發達的地方,在宏觀經濟不景氣的大環境下,市場供給主體(ti) 依舊充滿活力;凡是民營企業(ye) 欠發達的地方,實體(ti) 經濟困難重重,金融風險較高。一些地方不加區別地強調國有企業(ye) 做強做大,在一些充分競爭(zheng) 的行業(ye) ,國有企業(ye) 本應該退出去,卻還在高歌猛進,不加條件“輸血”,仍在製造“僵屍企業(ye) ”。比如,東(dong) 北新一輪發展遇到的核心難題就在於(yu) 一些傳(chuan) 統大國企冗員過多,成本過高,效率過低,錯過了改革的好時機。換言之,不同地區、不同所有製結構、不同產(chan) 業(ye) 發展已經很分化,這是下一步發展和供給側(ce) 改革必須要關(guan) 注的重大問題。這也進一步提示我們(men) ,在中央明確要求去產(chan) 能的情況下,我們(men) 要避免出現瀕死的僵屍企業(ye) 沒有死,而一些較為(wei) 健康、盈利的民營企業(ye) 被關(guan) 掉的情況。我們(men) 在去產(chan) 能時,不能以是國企還是民企、關(guan) 係近還是關(guan) 係遠等情況來決(jue) 定去留。因此,在供給側(ce) 的結構性改革中,應加快出台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guan) 政策,通過市場有效配置資源,使資源向效益高的領域和企業(ye) 流動。真正構建實現完善公平競爭(zheng) 、優(you) 勝劣汰的市場環境和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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