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政府機構改革見成效 山東撤銷315個事業單位
發稿時間:2011-07-10 00:00:00 來源:大眾(zhong) 日報 作者:作者:徐昉磊
我省(山東(dong) )市縣政府機構改革評估結束。結果顯示,市縣政府機構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各地普遍探索實行了大部門體(ti) 製,合並職能相近議事協調機構107個(ge) ,清理撤銷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ye) 單位315個(ge) 。
據介紹,在國家和省政府機構改革完成後,我省部署開展市縣政府機構改革,並於(yu) 去年順利完成。為(wei) 檢驗改革成效,我省開展了評估工作。評估發現,各地普遍在工業(ye) 與(yu) 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農(nong) 業(ye)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領域探索實行大部門體(ti) 製。
評估結果顯示,改革中,各市縣政府機構個(ge) 數都沒有突破規定的限額。全省市縣撤銷清理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82個(ge) ,合並職能相近的議事協調機構107個(ge) ;全麵清理市縣原來自行設立的行政機構40個(ge) ;共清理撤銷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ye) 單位315個(ge) ,清理規範掛牌機構102個(ge) 。人員編製方麵,各地也沒有突破中央規定的行政編製總額。
政府職能轉變是改革的核心。評估結果顯示,各地取消有關(guan) 微觀管理、行政審批、達標評比表彰等事項,將可以由縣區政府承擔的事務交給縣區政府。同時,將一些技術性和具體(ti) 事務性工作交給事業(ye) 單位或者社會(hui) 中介組織承擔,全省市縣兩(liang) 級政府分別取消、下放、轉移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795項和1955項。“通過改革,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省編辦有關(guan) 負責人說。
部門職責交叉、關(guan) 係不順,是政府機構存在的一個(ge) 突出問題。據介紹,此次改革堅持一件事情由一個(ge) 部門負責,避免政出多門、推諉扯皮。各市縣政府共調整理順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綜合交通運輸體(ti) 係建設、經濟運行調節等525項職責、新增和明確職能1649項。對確實需多個(ge) 部門管理的事項,也都確定了牽頭部門,明確了主辦、協辦關(guan) 係,建立了協調配合機製。
在賦予部門職權的同時,明確和強化了部門承擔的責任。評估結果顯示,政府工作部門共明確承擔的責任7873項,其中市級政府2343項,縣級政府5530項。濰坊、德州等市明確了環保部門承擔落實減排目標、從(cong) 源頭上預防控製環境汙染等7項責任,明確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門承擔推進住房製度改革和保障房建設等7項責任。“明確和強化部門責任,為(wei) 推行行政問責製,加強責任追究提供了製度保障。”省編辦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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