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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澤:完善產權保護製度 穩定社會預期

發稿時間:2016-11-30 13:39:13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常修澤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guan) 於(yu) 完善產(chan) 權保護製度依法保護產(chan) 權的意見》。在當前重要的曆史節點,提出並強調完善產(chan) 權保護製度、依法保護產(chan) 權,對於(yu) 穩定整個(ge) 社會(hui) 預期、增強全民族的信心,具有重要作用。

  一、在當前重要的曆史節點,提出完善產(chan) 權保護製度,具有特殊重要意義(yi)

  產(chan) 權保護製度,是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基石。在市場經濟活動中,隻有對產(chan) 權予以嚴(yan) 格的保護,才能穩定各類投資者的投資預期,規範並保障市場主體(ti) 的生產(chan) 經營行為(wei) ,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隨著實踐的發展,產(chan) 權內(nei) 涵在逐步豐(feng) 富和擴展。現在的“產(chan) 權”概念,不僅(jin) 包括經濟領域大家熟悉的物權、債(zhai) 權、股權等,而且包括跨經濟領域、社會(hui) 領域、文化領域、環境資源領域的知識產(chan) 權、各種無形財產(chan) 權(如人力資本產(chan) 權),以及自然資源資產(chan) 產(chan) 權等等。因此,現在講“產(chan) 權”,不僅(jin) 涉及經濟體(ti) 製,而且涉及社會(hui) 體(ti) 製、文化體(ti) 製和資源環境體(ti) 製等,並對政治體(ti) 製產(chan) 生重要影響。

  鄧小平同誌在1992年南方談話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我們(men) 才會(hui) 在各方麵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製度。”從(cong) 他緊接著說的“現在建設中國式的社會(hui) 主義(yi) ,經驗一天比一天豐(feng) 富……就是要有創造性”來看,顯然,“各方麵”不僅(jin) 包括經濟體(ti) 製,而且包括建設中國式的社會(hui) 主義(yi) “各方麵”的體(ti) 製。正是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習(xi) 近平同誌指出:今天,擺在我們(men) 麵前一項重大曆史任務,就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從(cong) 這個(ge) 高度研究問題,完善的產(chan) 權保護製度,不僅(jin) 是完善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基石,而且也是包括經濟、社會(hui) 、文化和資源環境體(ti) 製等“各方麵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製度”的基石。沒有一套完善的產(chan) 權保護製度,中國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製度難以建立起來。

  中國是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生命力體(ti) 現在遵循現代人類文明的基本取向,使整個(ge) 社會(hui) 成員都能享受“公平正義(yi) ”。完善產(chan) 權保護製度,恰恰是整個(ge) 社會(hui) 成員都能享受“公平正義(yi) ”的重要方麵。這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製度文明之所在。

  目前,我國出現民間資本固定資產(chan) 投資大幅下降的現象,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條無論如何不可否認,與(yu) 民營企業(ye) 缺乏產(chan) 權保護的安全感,有一定的關(guan) 係。從(cong) 實踐來看,《意見》是切中時弊的。《意見》的發布,對於(yu) 矯正並穩定社會(hui) 預期,給整個(ge) 社會(hui) 提供“定心丸”和“定盤星”具有重要作用。

  二、完善產(chan) 權保護製度:以公平為(wei) 核心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嚴(yan) 格依法保護

  完善產(chan) 權保護製度的核心內(nei) 容,有3個(ge) 要點比較突出:

  一是完善產(chan) 權保護製度,以公平為(wei) 核心原則。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決(jue) 定》指出,健全以公平為(wei) 核心原則的產(chan) 權保護製度,加強對各種所有製經濟組織和自然人財產(chan) 權的保護。十八屆五中全會(hui) 《建議》進一步強調,推進產(chan) 權保護法治化,依法保護各種所有製經濟權益。《意見》體(ti) 現了上述精神,貫穿了以公平為(wei) 核心的原則。

  從(cong) 主體(ti) 方麵分析,公平性體(ti) 現在:第一,在不同所有製的關(guan) 係上,全篇體(ti) 現“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即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製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公有製經濟財產(chan) 權不可侵犯,非公有製經濟財產(chan) 權同樣不可侵犯。第二,在法人與(yu) 自然人的關(guan) 係上,不論法人和自然人的財產(chan) 權,都同樣保護。第三,在境內(nei) 與(yu) 境外產(chan) 權主體(ti) 的關(guan) 係上,實行國民待遇原則,同樣受到保護。

  從(cong) 內(nei) 容方麵分析,公平性體(ti) 現在:第一,權利平等;第二,機會(hui) 平等;第三,規則平等。尤其是強調廢除各種違反公平原則的不合理規定,這點十分突出。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產(chan) 權保護方麵的突出問題。在我國,經過38年的改革開放,隨著現代產(chan) 權製度的推進,產(chan) 權保護的法律體(ti) 係是不斷完善的,產(chan) 權保護意識是不斷增強的,實踐中產(chan) 權保護的力度也是不斷加大的,但是,毋庸諱言,當前我國產(chan) 權保護領域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和薄弱環節。《意見》不是回避矛盾,諱疾忌醫,而是以極大的曆史責任感,直麵現實,堅持問題導向,從(cong) 實際出發,聚焦產(chan) 權保護方麵的突出問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性。

  這些問題包括:公權力對產(chan) 權保護不到位,政府違約和政策不穩定,侵害企業(ye) 特別是民營企業(ye) 以及個(ge) 人的合法產(chan) 權和權益;不同所有製產(chan) 權保護不同等,對非公有產(chan) 權的保護弱於(yu) 對公有特別是國有產(chan) 權的保護;公有產(chan) 權保護製度仍不完善,國有企業(ye) 內(nei) 部人控製和國有資產(chan) 流失的問題仍然存在,農(nong) 村集體(ti) 資產(chan) 產(chan) 權保護不到位;侵犯知識產(chan) 權的行為(wei) 易發多發,侵權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等等。

  針對問題,提出“管用有效”的改革措施,這一要點貫穿《意見》通篇。

  三是嚴(yan) 格依法保護,長短結合,標本兼治。中國是個(ge) 法治國家,依法保護產(chan) 權涉及最高層麵的依法治國問題。從(cong) 《意見》的整個(ge) 體(ti) 係看,通篇貫徹了在產(chan) 權保護中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宗旨,並把推進產(chan) 權保護法治化作為(wei) “根本之策”。《意見》強調,在事關(guan) 產(chan) 權保護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領域、各環節、各方麵,均體(ti) 現法治理念,貫穿了嚴(yan) 格依法保護的精神。

  同時,完善產(chan) 權保護製度,是一個(ge) 非常複雜的係統工程,既涉及長遠問題,也涉及短期問題;既涉及“治標”類問題,也涉及“治本”類問題。《意見》堅持長短結合,既著眼於(yu) 長遠,又立足於(yu) 當下;既治標,解決(jue) 當前急於(yu) 解決(jue) 的問題,包括某些曆史形成的產(chan) 權案件,更重治本,力求完善法律體(ti) 係和製度安排,建立產(chan) 權保護長效機製。

  一要充分估計保護產(chan) 權的艱巨性和複雜性。完備的產(chan) 權製度是包括產(chan) 權界定、產(chan) 權配置、產(chan) 權流轉和產(chan) 權保護在內(nei) 的一套完整的體(ti) 係。產(chan) 權保護隻是其中一個(ge) 重要方麵。從(cong) 更大的視野考慮問題,完備的產(chan) 權製度也隻是完備的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一個(ge) 方麵。它涉及中國相當複雜的問題,可以說“牽一發而動全身”,實施起來工作任務十分艱巨。

  實踐中麵臨(lin) 的問題更為(wei) 複雜,既有在新階段改革發展現實中出現的一些產(chan) 權案件,也有一些是過去改革曆史進程中形成的產(chan) 權案件。例如,由於(yu) 過去司法不規範導致民營企業(ye) 產(chan) 權被侵犯的案件;還有長期以來企業(ye) 特別是民營企業(ye) 在經營過程中自身不規範甚至違法的問題;此外,還有現實中由於(yu) 執法不夠規範或公務人員腐敗,出現刑事介入一些經濟糾紛問題,等等,問題錯綜複雜。對此,必須高度重視,不能簡單化、片麵化、膚淺化。

  還應看到,目前全社會(hui) 的產(chan) 權保護意識淡薄,加上在體(ti) 製機製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加大了處理這些問題的難度。特別是在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hui) 受到既得利益力量的幹擾、阻撓和掣肘。因此,保護產(chan) 權的過程必然伴隨利益的博弈,甚至尖銳的衝(chong) 突。

  二是各方麵都要把握產(chan) 權處置的法律程序和政策界限,尤其要在“區隔”上作文章。落實《意見》是一項涉及法律尊嚴(yan) 、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務必要按程序辦事,把握相關(guan) 法律和政策所規定的界限,要嚴(yan) 格區分不同情況,在“區隔”上做文章。例如,過去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時,曾經存在個(ge) 人財產(chan) 與(yu) 企業(ye) 法人財產(chan) 混同的情況。針對此,應嚴(yan) 格區分個(ge) 人財產(chan) 與(yu) 企業(ye) 法人財產(chan) 這兩(liang) 種不同的財產(chan) 關(guan) 係,做到“橋歸橋、路歸路”“井水不犯河水”。再如,嚴(yan) 格區分違法所得與(yu) 合法財產(chan) ,處理違法財產(chan) 不能牽連合法財產(chan) 。

  尤其是,在處理產(chan) 權和經濟糾紛時,要嚴(yan) 格區分經濟糾紛與(yu) 經濟犯罪的界限,企業(ye) 正當融資與(yu) 非法集資的界限,民營企業(ye) 參與(yu) 國有企業(ye) 兼並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yu) 惡意侵占國有資產(chan) 的界限等等。劃清界限,防止混淆,都有很強的政策性,必須認真落實。

  三要統籌協調,營造全社會(hui) 重視和支持產(chan) 權保護的良好氛圍。產(chan) 權保護涉及方方麵麵,既涉及中央,也涉及地方;既涉及公檢法司等政法部門,也涉及經濟社會(hui) 管理部門;既涉及政府,也涉及非政府組織和輿論監督;既涉及經濟組織和各類法人,也涉及自然人和千家萬(wan) 戶。因此,在領導和組織上,要統籌協調,協同運作;在政策上,要加強產(chan) 權保護政策的係統性和協同性;在社會(hui) 輿論上,要營造全社會(hui) 重視和支持產(chan) 權保護的良好氛圍。

  還要看到,隨著實踐的發展,產(chan) 權保護製度領域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湧現。有些我們(men) 比較熟悉,有些則不太熟悉,例如關(guan) 於(yu) 自然資源資產(chan) 的界定、量化等。因此,在依法治國的總原則指導下,在既定的法律條文基礎上,要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jue) 新問題,使產(chan) 權保護製度在實踐中不斷豐(feng) 富和完善。

  (作者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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