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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季冰:“省管縣”財稅單兵突進行不通

發稿時間:2011-07-03 00:00:00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作者:陳季冰

  衡陽“店門鎮之爭(zheng) ”提出了個(ge) 新問題:縣究竟應該由誰來“管”?如果行政上的分權和放權能夠實現,在大多數問題上,沒有什麽(me) 比鼓勵民眾(zhong) 妥善地自我管理更加明智的政府行為(wei) 了。

  2010年6月,湖南省衡陽市與(yu) 下轄的衡山縣發生了一起圍繞一個(ge) 相對富裕鎮的歸屬問題的“店門鎮之爭(zheng) ”,而當地百姓的參與(yu) 更使之幾乎釀成嚴(yan) 重的群體(ti) 性事件。

  雖然筆者一向主張國家的行政區劃應當重新回歸改革開放之前的三級體(ti) 製,核心即所謂“省直管縣”,但若抽掉官員選拔及考核、政府績效評價(jia) 及監督等一係列行政或政治層麵的配套機製,在財稅領域裏單兵突進,結果不僅(jin) 不會(hui) 樂(le) 觀,可能還會(hui) 更糟。

  可以想象,對於(yu) 某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地級市,在“市管縣”體(ti) 製下,市對縣是有財力支持的。實行“省管縣”後,市級財政當然就會(hui) 認為(wei) 從(cong) 此再沒有相應的責任。因此,在某些財政配套資金問題上,原由市級財經配套的部分,卻由於(yu) 管理體(ti) 製的改變而不能到位,反而加重了一些縣級財政的困難。同時,財政“省管縣”體(ti) 製會(hui) 使地級市產(chan) 生強烈動機,將所轄的富裕縣改為(wei) 區,同時千方百計把貧困縣踢出去——這就是“店門鎮之爭(zheng) ”的實質。

  為(wei) 了避免湖南衡山“店門鎮之爭(zheng) ”這樣的鬧劇今後不再重演,“省直管縣”改革的目標應當十分明確:它必須是整體(ti) 性的,而非簡單的財稅單兵突進。但這樣一來,又會(hui) 立刻碰到一個(ge) 新的棘手問題。

  根據現代組織管理學的最基本原理,某一個(ge) 層級(長官)的管理半徑都是有限的。中國研究區域行政管理的專(zhuan) 家普遍認為(wei) ,一個(ge) 省管轄30個(ge) 左右的縣、市,是最理想高效的模式,最多不應該超過50個(ge) 。我國目前有2700多個(ge) 縣(含縣級市),也就是說平均每個(ge) 省轄大約90個(ge) 縣(市),已經是理想管理狀態的兩(liang) 倍。

  要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似乎隻有兩(liang) 條出路:一種辦法是,根據理想的管理模式,將全國的省級行政區劃重新劃分,數量上增加一倍,達到60個(ge) 左右;另一種辦法是,根據每個(ge) 省的不同實際情況,有區別地采納不同行政層級管理模式,下轄縣的數量比較少的省推行“省管縣”,反之則繼續保持現有的“市管縣”模式。

  但在我看來,上述這兩(liang) 種辦法都是不足取的。前者嚴(yan) 重忽略了省域的自然、曆史和文化傳(chuan) 統,是一種教條主義(yi) 思維模式,一旦執行起來必將演化為(wei) 典型的“折騰”,後果就像當年的大躍進一般叵測難料;而後者則將國家的整個(ge) 行政管理體(ti) 係置於(yu) 邏輯上的混亂(luan) 狀態之中,同樣會(hui) 滋生許多新的矛盾。

  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的真正出路其實不在於(yu) 如何提高“管”的水平和效率,而恰恰需要反其道而行之,即怎樣學會(hui) “不管”。

  如果我們(men) 想要將縮小行政層級、精簡機構人員、提高政府服務水平的目標落到實處,那麽(me) 即使完成了行政“省管縣”的改革,也隻是一個(ge) 搭建了一個(ge) 表麵的組織架構而已。改革的真正的核心應該是分權,即明確省與(yu) 縣之間的權力、責任邊界,要在分權的基礎上給縣充分放權。讓省、市、縣分別專(zhuan) 心致誌地去做好各自應該做的事。

  說到底,將目前實行的“市管縣”改革為(wei) “省管縣”,最終目的無非是把縣“管”得更好。那麽(me) ,縣究竟應該由誰來“管”?如果行政上的分權和放權能夠實現,我相信,在大多數問題上,沒有什麽(me) 比鼓勵民眾(zhong) 妥善地自我管理更加明智的政府行為(wei)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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