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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時代的社會權力關係

發稿時間:2016-11-18 10:17:26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陳氚

  權力問題一直是社會(hui) 科學中的核心問題。從(cong) 理論上梳理互聯網時代權力研究的新進展,這對於(yu) 我們(men) 重新理解互聯網時代中國社會(hui) 的權力關(guan) 係和國家治理具有重要的意義(yi) 。

  傳(chuan) 統權力理論在互聯網時代的演進

  互聯網與(yu) 日常生活聯係的日益密切,究竟帶來什麽(me) 樣的權力變化?當代社會(hui) 理論主要從(cong) 權力結構和權力形式的角度對新的社會(hui) 變革作出了回應。

  聚焦權力結構的學者大都將研究觸角伸向政治——社會(hui) 領域,關(guan) 注作為(wei) 國家和社會(hui) 民眾(zhong) 之間的權力關(guan) 係變遷。其基本的研究思路在於(yu) ,互聯網作為(wei) 新興(xing) 的信息傳(chuan) 播技術引入,究竟有沒有改變民眾(zhong) 和國家各自行動的基本能力?這種基本行動能力的變化,也意味著權力關(guan) 係中,力量的對比和最終的權力格局發生了變化。

  在現代社會(hui) 中,國家往往是相對於(yu) 民眾(zhong) 的權力掌控者,具有壟斷暴力資源和信息資源的能力。在一部分學者看來,以互聯網技術為(wei) 代表的信息技術的廣泛使用,強化了國家進行社會(hui) 控製和資源整合的能力,大大增強了國家的現代治理技術。以楚爾蒙德等為(wei) 代表的學者提出,掌控信息工具和信息能力的行動者,可以憑借信息工具,加強對社會(hui) 的控製。而民眾(zhong) 處於(yu) 相對信息弱勢的地位,在互聯網時代,所有的社會(hui) 行動都存在著被數字化和電子監控化的理論可能。這種觀點,可以視為(wei) “互聯網權力技術的悲觀主義(yi) ”,對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持有一種批判性的觀點,認為(wei) 國家權力和互聯網巨頭的商業(ye) 權力,不僅(jin) 沒有在網絡時代削弱,反而是大大增強了。

  與(yu) 之相對,另一部分學者對網絡社會(hui) 的權力關(guan) 係持相反的觀點,認為(wei) 互聯網的興(xing) 起,大大抵消了國家的絕對權力,對民眾(zhong) 而言,互聯網具有一種“網絡賦權”的能力,增進了民眾(zhong) 進行集體(ti) 行動的能力。穆爾等學者提出,國家對民眾(zhong) 的網絡控製存在著一定的技術限度,並且未來的社會(hui) 控製和社會(hui) 管理,並不是建立在操控、計劃和自上而下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合作、共享、多中心共治的前提下。國內(nei) 學者在對互聯網集體(ti) 行動的研究中也指出,互聯網具有一種社會(hui) 動員的能力,可以在社會(hui) 成員集體(ti) 行動的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強化了社會(hui) 成員維權的能力。在這一意義(yi) 上,相對於(yu) 傳(chuan) 統的國家和政府,民眾(zhong) 的集體(ti) 行動能力,對國家權力行動的監督能力,都大大增強。傳(chuan) 統的國家和民眾(zhong) 的權力結構,也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發生了變遷。與(yu) 此同時,在國家與(yu) 民眾(zhong) 之間,新興(xing) 的互聯網商業(ye) 巨頭、科技巨頭在網絡社會(hui) 中的權力也被學者所重視,卡斯特等人也提出在國家與(yu) 社會(hui) 之外,穀歌、微軟、蘋果等互聯網公司和跨國傳(chuan) 媒集團,控製了互聯網時代人們(men) 的數據中心和信息渠道,塑造了人們(men) 的所思所想,構成了網絡社會(hui) 另一種權力中心。

  在權力的形式上,一些學者認為(wei) 互聯網時代的權力形式更加多樣化和微觀化,這也是對當代權力理論微觀化和後現代化的思潮的一種延續。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加爾布雷斯等人就提出,現代社會(hui) 的權力正在逐步建立在同意的基礎上,暴力和壓製的因素正在權力關(guan) 係中逐漸消失,這是人類社會(hui) 更加文明的體(ti) 現。而具有批判理論色彩的學者則認為(wei) ,建立在強製基礎上的權力僅(jin) 僅(jin) 是隱藏起來,權力關(guan) 係中社會(hui) 壓迫和剝削的實質並未發生變化,隻是實現形式可能建立在欺騙、意識形態、符號控製等基礎之上。在網絡社會(hui) 中,卡斯特提出,主觀層麵的認同是一種力量,可以讓人們(men) 產(chan) 生社會(hui) 行動的動力,在全球化的時代對傳(chuan) 統的父權製國家、民族國家的權力產(chan) 生了重要挑戰。在信息的全球流動中,信息的溝通能力同樣成為(wei) 互聯網時代的重要權力形式。互聯網時代的權力是一種“溝通權力”,傳(chuan) 統權力的實現是通過對暴力的壟斷達成的,而互聯網時代的權力是通過對民眾(zhong) 心靈的重建,對象征符號的操控來實現的。而互聯網中的溝通,正是建構出民眾(zhong) 集體(ti) 認同和社會(hui) 共享意義(yi) 框架的關(guan) 鍵。

  網絡社會(hui) 權力理論對社會(hui) 治理的啟示

  網絡社會(hui) 中的權力理論發展,對於(yu) 我們(men) 重新理解中國社會(hui) 的權力關(guan) 係變革,思考中國互聯網治理乃至整個(ge) 社會(hui) 治理都具有一定的基礎意義(yi) 。網絡社會(hui) 的興(xing) 起,意味著社會(hui) 治理者需要重新思考和定位治理者和被治理者之間的權力關(guan) 係,敢於(yu) 在網絡時代順應多元化和多中心化的社會(hui) 治理模式,讓渡出部分不必要的權力。當下,我國社會(hui) 治理模式從(cong) “管理”到“治理”的轉變,就在一定程度上體(ti) 現出政府科學化、合理化地承擔職責,將部分社會(hui) 功能和經濟功能歸還給社會(hui) 與(yu) 市場,建立起與(yu) 社會(hui) 民眾(zhong) 相對和諧的權力關(guan) 係。未來,應當更加注重社會(hui) 組織,尤其是各種形式的新型互聯網社會(hui) 組織在社會(hui) 矛盾形成、解決(jue) 和社會(hui) 意見表達中的重要作用,推動社會(hui) 治理的科學化。

  在互聯網領域,麵對民眾(zhong) 通過互聯網進行的集體(ti) 行動和意見表達,應當形成一種製度化的良性溝通機製和矛盾解決(jue) 機製。在國家與(yu) 社會(hui) 民眾(zhong) 間,權力關(guan) 係的形成和發展不應當成為(wei) 一種零和博弈式的結構,而應當采用積極性的製度方式,使得理性的民意可以通過正當合理的互聯網途徑,發揮互聯網的信息傳(chuan) 遞作用,正確傳(chuan) 遞到政府部門。另外,黨(dang) 和國家的施政意圖,也可以更好地憑借互聯網的有效傳(chuan) 遞,接受民眾(zhong) 的有效監督,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權力的良性製約。

  同時,在權力的實現形式上,網絡時代需要更加重視文化、觀念、集體(ti) 社會(hui) 心理等無形的權力基礎的關(guan) 鍵作用。通過有效的製度安排,建立起共同的心理認同,建立起可以被民眾(zhong) 共同認可的社會(hui) 意義(yi) 框架,獲取一種信息時代的溝通權力。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展,這種權力形式的重要性必將愈發地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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