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戈:該啃財稅改革這塊硬骨頭了
發稿時間:2016-11-18 10:38:37 來源:環球時報 作者:劉戈
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拉開大幕兩(liang) 年來,在政府改革層麵,營改增等政策已初見成效,但真正觸及利益調整痛處又必須痛下決(jue) 心的一塊“硬骨頭”仍在,這就是財稅體(ti) 製改革。
迄今為(wei) 止,財稅體(ti) 製改革措施都是基於(yu) 原有稅收理念和稅收體(ti) 製框架下的修修補補。將間接增稅為(wei) 主向直接征稅為(wei) 主過渡,逐漸增加直接稅比重的目標被無限期擱置。
按照現行稅製,企業(ye) 一旦開始營業(ye) 就麵臨(lin) 稅收問題。在一份《稅收與(yu) 企業(ye) 成長性》報告中,按企業(ye) 支付的各項稅費占有稅前利潤的比例,在以中小企業(ye) 為(wei) 主的新三板中,企業(ye) 綜合稅負達到138.89%,表明企業(ye) 所繳的各項稅費(按現金流計算實際發生)遠高於(yu) 企業(ye) 的稅前利潤。另外從(cong) 創業(ye) 板來看,公司綜合稅負急劇上升,表明中小企業(ye) 負擔逐漸加重。
因此,現行稅收體(ti) 製對中小企業(ye) 和創業(ye) 企業(ye) 實際上是一種“懲罰性”機製,企業(ye) 規模越小、企業(ye) 建立時間越短,需要承擔的間接稅相對成本越高。這對民間創業(ye) 無疑會(hui) 起到阻礙作用。另外,對那些有誌於(yu) 通過技術創新實現轉型升級的企業(ye) 來說,現有稅製體(ti) 係也可能處於(yu) “負激勵”狀態。企業(ye) 為(wei) 創新研發所產(chan) 生的各項費用,很難在短期內(nei) 產(chan) 生利潤,卻一樣需要繳納流轉稅。而在以直接稅為(wei) 主體(ti) 的稅製中,企業(ye) 隻有獲得利潤才需要繳納稅收。
經濟學界給企業(ye) “減稅”的動議之所以無法大規模實施,根本原因在於(yu) ,如果在現有稅製下,沒有建立起現代稅收基礎信息係統,很難增加更多的直接稅收入。 減稅將直接導致財政收入的減少,而國家需要用錢的地方很多。
因此,啟動從(cong) 間接稅為(wei) 主向直接稅為(wei) 主的稅製改革已經迫在眉睫。實行直接稅有諸多好處。直接稅更加符合稅負公平和量能納稅的原則,對社會(hui) 財富的再分配和社會(hui) 保障的滿足具有特殊的調節作用。直接稅采用累進結構,根據企業(ye) 利潤和私人所得的多少決(jue) 定其負擔水平;同時,直接稅采用累進稅率,政府可以更精準的實現對創業(ye) 的鼓勵和對企業(ye) 研發和創新的扶持。如果能通過稅製改善和降低稅率、減輕中小企業(ye) 稅負痛苦,則可以在中國經濟增長進入換檔期的背景下,保護和釋放中小企業(ye) 的成長空間和創新活力,使經濟轉型代價(jia) 更小。
當然,轉變稅製,對稅務主管部門和稅務工作者是一個(ge) 苦差事,但這一步改革事關(guan) 經濟轉型成敗,是一塊無法也不應繞過的“硬骨頭”。(作者是央視財經頻道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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