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开云kaiyun官方探索

文章

“票選縣委書記”的政治學解讀

發稿時間:2011-08-19 00:00:00   來源:南風窗   作者:作者:石勇

  2011年6月,在廣東(dong) 省西南部的陽江市,一場“票選縣委書(shu) 記”的改革悄無聲息地進行,到7月初,塵埃落定。而在8月初,陽西縣委常委、縣政協副主席等職位“票選”仍繼續推進。

  “票選縣委書(shu) 記”的效應,終於(yu) 形成一股巨大的旋風。中國僵化的縣級“一把手”選撥任用製度被撕開一個(ge) 小口子。而縣委書(shu) 記這一級,恰恰是腐敗的重災區;縣級的治理,更牽涉一個(ge) 國家的穩定。

  用一年多以前,即2009年12月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dang) 委等印發《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製度改革規劃綱要》中的話說,陽江“票選縣委書(shu) 記”不僅(jin) 僅(jin) 是“黨(dang) 的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也是“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cong) 1998年四川遂寧步雲(yun) 鄉(xiang) 經6236名鄉(xiang) 民投票,選舉(ju) 產(chan) 生了中國第一位直選鄉(xiang) 長以來,中國“完善政治民主”的進程,多年來始終受到體(ti) 製的牽製,更多地仰賴於(yu) 開明領導的魄力,以及民意、理念的推動,故而走走停停,曲折反複,在整體(ti) 層麵不斷地消耗體(ti) 製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能力。

  但陽江“票選縣委書(shu) 記”凸顯了另一種“壓力驅動模式”,就是上級改革要求和現實“倒逼”的合力。立足於(yu) 改革開放的前沿廣東(dong) ,它向全國提供了一個(ge) 正視契約倫(lun) 理、在政治體(ti) 製改革上取得更深一層突破的邏輯原點。

  現實已形成倒逼態勢

  盡管屬於(yu) 廣東(dong) 省幹部人事製度改革的試點,但陽江的“票選縣委書(shu) 記”,並不算一個(ge) 太大的意外——就像去年,四川巴中市白廟鄉(xiang) 政府在政務公開上“全裸”很好理解一樣。

  這裏麵,折射出這幾年中國社會(hui) 的深刻變遷。它影響到了政府管理體(ti) 製改革,以及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選擇,至少是約束這種選擇的一個(ge) 重要變量。

  這一變化表現為(wei) :由於(yu) 帶來諸多負麵因素,在政績考核體(ti) 係中GDP主義(yi) 已經開始退場;但同時,它仍是非常重要的一個(ge) 政績考核指標,對於(yu) 欠發達地區更是如此。原因很簡單,自改革開放後,用“經濟發展”來解決(jue) 民生問題,甚至執政合法性問題的預設沒有變,也很難改變。

  在這種情況下,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麵臨(lin) 著社會(hui) 經濟結構的不同所帶來的不同問題。對於(yu) 發達地區來說,經濟繼續發展固然仍很重要,但在社會(hui) 管理、政府服務方麵已經麵臨(lin) 著社會(hui) 矛盾頻發、公民社會(hui) 生長的挑戰,政府的社會(hui) 管理模式必須能夠適應這種變化。而適應這種變化,政府最樂(le) 意選擇的,就是政府管理體(ti) 製的改革,具體(ti) 地說就是變革它的權力結構,給基層擴權、放權。它一方麵既加強了對社會(hui) 的服務能力,另一方麵又強化了基層對社會(hui) 的控製力度。

  廣東(dong) 、浙江等地的“簡政強鎮”,以及各地現在熱衷於(yu) “放權”的“社會(hui) 管理創新”,走的就是這條路。

  而對於(yu) 欠發達地區來說,解決(jue) 社會(hui) 矛盾,強化社會(hui) 管理固然也很重要,但最能讓他們(men) 充滿焦慮的,仍然是GDP主義(yi) ,所治理之地在經濟社會(hui) 結構上對發達地區的追趕。事實上,了解民意的官員非常清楚,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公平一樣,對於(yu) 民眾(zhong) 來說,同意都會(hui) 變得蝕骨。

  這種現實的倒逼,會(hui) 使一些開明官員想到30年的改革開放提供給中國人的一大常識:改革舊的體(ti) 製,往往就是一種競爭(zheng) 優(you) 勢——生產(chan) 力和社會(hui) 公正,乃至社會(hui) 經濟結構的巨大變遷,都可以從(cong) 對體(ti) 製的改革中尋找。

  在欠發達的地區,本身並無多少“競爭(zheng) 優(you) 勢”,僅(jin) 僅(jin) 是在政府管理體(ti) 製範疇內(nei) 調整權力結構,並不是可以呼喚出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神秘法術。而傳(chuan) 統的欠發達地區縣級黨(dang) 政一把手的選撥製度,一方麵競爭(zheng) 性不強,難以讓最合適的人才有機會(hui) 走上曆史的前台;另一方麵,其權力在基層又難以形成製約,容易傾(qing) 向保守。而改革這一體(ti) 製,恰恰可以尋找到改變一個(ge) 地方麵貌的力量。

  陽江“票選縣委書(shu) 記”時,一位競爭(zheng) 者把這一邏輯表達得非常清楚:“陽西要發展,首先要打造一個(ge) 堅強團結、廉潔幹事創業(ye) 的領導班子。”

  走向政治的契約倫(lun) 理

  在中國,縣委書(shu) 記的權力來源是上級黨(dang) 委,而非人大這類民意—權力機關(guan) ,在既定的製度和產(chan) 生程序中,市委書(shu) 記的意見或隱或顯地具有非常重要的分量,“一把手說了算”,在很多時候往往是一種宿命。

  從(cong) 權力來源上來說,縣委書(shu) 記當然無需以民主政治的運作方式產(chan) 生。但是,按照中國的政治製度和意識形態,在兩(liang) 個(ge) 層麵,它又必須契合民主政治的契約倫(lun) 理。它是受黨(dang) 和人民的托付,對黨(dang) 和人民負責,行使“一把手”職權對一個(ge) 縣域進行治理,因此在權力產(chan) 生方式上,很有必要,或者應該進行民主競爭(zheng) 。

  201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在《求是》雜誌發表文章,特別指出“一把手說了算”這一情況的存在,並要求在幹部人事製度中解決(jue) 這類問題,提高“自覺性和主動性”。

  按照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製度改革規劃綱要》的硬性要求,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廳局級以下委任製黨(dang) 政領導幹部中,通過競爭(zheng) 性選拔方式產(chan) 生的,應不少於(yu) 1/3。

  2010年6月底,廣東(dong) 省在印發《關(guan) 於(yu) 貫徹〈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製度改革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時,明確要求“提高幹部工作的民主化水平,加大競爭(zheng) 性選拔幹部工作力度”。

  在沒有一個(ge) 由上級指定的模板進行“民主競爭(zheng) ”的情況下,基層的創新、突破就顯得很重要。思路無非是:在一定的資格條件下擴大競爭(zheng) 性人選;約束“一把手”顯得過大的“話語權”。

  陽江市在“票選縣委書(shu) 記”時,之所以從(cong) “幹部選撥”層麵走到了政治體(ti) 製改革層麵,仰賴於(yu) 這樣的幾個(ge) 製度安排:分散和擴大初始提名權,任何一個(ge) 符合資格的人,都可以參與(yu) 競爭(zheng) 縣委書(shu) 記;讓多名競爭(zheng) 者通過演講來證明自己最有資格,並當場投票,從(cong) 而實現公平公開;同時,對競爭(zheng) 者的考評者並不局限於(yu) 黨(dang) 委及組織部門,而是擴大到陽江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市法院院長、市檢察院檢察長、市紀委副書(shu) 記,以及縣(市、區)黨(dang) 政正職、市直正處級以上單位的正職——總共136名評委,市委書(shu) 記林少春隻有一票。

  此舉(ju) 無疑具有強烈的示範意義(yi) :“票選縣委書(shu) 記”,必然也意味著,其他幹部的選撥也理應民主、公開。再進而,對本屬民主政治範疇的政府官員的選舉(ju) ,也成為(wei) 其權力合法性的獲得不可繞過的途徑。

  “票選縣委書(shu) 記”向民主政治下的契約倫(lun) 理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縣委書(shu) 記的初始提名和票選,乃是黨(dang) 和人民在授予其權力時,行使選擇權的必要程序。逐步擴大競爭(zheng) 者和“評委”的範疇,在製度上保證上級、同級的“考評”權時,也給下級對縣委書(shu) 記的選擇以機會(hui) ,其實就是在縣級治理這一級盡力開拓民主政治的空間。“可控性改革”須繼續推進

  陽江“票選縣委書(shu) 記”完全是在可控範圍內(nei) 進行,上級黨(dang) 委和組織部門具有最終的任命權。這也符合中國多年來進行政治體(ti) 製改革時的一貫思路和特征。

  而反過來看,中國從(cong) 基層民主開始推進的政治體(ti) 製改革,之所以沒有取得更深層的突破,正是源於(yu) 對“失控”的擔憂,而這一擔憂,或許隻是一種不符合事實的想象。

  反觀多年來的基層民主,從(cong) 農(nong) 村的村民自治,一直到鄉(xiang) 鎮長、鄉(xiang) 鎮黨(dang) 委書(shu) 記的公推直選,在製度和權力結構上都不是什麽(me) 問題,但一觸及縣域這一級,往往戛然而止,難以進行下去。

  形成的現象是:農(nong) 村民主已成為(wei) 製度常態,同時“國家”對“社會(hui) ”仍保持著有效控製;鄉(xiang) 鎮這一級的“公推直選”,則在多年來的不斷試點中,其星星之火或者熄滅,或者沒能在橫向上向全國,甚至僅(jin) 僅(jin) 是一省一地之內(nei) 推廣,終顯孤立、孤單,單兵突進無法形成某一權力架構內(nei) 的整體(ti) 性改變,從(cong) 而形成撬動中國進一步完善民主政治體(ti) 製的阿基米德點。久而久之,也慢慢被人們(men) 遺忘。

  不過,中國的政治經濟社會(hui) 結構發展到今天,轉型越來越劇烈,對政治體(ti) 製應與(yu) 經濟社會(hui) 結構,以及人們(men) 的公民意識、權益意識進行配套,要求也越來越高,兩(liang) 者之間若長期不匹配,必然在國家權力與(yu) 社會(hui) 之間形成一種斷裂。顯然,基層的政治體(ti) 製改革,不僅(jin) 不應止步,讓位於(yu) 政府管理體(ti) 製改革,而且應繼續進行下去。

  在今天,縣一級的治理和政治體(ti) 製改革已經是重點。對於(yu) 發達地區來說,鎮一級的經濟總量、人口規模等使其在政府管理體(ti) 製改革中具備了,或應該具備縣級的權力;而在欠發達地區,太多的矛盾則體(ti) 現在縣一級。早一點在縣級的政治體(ti) 製中取得突破,盡力擴大民主,越能實現良好治理,中國的民主政治也越能在自我超越中具有生命力。

  這正是陽江“票選縣委書(shu) 記”的另一層意義(yi) ,它喚起了人們(men) 足夠的信心。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