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股份製:城中村改革的探索
發稿時間:2011-08-21 00:00:00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作者:尚馥娟 葛繼中 閆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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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是一個(ge) 破舊立新的過程,也是一次利益格局的再調整、再分配。在村民變市民、村委會(hui) 變居委會(hui) 、集體(ti) 土地變國有土地、集體(ti) 經濟組織變股份公司的過程中,集體(ti) 資產(chan) 的處置是一個(ge) 焦點問題。石家莊市裕華區在城中村拆遷改造過程中,大膽嚐試社區股份製改革,破解了許多利益矛盾和社會(hui) 問題,為(wei) 城中村經濟發展和長治久安提供了保證,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yi) 。
把集體(ti) 資產(chan) 折股量化到人,為(wei) 居民以股東(dong) 身份分享城中村改造收益提供製度保障
■改革難點 在城中村,集體(ti) 經濟的跨越式發展與(yu) 製度建設的相對滯後形成了鮮明反差。集體(ti) 資產(chan) 帶來三個(ge) 問題:一是集體(ti) 資產(chan) “家底不清”;二是集體(ti) 資產(chan) “歸屬不明”,名義(yi) 上歸全體(ti) 村民所有,實際上還是少數村幹部說了算;三是集體(ti) 資產(chan) 收益“分配不公”,“大鍋飯”的分配方式造成村民之間新的利益矛盾。
■實踐探索 裕華區從(cong) 社區股份製改革入手,以大馬村為(wei) 例,實行改製“四步走”:一是清產(chan) 核資,聘請專(zhuan) 業(ye) 會(hui) 計師事務所對集體(ti) 資產(chan) 進行評估;二是折股量化,把資產(chan) 量化為(wei) 20968股,配發到2184個(ge) 村民手中;三是成立大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wei) 獨立法人實體(ti) 運營集體(ti) 資產(chan) ;四是股份分紅,從(cong) 2007年起,大馬集團根據運營收益開始分紅,持有滿股(10股)的股民一年分得紅利5000元。
■改革成效 大馬村改製的意義(yi) 在於(yu) :集體(ti) 資產(chan) 的家底摸清了,減少了群眾(zhong) 的猜疑和誤解;產(chan) 權關(guan) 係明晰了,村民由概念上的主人變成了實實在在的股東(dong) ;分配關(guan) 係理順了,由傳(chuan) 統按人頭分配的“平均主義(yi) ”,變為(wei) 按股分紅,同股同利,多股多紅,實現了按勞分配與(yu) 按要素分配的統一。
引入現代企業(ye) 製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提高集體(ti) 資產(chan) 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改革難點 城中村改造,帶來資金集聚、項目集聚和產(chan) 業(ye) 集聚,它在為(wei) 集體(ti) 資產(chan) 帶來“倍增效應”的同時,也對提高集體(ti) 資產(chan) 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城中村幹部,對龐大的集體(ti) 資產(chan) 駕馭能力不足,或畏首畏尾,或盲目投資,更有甚者,把集體(ti) 資產(chan) 當成“小金庫”,造成集體(ti) 資產(chan) 跑、冒、滴、漏。
■實踐探索 裕華區用現代企業(ye) 製度改造村辦企業(ye) ,從(cong) 組織框架、規章製度等方麵確保集體(ti) 資產(chan) 的安全性和收益率。懷特集團是一家固定資產(chan) 超過60億(yi) 元的村辦企業(ye) 。選舉(ju) 產(chan) 生股東(dong) 大會(hui) 、董事會(hui) 、監事會(hui) ,提高了懷特集團決(jue) 策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水平。如今,懷特集團董事會(hui) 每年要向股東(dong) 大會(hui) 做業(ye) 績陳述,集團的重大項目、開支、人事變動都要首先征求股東(dong) 代表的意見,監事會(hui) 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特別是財務狀況全程監管。
■改革成效 懷特集團通過改製,真正成為(wei) “產(chan) 權明晰、權責清楚、運行規範、管理科學”的市場主體(ti) ,改製後的懷特集團保持著高投資、高產(chan) 出、高回報的發展勢頭。與(yu) 此同時,村民們(men) 與(yu) 集體(ti) 結成緊密型的“利益共同體(ti) ”,股東(dong) 關(guan) 心集體(ti) 經濟發展的熱情更加高漲。
以股份為(wei) 紐帶,通過資本聯合與(yu) 資本擴張,實現擴大再生產(chan) ,把集體(ti) 資產(chan) “蛋糕”進一步做大
■改革難點 土地級差收益是城中村改造的內(nei) 在動因。城中村在出讓土地的同時,也麵臨(lin) 著發展後勁不足的問題。土地被大片開發後,村集體(ti) 失去發展空間,收入渠道單一,村民的就業(ye) 、醫療、養(yang) 老、物業(ye) 等問題無依無靠,等等。裕華區提出,村民回遷並不是城中村改造的“終點”,要激活並壯大集體(ti) 經濟,在盤活存量資產(chan) 與(yu) 增量資產(chan) 的基礎上,培育城中村可持續發展的內(nei) 生動力。
■實踐探索 2002年,大馬村得到了2億(yi) 多元征地補償(chang) 款。村民要求把這筆錢分光吃淨,不分將導致幹群關(guan) 係對立;分掉等於(yu) 把集體(ti) 資產(chan) 掏空。裕華區提出,變貨幣形態分配為(wei) 價(jia) 值形態分配,把資金留在集體(ti) ,把股份分給村民。這2億(yi) 元帶來了巨大收益:2006年11月投資建設“大馬莊園”,2009年10月村民全部回遷;2009年5月開發建設總麵積72萬(wan) 平方米的“藏龍福地”地產(chan) 項目;2009年6月建設綠色無公害養(yang) 殖基地;2010年1月參與(yu) 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在三亞(ya) 置地60畝(mu) ,建設大馬(海南)度假村。
■改革成效 股份製改革為(wei) 村集體(ti) 把農(nong) 民手中的閑散資金轉化為(wei) 生產(chan) 資金,以資本聯合實現擴大再生產(chan) ,開辟了有效途徑。截至2010年底,大馬集團已擁有子公司6家,形成了房地產(chan) 、商業(ye) 、農(nong) 業(ye) 、旅遊等多個(ge) 業(ye) 態,固定資產(chan) 58億(yi) 元,集體(ti) 經濟純收入1.2億(yi) 元。
重新劃分村黨(dang) 總支、村委會(hui) 、股份公司的職能,破解基層政權“兩(liang) 張皮”問題
■改革難點 “兩(liang) 張皮”是關(guan) 係基層政權和諧穩定的一個(ge) 大問題。一些村的“兩(liang) 委”幹部,爭(zheng) 權奪利,表麵上爭(zheng) 的是“政治主導權”,實際上爭(zheng) 的是“經濟主導權”。
■實踐探索 裕華區通過股份製改革,把管理集體(ti) 經濟的職能從(cong) 村委會(hui) 讓渡到股份公司,從(cong) 而形成了基層組織新的職能劃分——黨(dang) 總支管黨(dang) 務,居委會(hui) 管社會(hui) 事務,股份公司管集體(ti) 資產(chan) 。
■改革成效 集體(ti) 資產(chan) 法人主體(ti) 地位的確立最大限度地保護了集體(ti) 資產(chan) 的安全性。股份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東(dong) 大會(hui) 按照公司章程進行任免,不受三年一屆村“兩(liang) 委”換屆選舉(ju) 的影響,避免了因人事變動造成的“短期行為(wei) ”,保證了股份公司決(jue) 策的長期性、穩定性和連續性。
結 語
石家莊市裕華區的經驗告訴我們(men) ,城中村改造,是一場全麵的改造,製度創新必須與(yu) 經濟發展同步。股份製改革為(wei) 裕華區城中村注入了生機與(yu) 活力,它的製度先進性,必將在集體(ti) 資產(chan) 不斷做大做強的過程中得以體(ti) 現;它的製度優(you) 越性,必將在民生幸福、社會(hui) 和諧的實踐中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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