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關於黨內監督的思考
發稿時間:2016-11-18 10:22:11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毛勝
古今中外的大量曆史事例證明,沒有監督的權力最容易腐敗,沒有監督的政權最容易變質,沒有監督的政黨(dang) 最容易垮台。在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為(wei) 堅持黨(dang) 的領導、加強黨(dang) 的建設,毛澤東(dong) 就堅持和強化黨(dang) 內(nei) 監督、堅持黨(dang) 內(nei) 監督和人民群眾(zhong) 監督相結合、堅持黨(dang) 內(nei) 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思考和探索。
堅持和強化黨(dang) 內(nei) 監督
毛澤東(dong) 認為(wei) 黨(dang) 內(nei) 監督沒有禁區,任何黨(dang) 員都必須接受黨(dang) 的監督。1937年10月,他在《目前抗戰形勢與(yu) 黨(dang) 的任務報告提綱》中指出:“共產(chan) 黨(dang) 員在各級政府中應該成為(wei) 堅決(jue) 勇敢、刻苦耐勞、急公好義(yi) 、禮義(yi) 廉恥的模範,並受中央與(yu) 地方黨(dang) 的嚴(yan) 厲監督。”1953年8月,他在全國財經工作會(hui) 議上指出:“無論任何人,犯了錯誤都要檢討,都要受黨(dang) 的監督,受各級黨(dang) 委的領導,這是完成黨(dang) 的任務的主要條件。”
毛澤東(dong) 既強調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也重視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1938年10月,他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民族戰爭(zheng) 中的地位》中強調:“必須對黨(dang) 員進行有關(guan) 黨(dang) 的紀律的教育,既使一般黨(dang) 員能遵守紀律,又使一般黨(dang) 員能監督黨(dang) 的領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紀律。”他還設想過實行黨(dang) 的全國代表大會(hui) 代表常任製,形成定期召開代表會(hui) 議的習(xi) 慣,以保證和加強黨(dang) 內(nei) 監督。1956年4月,毛澤東(dong) 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hui) 議的總結講話中指出,“可以仿照人民代表大會(hui) 的辦法,設黨(dang) 的常任代表”,保證一年開一次代表大會(hui) 。為(wei) 了切實加強黨(dang) 內(nei) 民主和黨(dang) 內(nei) 監督,八大通過的黨(dang) 章明確規定:“黨(dang) 必須采取有效的辦法發揚黨(dang) 內(nei) 民主,鼓勵一切黨(dang) 員、黨(dang) 的基層組織和地方組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上下級之間的生動活潑的聯係。”
毛澤東(dong) 認為(wei) 黨(dang) 內(nei) 同誌之間要互相監督,保持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you) 良傳(chuan) 統。他多次指出,黨(dang) 內(nei) 批評是堅強黨(dang) 的組織、增加黨(dang) 的戰鬥力的武器,也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其他政黨(dang) 互相區別的顯著標誌之一。1955年3月,毛澤東(dong) 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全國代表會(hui) 議上強調,批評和自我批評,“是一種同誌間互相監督,促使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迅速進步的好辦法”,這“可以促進黨(dang) 和國家的事業(ye) 迅速進步。是迅速進步,不是慢慢地進步”。
建立健全黨(dang) 內(nei) 監督製度,也是毛澤東(dong) 長期思考的問題。1949年11月,根據毛澤東(dong) 的建議,中共中央作出《關(guan) 於(yu) 成立中央及各級黨(dang) 的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的決(jue) 定》。從(cong) 中央到地方縣以上、軍(jun) 隊團以上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相繼成立,為(wei) 從(cong) 製度上監督提供了載體(ti) 。此後,為(wei) 了更加有效地向黨(dang) 內(nei) 違法亂(luan) 紀行為(wei) 作鬥爭(zheng) ,黨(dang) 中央和毛澤東(dong) 反複強調要加強紀律檢查工作。
堅持黨(dang) 內(nei) 監督和人民群眾(zhong) 監督相結合
早在中央蘇區時期,毛澤東(dong) 就認識到讓人民群眾(zhong) 監督蘇維埃的重要性。1934年1月,他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hui) 與(yu) 人民委員會(hui) 對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hui) 的報告》中指出:“為(wei) 了鞏固工農(nong) 民主專(zhuan) 政,蘇維埃必須吸引廣大民眾(zhong) 對於(yu) 自己工作的監督與(yu) 批評”,並強調“每個(ge) 革命的民眾(zhong) 都有揭發蘇維埃工作人員的錯誤缺點之權”。
到了延安時期,毛澤東(dong) 對人民群眾(zhong) 監督的重要性有了更為(wei) 深刻的認識。1941年11月,他在陝甘寧邊區參議會(hui) 的演說中指出,共產(chan) 黨(dang) “本身決(jue) 無私利可圖。它應該受人民的監督,而決(jue) 不應該違背人民的意旨。它的黨(dang) 員應該站在民眾(zhong) 之中,而決(jue) 不應該站在民眾(zhong) 之上”。1945年7月,毛澤東(dong) 與(yu) 黃炎培討論“周期律”時明確指出:“我們(men) 已經找到新路,我們(men) 能跳出這周期律。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隻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hui) 人亡政息。”
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dong) 進一步強調要讓人民群眾(zhong) 來監督黨(dang) 和政府。他認為(wei) ,黨(dang) 執政之後,革命者會(hui) 發生變化,“沒有群眾(zhong) 監督和揭露,他們(men) 可能進行貪汙、盜竊。做投機生意,脫離群眾(zhong) 。”為(wei) 此,毛澤東(dong) 要求必須保證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權、參與(yu) 權、選擇權、監督權,使一切國家機關(guan) 工作人員全麵接受群眾(zhong) 監督。他反複強調,共產(chan) 黨(dang) 的權力,是廣大勞動群眾(zhong) 給的;共產(chan) 黨(dang) 員任何時候也不要離開群眾(zhong) ,黨(dang) 群關(guan) 係好比魚水關(guan) 係,如果黨(dang) 群關(guan) 係搞不好,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就不可能建成;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建成了,也不可能鞏固。
對於(yu) 那種不接受群眾(zhong) 監督、不讓群眾(zhong) 反映意見的惡劣作風,毛澤東(dong) 給予嚴(yan) 厲的批評。1962年1月,他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hui) 議上指出,有些同誌怕群眾(zhong) 批評,“哪有馬克思列寧主義(yi) 者怕群眾(zhong) 的道理呢?有了錯誤,自己不講,又怕群眾(zhong) 講。越怕,就越有鬼”。我們(men) 的態度應該是“堅持真理,隨時修正錯誤”。毛澤東(dong) 認為(wei) ,人民來信來訪是人民群眾(zhong) 監督的一種形式,是“共產(chan) 黨(dang) 和人民政府加強和人民聯係的一種方法”。因此,對人民來信必須重視,“不要采取掉以輕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義(yi) 的態度”。
毛澤東(dong) 不僅(jin) 要求接受群眾(zhong) 監督,而且充分考慮到保護群眾(zhong) 監督的安全性。一方麵要說服群眾(zhong) ,在批評黨(dang) 員幹部中采取正確的方法和方式,避免粗暴行動。另一方麵要對黨(dang) 員幹部提出保證,不對群眾(zhong) 采取報複。應當宣布,群眾(zhong) 不但有權對他們(men) 放手批評,而且有權在必要時將他們(men) 撤職,或建議撤職,或建議開除黨(dang) 籍,直至將其中最壞的分子送交人民法庭審處。
堅持黨(dang) 內(nei) 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
在革命時期,毛澤東(dong) 就十分注意發揮民主人士的監督作用。1941年11月,他在陝甘寧邊區參議會(hui) 的演說中指出:共產(chan) 黨(dang) 有毛病,也不怕說出自己的毛病,“我們(men) 要加強黨(dang) 內(nei) 教育來清除這些毛病,我們(men) 還要經過和黨(dang) 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來清除這些毛病。這樣的內(nei) 外夾攻,才能把我們(men) 的毛病治好,才能把國事真正辦好起來”。1942年3月,他專(zhuan) 門闡釋了共產(chan) 黨(dang) 員與(yu) 黨(dang) 外人員的關(guan) 係,強調“黨(dang) 外人員對於(yu) 違犯政府法令或黨(dang) 的政策的黨(dang) 員及幹部,除得向法庭或行政機關(guan) 依法控訴外,並有權向各級黨(dang) 委控告,直到黨(dang) 的中央”。
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dong) 沒有照抄照搬蘇聯的“一黨(dang) 製”,而是從(cong) 我國國情出發,堅持多黨(dang) 合作製,形成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下的多黨(dang) 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1956年4月,他在《論十大關(guan) 係》中強調:“究竟是一個(ge) 黨(dang) 好,還是幾個(ge) 黨(dang) 好?現在看來,恐怕是幾個(ge) 黨(dang) 好。不但過去如此,而且將來也可以如此,就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1957年2月,他在《關(guan) 於(yu) 正確處理人民內(nei) 部矛盾的問題》中進一步闡述了這個(ge) 方針,指出:各黨(dang) 派互相監督“就是各黨(dang) 派互相提意見,作批評”“為(wei) 什麽(me) 要讓民主黨(dang) 派監督共產(chan) 黨(dang) 呢?這是因為(wei) 一個(ge) 黨(dang) 同一個(ge) 人一樣,耳邊很需要聽到不同的聲音。大家知道,主要監督共產(chan) 黨(dang) 的是勞動人民和黨(dang) 員群眾(zhong) 。但是有了民主黨(dang) 派,對我們(men) 更為(wei) 有益。”
毛澤東(dong) 還十分重視新聞輿論的外部監督作用。1950年4月,在他的建議下,中共中央做出了《關(guan) 於(yu) 在報紙刊物上展開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決(jue) 定》,強調指出:“吸引人民群眾(zhong) 在報紙刊物上公開地批評我們(men) 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並教育黨(dang) 員,特別是黨(dang) 的幹部在報紙刊物上作關(guan) 於(yu) 這些缺點和錯誤的自我批評,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來了。”如果不能公開地及時地在全黨(dang) 和廣大人民中展開批評與(yu) 自我批評,就要被嚴(yan) 重的官僚主義(yi) 所毒害,不能完成新中國的建設任務。1953年1月,毛澤東(dong) 為(wei) 黨(dang) 中央起草了《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開展反對官僚主義(yi) 、反對命令主義(yi) 、反對違法亂(luan) 紀的指示》,明確要求各級黨(dang) 組織要“從(cong) 處理人民來信入手,檢查一次官僚主義(yi) 、命令主義(yi) 和違法亂(luan) 紀分子的情況,並向他們(men) 展開堅決(jue) 的鬥爭(zheng) ”。“凡典型的官僚主義(yi) 、命令主義(yi) 和違法亂(luan) 紀的事例,應在報紙上廣為(wei) 揭發。”
就輿論監督的具體(ti) 開展,毛澤東(dong) 也進行了認真的研究。1954年4月,他指出報紙上的批評,要實行“開、好、管”的三字方針。這三字方針,不僅(jin) 說明了輿論監督的實質是人民群眾(zhong) 的監督,而且基於(yu) 這一點指出了有效地開展輿論監督的政策措施,有利於(yu) 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切實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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