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監督彰顯“政治力學”意義
發稿時間:2013-01-31 00:00:00 來源:社會(hui) 科學報 作者:作者:喻中
去年年底,溫州市27個(ge) 部門一把手通過電視網絡直播方式公開述職,這對於(yu) 監督政府官員切實履行職責、嚴(yan) 格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雖然這樣的改變並未觸動根本性的權力關(guan) 係,但它至少撕開了一個(ge) 縫隙,因而具有一定的政治力學意義(yi) 。頂層設計也好,中層設計也好,隻有在改變機製的同時抓落實,教育和規範每個(ge) 具體(ti) 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wei) ,才能體(ti) 現出真正的價(jia) 值。而要做到這一切,必須在整個(ge) 過程中體(ti) 現出公開透明,且保證和尊重媒體(ti) 的監督權。
喻中(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權力對誰負責”
武漢、南京、溫州等地先後推出了一項“新政”:讓政府官員在電視、網絡現場直播的場景下述職或報告工作。電視、網絡等媒體(ti) 隻是把政府官員述職或報告工作的對象擴大了;傳(chuan) 統的述職或報告工作,基本上都是說給上級領導聽,有些也同時說給本部門、本單位的職工聽。在上級領導在場的情況下,職工聽完述職後,在上級領導發下來的考核表上畫個(ge) 勾或畫個(ge) 叉,但是,考核表上的信息一般都不公布,它們(men) 由上級領導收回去處理;到底如何處理,不得而知。這樣的年終述職,官員們(men) 一般都不會(hui) 緊張,因為(wei) 他們(men) 的上級領導一般都不會(hui) “為(wei) 難”他們(men) 。本部門、本單位的職工即使有不同的看法,即使在考核表上畫個(ge) 叉,通常也不起什麽(me) 作用。
但是,由電視或網絡進行現場直播,場景就不同了。它所產(chan) 生的效果,相當於(yu) 政府官員在向全體(ti) 民眾(zhong) 述職或報告工作,他們(men) 的工作要由全體(ti) 民眾(zhong) 來評判。譬如城管部門,如果把一座城市的市容市貌管理得一塌糊塗,作為(wei) 主管官員,你就很難理直氣壯地宣稱自己盡到了責任,因為(wei) ,某個(ge) 網民也許馬上就在網上貼出“髒亂(luan) 差”的照片。一些政府官員之所以緊張得滿頭大汗,就是因此。他們(men) 緊張,是因為(wei) 他們(men) 清楚:自己的工作還有很多漏洞、很多不足。他們(men) 擔心民眾(zhong) 通過網絡或別的方式,把這些漏洞、不足公之於(yu) 眾(zhong) 。
可見,所謂“媒體(ti) 問政”,本質上是改變了“權力對誰負責”這個(ge) 至關(guan) 重要的問題:如果沒有電視、網絡的現場直播,權力隻需要對上負責;而一旦有了電視、網絡的現場直播,權力既需要對上負責,同時也需要對民眾(zhong) 負責。如果民眾(zhong) 對你的工作不滿意,特別是,如果你留下了某些證據確鑿的把柄讓民眾(zhong) 抓住了,就很難逃脫網絡輿論的監督,因為(wei) 千夫所指的後果,是很難有轉機的。
因此,從(cong) 政治力學的角度來看,“媒體(ti) 問政”在一定意義(yi) 上改變了既有的權力關(guan) 係:在一定環節、一定層麵上,它把“對上負責的權力”變成了“對下負責的權力”。雖然這樣的改變並未觸動根本性的權力關(guan) 係,但它至少撕開了一個(ge) 縫隙,因而具有一定的政治力學的意義(yi) 。
尤小立(蘇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媒體(ti) 問政是過程監督
去年底,浙江省溫州市直屬的27個(ge) 部門的“一把手”通過電視和網絡直播的方式公開“述職”,無疑是行政改革的一次探索,但我們(men) 也不必過度解讀這一探索的意義(yi) 。不僅(jin) 是因為(wei) 這類的探索以前也曾在其他城市出現過,而且需要看到,類似的改革隻是在現有體(ti) 製和機製下的一次微調,離現代行政方式的要求還有很大的距離。
現代行政方式,一是公開透明,一是權力受到監督。其實,公開透明的目的就是為(wei) 了監督權力。所謂公開透明,是指政府權力在敞亮的不加遮掩的環境下運行。因此,“公開”就不是一個(ge) 單一或有限的概念,而是一個(ge) 整體(ti) 概念,也即是說,公開的是一個(ge) 過程,是從(cong) 頭到尾的公開,這不僅(jin) 是為(wei) 了保證公正,而且是為(wei) 了愛護官員。現在溫州的方式隻是終端公開,這種方式是在告訴你結果,至於(yu) 結果如何得出,中間如何操作,有沒有違規,都隻能聽“一把手”的一麵之詞。這就很難體(ti) 現出監督的作用,充其量是傳(chuan) 統的指標考核的延續,隻不過換了個(ge) 更大的空間而已。
然而,也不能完全否定溫州市政府改革的合理性。因為(wei) 一方麵,在現有體(ti) 製和機製下,哪怕是一點點改變,也可能推動進一步的變革。另一方麵,采用媒體(ti) 問政的方式,也體(ti) 現出對於(yu) 政府與(yu) 民間、政府與(yu) 媒體(ti) 展開互動的現代行政方式的追求。
在當下中國,媒體(ti) 的重要性日益凸顯,政府與(yu) 媒體(ti) 的關(guan) 聯性也在發生著變化。溫州方式的合理性就在於(yu) ,它強化了媒體(ti) 的監督功能。此時,媒體(ti) 不僅(jin) 在宣傳(chuan) ,而且也確實起到了溝通政府與(yu) 公民之間橋梁的作用。但與(yu) 上麵所言的公開透明一樣,媒體(ti) 對政府的監督不能隻是終端監督,它也應該體(ti) 現在過程監督上。在這一方麵,政府的觀念改變顯得非常重要。
從(cong) 最近《人民日報》記者采訪民政部吃軟性“閉門羹”的遭遇可以看出,政府機關(guan) 對於(yu) 媒體(ti) 的態度完全是前現代的,完全不能適應新媒體(ti) 時代下媒體(ti) 與(yu) 政府關(guan) 聯性轉變的要求。他們(men) 習(xi) 慣性地以為(wei) 媒體(ti) 的監督是跟自己過不去,殊不知,適應媒體(ti) 監督既是現代行政方式的一部分,也是愛護幹部、保證依法行政的必要手段。
看來,頂層設計也好,中層設計也好,隻有在改變機製的同時抓落實,教育和規範每個(ge) 具體(ti) 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wei) ,才能體(ti) 現出真正的價(jia) 值。而要做到這一切,必須在整個(ge) 過程中體(ti) 現出公開透明,且保證和尊重媒體(ti) 的監督權。
肖澤晟(南京大學法學院):媒體(ti) 問政讓“劣跡”官員無所遁形
首先,實行媒體(ti) 問政,是責任政府的必然要求。責任政府是指依法承擔保護和增進社會(hui) 公益與(yu) 推動社會(hui) 發展的義(yi) 務的政府,如果做錯事,也必須與(yu) 普通公民一樣承擔法律責任,而不享有任何特權。一旦實行媒體(ti) 問政,就意味著讓政府官員對民眾(zhong) 負責,接受民眾(zhong) 的監督,政府官員就可能因其實施的違法或不當行為(wei) 而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對於(yu) 不負責任的政府官員而言,媒體(ti) 問政無疑是懸在其頭上的“利劍”。
其次,從(cong) 公權力服務的對象看,公權力是服務於(yu) 上級領導,還是服務於(yu) 百姓,決(jue) 定了一個(ge) 國家的性質。中國是人民民主專(zhuan) 政的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因此,公權力必須最終服務於(yu) 民眾(zhong) 。實行媒體(ti) 問政,是確保人民主權的重要舉(ju) 措。
第三,媒體(ti) 問政是對公民知情權的重要保障。知情權是從(cong) 言論自由、批評權、建議權等參政議政權中自然推論出來的基本權利,憲法雖然並未明文規定這一權利,但是,公民隻有了解了政府官員的所作所為(wei) ,才能有效發表自己的意見,才有可能行使批評、建議、檢舉(ju) 等基本權利。媒體(ti) 作為(wei) 公眾(zhong) 的代言人和傳(chuan) 聲筒,直接向公眾(zhong) 報道官員述職的全過程,實際上是為(wei) 公民言論、出版等表達自由以及批評權、建議權、檢舉(ju) 權和控告權的行使提供必要的信息,是對公民知情權的保障。
最後,實行媒體(ti) 問政,對官員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有助於(yu) 政府官員嚴(yan) 格依法行政, 謹慎行使公共權力。因為(wei) 通過媒體(ti) 問政,使成千上萬(wan) 雙“火眼金睛”盯著一個(ge) 官員時,任何“劣跡”都將無所遁形。政府官員的一支煙、一塊表,都可能引發公眾(zhong) 的關(guan) 注。這可能就是媒體(ti) 問政為(wei) 什麽(me) 會(hui) 導致某些官員滿頭大汗的原因之一。
(第1347期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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