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臨時用工模式的改革與創新
發稿時間:2016-02-29 00:00:00 來源:《國家治理》周刊 作者:作者:李子敏
近年來,貴州省銅仁市隨著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聘用的編製外人員(其中多為(wei) 臨(lin) 時用工性質)人數的逐年增多,在編製外人員管理與(yu) 使用方麵出現了管理混亂(luan) 、勞務關(guan) 係不清等問題,臨(lin) 時工與(yu) 用工單位之間的矛盾糾紛日益增多,成為(wei) 影響社會(hui) 和諧與(yu) 穩定的不利因素。對此,銅仁市黨(dang) 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將建立臨(lin) 時用工管理機製列入全市全麵深化改革首批36項行動之一加以推進,並出台《銅仁市市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臨(lin) 時用工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通過建立勞務合作新模式、入門審核聯席會(hui) 、類別支付分攤法和就業(ye) 多向分流道,在控製臨(lin) 時用工數量、規範用工程序、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以及改善工作效率和效益方麵等取得了一定成效,臨(lin) 時用工勞動爭(zheng) 議案件數量大幅減少。
改革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臨(lin) 時用工模式的主要做法
破除聘用舊機製,建立勞務合作新模式
對臨(lin) 時用工進行嚴(yan) 格控製和計劃管理,要求全額預算管理用工單位臨(lin) 時用工數量零增長、其餘(yu) 用工單位從(cong) 嚴(yan) 控製,不得無計劃、超計劃臨(lin) 時用工。由市人民政府與(yu) 轄區內(nei) 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勞務外包、服務外包框架協議,規範臨(lin) 時用工渠道和來源。對確需臨(lin) 時用工的單位,除了要求其說明理由之外,還要求其進行專(zhuan) 項申報。經審核同意後,各用工單位分別與(yu) 勞務公司簽署用工協議,與(yu) 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在合同中明確工資標準、社會(hui) 保險等各項事宜。實行臨(lin) 時用工社會(hui) 化、市場化管理,改變用工單位隨意用工的亂(luan) 象。
破除管理單軌製,建立入門審核聯席會(hui)
成立由市機構編製委員會(hui) 辦公室(簡稱“市編委辦”)牽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市財政局為(wei) 成員的聯席會(hui) 議,要求用工單位在每年12月向市編委辦專(zhuan) 項申報下一年度的臨(lin) 時用工計劃,由聯席會(hui) 議對用工計劃進行審核。其中,市編委辦審核臨(lin) 時用工的使用人數及期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審核臨(lin) 時用工崗位、薪酬標準及社會(hui) 保險續費基數,市財政局審核經費及來源,三部門形成初步意見後再報市政府審批。對於(yu) 已審批通過的單位,由市政府和聯席會(hui) 議組織人員進行不定期查訪,確保不出現未經審批的用工現象。
破除財務統管製,建立類別支付分攤法
按照分類管理、分別承擔的原則,明確規定臨(lin) 時用工的薪酬支付渠道。對於(yu) 全額預算管理無收入來源的用工單位,其臨(lin) 時用工經費由市財政解決(jue) ;對於(yu) 全額預算有收入來源的單位,以及差額、定額和自收自支事業(ye) 單位,其臨(lin) 時用工所需經費由用工單位自行解決(jue) ,但須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監督。所有臨(lin) 時用工人員的薪酬標準均嚴(yan) 格按照國家相關(guan) 法律規定執行,從(cong) 而促使用工單位認真計劃用工。
改變一刀切原則,建立就業(ye) 多向分流道
針對在《辦法》實施前就已經與(yu) 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guan) 係的臨(lin) 時用工人員,自《辦法》實施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在5年以內(nei) (含5年)的,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直至臨(lin) 時用工人員退休;距法定退休年齡在5年以上的,由用工單位在三年過渡期內(nei) 與(yu) 臨(lin) 時用工人員依法協商解除相互之間的勞動關(guan) 係,同時引導鼓勵這些人員進行自主創業(ye) 和選擇其他行業(ye) 及領域就業(ye) ,並向其提供相關(guan) 的優(you) 惠和扶持政策,確保被解聘人員的正常生活,以保證社會(hui) 的和諧與(yu) 穩定。
針對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等所需的特殊臨(lin) 時用工,由用人單位自主選擇用工方式並依法進行用工,同時必須相應地建立檔案備查。另外,由於(yu) 公益性崗位是為(wei) 就業(ye) 有困難的人群所設置的,故而其安置人員不納入《辦法》執行。
建立臨(lin) 時用工管理機製取得的成效
守緊了財政大門,將錢用在刀刃上
實行臨(lin) 時用工管理改革後,銅仁市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聘請的臨(lin) 時用工人數得到有效控製,一個(ge) 崗位對應一個(ge) 人,使每個(ge) 在編人員和臨(lin) 時工都有事可做,國家財政發放的每一份工資都有效益回報。目前,全市臨(lin) 時用工人數為(wei) 2313人,比《辦法》實施前減少616人,每年節約資金近兩(liang) 千萬(wan) 元。
規範了用工程序,讓能力出來說話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勞動用工關(guan) 係逐步規範,聘用人員以實用性為(wei) 出發點,打招呼、找關(guan) 係聘用的現象徹底消失。同時,勞務關(guan) 係外包後,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隻需要驗收工作結果是否達標,不再需要為(wei) 工作過程費心,從(cong) 而有更多精力投入到本單位承擔的工作中,使臨(lin) 時用工由“養(yang) 人”轉向“養(yang) 事”,工作效率和效益均明顯提高。
保障了勞動者權益,使社會(hui) 更加和諧
《辦法》對臨(lin) 時用工的條件、審批程序、薪酬標準、資金來源和監督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使得臨(lin) 時用工有了統一規範的機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繼而確保了他們(men) 更能安心工作。2013年,銅仁市市直單位共發生臨(lin) 時用工勞動爭(zheng) 議案件8件,被舉(ju) 報投訴21件;2014年分別為(wei) 4件、7件;2015年分別為(wei) 0件、0件。
(作者單位: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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