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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本主義引論

發稿時間:2016-09-29 10:25:13   來源:《學術前沿》雜誌2013年5月上(總第25期)    作者:俞可平

  摘要:本文試圖建構官本主義(yi) 的新範式,以此分析中國的傳(chuan) 統政治。作者認為(wei) ,官本主義(yi) 就是以權力為(wei) 本位的政治文化和社會(hui) 政治形態,在這種政治文化和社會(hui) 政治形態中,權力關(guan) 係是最重要的社會(hui) 關(guan) 係。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權力成為(wei) 衡量人的社會(hui) 價(jia) 值的基本標準,也是影響人的社會(hui) 地位和社會(hui) 屬性的決(jue) 定性因素。對於(yu) 傳(chuan) 統中國而言,君主主義(yi) 是官本主義(yi) 的最高形態,專(zhuan) 製主義(yi) 是官本主義(yi) 的典型特征,民本主義(yi) 則是對抗專(zhuan) 製主義(yi) 的政治理想。民主法治是破解官本主義(yi) ,促使傳(chuan) 統政治文明走向現代政治文明的不二法門。

  關(guan) 鍵詞:官本主義(yi) 傳(chuan) 統社會(hui) 權利本位 民主政治 政治文明

  官本主義(yi) 在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綿延數千年,已經成為(wei) 中華傳(chuan) 統文明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官本主義(yi) 不僅(jin) 有其長期存在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現實基礎,而且必定有其契合國民性的合理因素。基於(yu) “學而優(you) 則仕”理念之上的科舉(ju) 製,在相當長時期中是世界上最先進的官員選拔製度,它產(chan) 生了將知識、道德、權力、責任集於(yu) 一身的士大夫階層。但它最終又無情地被現代文明拋棄,分別成為(wei) 孫中山等領導的民主主義(yi) 革命和毛澤東(dong) 等領導的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的主要對象。對官本主義(yi) 的曆史文化條件、法律製度框架、社會(hui) 曆史作用做係統而深入的研究,分析其利弊得失和經驗教訓,是中國社會(hui) 政治發展史研究的一項重大課題,不僅(jin) 有助於(yu) 更加全麵地認識人類文明的多樣性和政治發展規律,而且也有助於(yu) 更加有效地推進今天我國的民主進步事業(ye) 。本文將簡要論述官本主義(yi) 的內(nei) 涵及特征,分析它與(yu) 民本主義(yi) 、君主主義(yi) 、資本主義(yi) 和社會(hui) 主義(yi) 的實質性區別。作者試圖以官本主義(yi) 的範式,來分析傳(chuan) 統中國社會(hui) 政治形態,旨在拋磚引玉,希望引起方家同行對這一議題的關(guan) 注①,尤其希望能有更多專(zhuan) 家學者關(guan) 注官本主義(yi) 的起源、結構、功能,以及與(yu) 其相應的經濟基礎等一係列更為(wei) 宏大的問題。

  在論述“官本主義(yi) ”概念之前,讓我們(men) 先來反思另一個(ge) 極為(wei) 熟悉的範疇:“封建主義(yi) ”。在分析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時,無論從(cong) 哪個(ge) 學科的視角,都會(hui) 異口同聲地得出“封建主義(yi) ”的論斷。國內(nei) 理論界的主流觀點一直認為(wei) ,中國在戰國時期就確立了封建主義(yi) 生產(chan) 關(guan) 係,公元前221年統一的秦朝帝國的建立則標誌著“專(zhuan) 製主義(yi) 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的正式確立②。從(cong) 春秋戰國直至近代以前的整個(ge)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處於(yu) 漫長的封建主義(yi) 社會(hui) 時期。19世紀中葉的鴉片戰爭(zheng) 和隨之而來的“洋務運動”,迫使中國向西方列強開放,引入“船堅炮利”的西洋物質文明和科技文化,原先的封建主義(yi) 社會(hui) 開始發生實質性的轉變。但近代中國也並未完全進入資本主義(yi) 社會(hui) ,而是進入到半封建半殖民的社會(hui) 。“帝國主義(yi) 列強侵略中國,在一方麵促使中國封建社會(hui) 解體(ti) ,促使中國發生了資本主義(yi) 因素,把一個(ge) 封建社會(hui) 變成了一個(ge) 半封建社會(hui) ;但是在另一方麵,它們(men) 又殘酷地統治了中國,把一個(ge) 獨立的中國變成了一個(ge) 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國”③。因此,“封建主義(yi) ”便成為(wei) 分析和評判近代以前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核心範疇。

  然而,對“封建主義(yi) ”的理解卻大有分歧。“封建”一詞在漢語中自古有之,唐代著名學者柳宗元著有《封建論》。他所說的“封建”特指春秋以前各國“封國土,建諸侯”的分封製度④。傳(chuan) 統中國語境中的“封建”概念顯然不是今天我們(men) 所說的“封建主義(yi) ”。今天我們(men) 用以分析傳(chuan) 統中國社會(hui) 的關(guan) 鍵概念“封建主義(yi) ”,其實源於(yu) 馬克思主義(yi) 經典作家的理論,即馬克思主義(yi) 關(guan) 於(yu) 人類社會(hui) 要經過原始社會(hui) 、奴隸社會(hui) 、封建社會(hui) 、資本主義(yi) 社會(hui)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或共產(chan) 主義(yi) 社會(hui) 的所謂“五種社會(hui) 形態”說。馬克思主義(yi) 語境中的“封建主義(yi) ”(feudalism),源於(yu) 歐洲中世紀的封地采邑製度,它指的是以領主或地主占有土地、剝削農(nong) 民剩餘(yu) 勞動為(wei) 基礎的社會(hui) 製度。用馬克思主義(yi) 的這一“封建主義(yi) ”概念,去分析近代以前的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在1949年後一直是中國學術界的主流觀點。但是,近年來學術界對這一主流分析框架的質疑之聲日益高漲,質疑主要來自兩(liang) 個(ge) 方麵:其一是,所謂的“五種社會(hui) 形態”論並非馬克思的觀點,馬克思從(cong) 未提出過“五種社會(hui) 形態”⑤;其二是,封建主義(yi) 隻是中國秦以前的社會(hui) 製度,秦以後的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是“皇權專(zhuan) 製”⑥或“選舉(ju) 社會(hui) ”⑦。

  這種質疑令人進一步思考。這裏不論馬克思本人是否提出過“五種社會(hui) 形態理論”,但用馬克思語境中的“封建主義(yi) ”來概括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基本形態和實質性特征,確實麵臨(lin) 不少挑戰。首先,中國傳(chuan) 統語境中的“封建”明顯不同於(yu) 西方語境中的“封建”或“封建主義(yi) ”(feudal或feudalism)。其次,也是最為(wei) 重要的,以占有土地和剝奪農(nong) 民勞動為(wei) 主要內(nei) 涵的“封建主義(yi) ”,不足以概括傳(chuan) 統中國社會(hui) 的實質性支配關(guan) 係。從(cong) 政治學的角度看,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實質性支配關(guan) 係,與(yu) 其說建立在土地占有的基礎之上,還不如說建立在權力占有的基礎之上。

  縱觀中國數千年的社會(hui) 發展史,充滿著政治的多樣性和複雜性。例如,就官員的產(chan) 生途徑而言,有“世襲製”、“察舉(ju) 製”、“征辟製”、“科舉(ju) 製”等區別;就官員的身份而言,有知識分子、軍(jun) 功人員、宗室成員、世襲子弟等差異;就主導政權的集團而言,有所謂的“宦官”、“外戚”、“門閥”、“軍(jun) 閥”、“士人”等不同⑧。然而,就傳(chuan) 統中國社會(hui) 的整體(ti) 而言,權力本位的實質並未改變,統治者不是因為(wei) 占有土地才享有社會(hui) 的統治地位,相反,是因為(wei) 占有政治權力才占有土地,並進而享有社會(hui) 的統治地位。與(yu) 其用“封建主義(yi) ”來概括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不如用“官本主義(yi) ”來概括更加合適與(yu) 準確。

  官本主義(yi) 就是以權力為(wei) 本位的政治文化和社會(hui) 政治形態,在這種政治文化和社會(hui) 政治形態中,權力關(guan) 係是最重要的社會(hui) 關(guan) 係。在各種類型的社會(hui) 權力中,政治權力處於(yu) 支配地位,是官本主義(yi) 的核心要素。因此,權力本位通常也表現為(wei) 官本位。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權力成為(wei) 衡量人的社會(hui) 價(jia) 值的基本標準,也是影響人的社會(hui) 地位和社會(hui) 屬性的決(jue) 定性因素。權力支配著包括物質資源和文化資源在內(nei) 的所有社會(hui) 資源的配置,擁有權力意味著擁有社會(hui) 資源。從(cong) 社會(hui) 統治的整體(ti) 來說,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擁有金錢和財產(chan) ,可能但不一定擁有權力;反之,擁有政治權力,則必定會(hui) 擁有經濟特權,隻要掌握權力的官員願意,這種經濟特權可以直接變換成其個(ge) 人的金錢和財產(chan) 。不僅(jin) 如此,擁有權力也意味著擁有文化特權,掌權的官員如果願意,就可以將這種文化特權變換成榮譽和作品。從(cong) 中國的曆史記載和傳(chuan) 說來看,最富有的並不是商人,而是官員。皇帝自不必說,他作為(wei) 最高掌權者,是社會(hui) 物質財富和文化財富的最大擁有者。整個(ge) 官僚階層也占有最重要的社會(hui) 財富,作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官僚階層遠比工商階層更加富有。1999年《亞(ya) 洲華爾街日報》曾評選出過去1000年中全世界最富有的50人,其中上榜的中國產(chan) “超級世界富翁”有6人,他們(men) 分別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和坤、劉瑾、伍秉鑒和宋子文。有意思的是,這50位世界超級富豪中,除了國王和統治者外,其他國家的富豪幾乎都是銀行家和商人,而我國的6位超級世界富豪除了伍秉鑒是商人外,其餘(yu) 5人中2人為(wei) 帝王,3人是高官。根據該報的統計,在過去1000年中,有半數以上超級世界富豪身居高官的,隻有中國一家⑨。甚至從(cong) 個(ge) 體(ti) 的角度看,中國古代的官員之富也常常超過商人。據稱,有清一代268年,最富有的個(ge) 人並不是商人大賈,而是清乾隆首席大學士、領班軍(jun) 機大臣和珅。史載,嘉慶皇帝抄沒和珅家產(chan) 時,總計其銀兩(liang) 、黃金、地產(chan) 、房屋、字畫、珠寶等資產(chan) ,至少在千萬(wan) 兩(liang) 白銀以上,其中現銀多達400萬(wan) 兩(liang) 以上。不僅(jin) 遠比其他商人富有,而且是名符其實的“富可敵國”,比當時朝廷一年的總歲入還多⑩。

  除了上述這一實質性特征外,官本主義(yi) 還具有不少其他的顯著特征。

  官本位的社會(hui) 等級體(ti) 係。任何官僚體(ti) 製都需要科層等級,以此來分擔國家的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然而,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除了正常的行政科層等級體(ti) 係之外,整個(ge) 社會(hui) 的等級體(ti) 係都建立在權力本位之上。進入官方體(ti) 製之內(nei) 的任何人都被分成三六九等,所有這些等級最終都可以用官秩等級來折算。官本位不僅(jin) 貫穿於(yu) 國家行政權力體(ti) 係的每一個(ge) 環節,而且也體(ti) 現於(yu) 社會(hui) 生活的各個(ge) 方麵,從(cong) 人們(men) 的衣食住行,到社會(hui) 的禮儀(yi) 習(xi) 俗;從(cong) 國家的公共領域,到家庭的私人領域。沒有官爵等級,就沒有社會(hui) 地位。這種官爵等級體(ti) 製從(cong) 西周春秋就開始形成,日臻完善,一直延至清代。清朝將所有官員分為(wei) 九品十八級,這些等級不僅(jin) 用以區分官職高低,也用以劃定社會(hui) 各個(ge) 階層人員的等級地位。商人一旦進入正式的社會(hui) 等級體(ti) 係,其社會(hui) 地位不再以其富裕程度來計算,而是按照其官方給予的官僚等級來認定。例如,清末滇商王熾被朝廷賞賜“四品道員職銜,恩賞榮祿大夫二品頂戴,封典三代一品”,成為(wei) 中國曆史上唯一的“一品”“紅頂商人”;徽商胡光墉(胡雪岩)被朝廷賞封為(wei) “布政使銜、從(cong) 二品文官頂戴用珊瑚,賞穿黃馬褂”,成為(wei) 名聲最盛的“紅頂商人”。婦女的社會(hui) 地位也以其丈夫或子孫的官職高低來確定,所謂“誥命夫人”即是皇帝對五品以上官員的夫人、母親(qin) 或祖母等女子誥封的品級。以清代的誥封製度為(wei) 例,“正從(cong) 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贈淑人。正從(cong) 四品,母,妻,各封贈恭人。正從(cong) 五品,母,妻,各封贈宜人”11。

  官本位的社會(hui) 榮譽體(ti) 係。個(ge) 人的榮譽分為(wei) 生前與(yu) 死後兩(liang) 種,在中國古代,這兩(liang) 種榮譽都與(yu) 個(ge) 人的官職緊密相關(guan) ,人們(men) 的官爵就是其最重要的社會(hui) “名份”。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一個(ge) 人生前最重要的榮譽是被朝廷封爵。雖然官職並不直接與(yu) 其爵號等同,但通常隻有擁有一定官職的人才能封爵。因而,在古代“加官”與(yu) “進爵”常常連在一起。曆朝曆代的達官貴人除了本職外,通常還有形形色色的爵位、散階、官號、名位、加銜等,後者實際上就是官方授予的榮譽。例如北宋名臣王安石除了曾任“吏部尚書(shu) ”、“同中書(shu) 門下平章事”、“尚書(shu) 左仆射”、“鎮南節度觀察處置使”等實職外,還擁有許多爵位封號,包括“開府儀(yi) 同三司”、“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譯經潤文使”、“檢校太傅”、“特進”、“司空”、“荊國公”等。唐高祖李淵說過,“官爵之榮,抑惟舊典;勳賢之議,宜有別恩”。言下之意,除了封官賜爵外,朝廷還應有其他的榮譽稱號。但縱觀整個(ge)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官爵之榮”始終是最重要的國家榮譽。人死後的官方榮譽,古代稱“諡號”。在古代中國,對達官貴人死後的名號,有一整套十分完備的製度,即“諡法”。“生無爵,死無諡”,幾乎是整個(ge) 傳(chuan) 統中國的定例。對人死後的榮譽,在整個(ge) 傳(chuan) 統社會(hui) 中被嚴(yan) 格限定於(yu) 王公大臣。所有帝王作為(wei) 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正常死亡後都會(hui) 有各種諡號,以褒揚其生前的豐(feng) 功偉(wei) 績。如清康熙皇帝愛新覺羅·玄燁的諡號是“合天弘運文武睿哲恭儉(jian) 寬裕孝敬誠信功德大成仁皇帝”。除此之外,則隻有位高權重的少數官員才能受諡,普通人即使再富有、再有學識,通常也沒有資格受諡。唐、宋、元三朝,隻有正三品以上官員方有諡號,明代要二品以上官員才有資格獲得諡號,清代則更加嚴(yan) 格,通常隻有一品以上大員才有資格受諡12。

  官本位的資源分配體(ti) 係。物質利益是每個(ge) 人正常生活的基礎,也是實現個(ge) 人價(jia) 值的前提。利益分配製度,是社會(hui) 製度的決(jue) 定性要素之一。是按勞分配為(wei) 主,還是按資分配或按官分配為(wei) 主,通常反映著不同的社會(hui) 形態。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按官職來分配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質生活資源,是最要重的資源分配製度。在傳(chuan) 統中國,官階與(yu) 官秩總是不可分離地聯係在一起。在古漢語中,官秩的本義(yi) ,就是按官職確定其俸祿。在物質生活水平極不發達的古代早期,食物是主要的物質資源,因而,古代的官秩通常以糧食的多少來確定。例如,漢代的官職常常以“二千石”、“比二千石”、“一千石”、“比一千石”、“六百石”、“四百石”等來稱呼,這是因為(wei) 漢朝的職官製十分詳盡而嚴(yan) 格地規定了不同級別的官員所對應的俸祿,這些俸祿均以“多少石”糧食為(wei) 基準。到了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晚期,官秩則同時以貨幣和食物計算,而以貨幣為(wei) 主。按照清定製,最高官爵的親(qin) 王,歲俸銀1萬(wan) 兩(liang) 祿米1萬(wan) 斛;正一品文官,歲俸銀180兩(liang) 祿米180斛;從(cong) 九品官,歲俸銀31兩(liang) 5錢祿米31斛半。除了俸祿外,對王公大臣還按照其官職高低給以食邑封賞。最高者可達上萬(wan) 戶,“萬(wan) 戶侯”即是食邑一萬(wan) 戶的諸侯。不過對王公大臣的實際分封,通常隻有幾百戶。王安石罷相後被封“荊國公”,朝廷誥命其“加食邑四百戶、實封一百戶”13。其中“四百戶”是名義(yi) 上的榮譽,“一百戶”則是實際的封地。除了這些基本收入之外,對官員的住房和交通工具等曆代都有明確的規製。官品越高,住房麵積便越大,抬轎人數也越多。例如,在明代,公侯,前廳七間、兩(liang) 廈、九架,中堂七間、九架,後堂七間,七架,門三間,五架。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門三間、五架……六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門一間、三架14。在清代,凡是三品以上的京官,在京城的轎子由“四人抬”,出京城則可由“八人抬”;外省督撫和欽差大臣可乘“八抬大轎”。逾製則視為(wei) 違法,將受到嚴(yan) 厲的處罰。

  官本位的社會(hui) 禮儀(yi) 體(ti) 係。禮儀(yi) 是傳(chuan) 統社會(hui) 維係秩序的基本規範,“禮崩樂(le) 壞”通常被形容社會(hui) 秩序的失控。傳(chuan) 統中國的官方禮儀(yi) ,完全按照官爵本位而設立。什麽(me) 樣的官爵,就享有什麽(me) 樣的禮儀(yi) 。從(cong) 官邸的“幾進幾出”、官員的衣服穿戴和外巡的儀(yi) 仗警衛,到朝會(hui) 的班次序列、印信的尺寸規製、公文的行文格式、奏章的言語表述,直至官員死後的陵墓規格,均按照官員的品秩等級有嚴(yan) 格的規定。《左傳(chuan) 》就說“上下有服”,指的就是不同等級的官員其所穿衣服和所乘車子不同15。現在大家十分熟悉的成語“衣冠禽獸(shou) ”,最初源於(yu) 明朝官服的法定禮儀(yi) 。明清兩(liang) 朝,不同品級的文武官員,須穿戴不同的官服。文官服裝繡禽,武官服裝繪獸(shou) 。例如,清朝文官一品繡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yun) 雁,五品白鷳,六品鴛鴦,七品鸂鶒,八品鵪鶉,九品練雀。官員出巡時的“肅靜回避”和“鳴鑼開道”等儀(yi) 仗更是等級森嚴(yan) ,任何人均不得越雷池一步。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對北宋的儀(yi) 仗有以下生動的描述:“三司、開封府、外州長官升廳事,則有衙吏前導告喝。國朝之製,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於(yu) 中書(shu) ,翰林學士告於(yu) 本院,禦史告於(yu) 朝堂。皆用朱衣吏,謂之‘三告官’。所經過處,閽吏以梃扣地警眾(zhong) ,謂之‘打杖子’。兩(liang) 府、親(qin) 王,自殿門打至本司及上馬處;宣徽使打於(yu) 本院;三司使、知開封府打於(yu) 本司。近歲寺監長官亦打,非故事。前宰相赴朝,亦有特旨,許張蓋、打杖子者,係臨(lin) 時指揮。執絲(si) 梢鞭入內(nei) ,自三司副使以上;副使唯乘紫絲(si) 暖座從(cong) 入”16。

  官本位的等級特權體(ti) 係。總體(ti) 上說,傳(chuan) 統政治就是一種特權政治,特權無處不在。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特權實質上體(ti) 現為(wei) 官僚的等級權利。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前述建立在官本位之上的資源分配體(ti) 製,就是一種等級特權體(ti) 製。除了衣、食、住、行等外,等級特權還分布於(yu) 社會(hui) 生活的各個(ge) 重要領域。官員的子孫可以享受官爵世襲的特權,稱之為(wei) “官蔭”或“恩蔭”。例如,在明代,一至七品的官員,依其官爵等級的不同,均享受不同程度的庇蔭特權。“正一品子,從(cong) 五品用”。依次類推,“正五品子,正九品用”。六品以下官員之子,在未入流等職內(nei) 敘用17。雖然儒家強調“有教無類”,但國家官學的入學條件仍然嚴(yan) 格限於(yu) 官員子弟。例如,唐代“國子學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孫、從(cong) 二品以上曾孫,及勳官二品,縣公、京官四品帶三品勳封之子為(wei) 之”。宋代“國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孫為(wei) 之”。明清兩(liang) 朝國學生員,主要是一品至九品文武官員的子孫弟侄18。等級特權也明顯地體(ti) 現在司法領域。在傳(chuan) 統中國,一方麵倡言“王子犯法,庶民同罪”19,另一方麵又長期遵循“刑不上大夫”的司法原則。前者更多的是民眾(zhong) 的理想,後者才是真實的製度。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中長期存在的所謂“八議”和“官當”製度,就是官員司法特權的集中體(ti) 現。所謂“八議製度”,即是法律規定凡屬“親(qin) 、故、賢、能、功、貴、勤、賓”等八類官員一旦犯罪,普通的司法機關(guan) 不得對他們(men) 進行審判,而須由皇帝裁決(jue) ,並按照犯人的身份功績對刑罰進行減免。“官當製度”,即是以官職折抵刑罰。如唐朝的《唐律》規定,“諸犯私罪,以官當徒者,五品以上,一官當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當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當。以官當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其有二官,先以高者當,次以勳官當”20。

  官本位的文化價(jia) 值體(ti) 係。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不僅(jin) 社會(hui) 的經濟權益、政治權益和文化權益按照官職等級進行分配,而且對社會(hui) 現象和曆史事件的敘述和評價(jia) 也以官職等級為(wei) 基本尺度。官位的高低甚至成為(wei) 評判知識文化水平和倫(lun) 理道德水平的標尺,官階越高,似乎掌握的知識和真理就越多,倫(lun) 理道德水平也越高。在傳(chuan) 統中國,作為(wei) 最高統治者的皇帝,常常既是真理和知識的化身,也是美德和高尚的代表。對士大夫科舉(ju) 考試的成績進行裁判的,不是教書(shu) 先生,而是負責學政的高級官僚,而最後欽定“殿試”前三甲的權利則非皇帝莫屬。皇帝不僅(jin) 是民之“人主”,也是思想的導師和道德的楷模。朱元璋雖然沒有讀過多少書(shu) ,而且十分專(zhuan) 斷殘暴,但他成功地建立了明王朝,成為(wei) 明朝開國皇帝。因而,他便有資格編著《禦製大誥》,讓舉(ju) 國上下人人學習(xi) 傳(chuan) 誦;他也有資格在死後受諡為(wei) “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yi) 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極盡歌功頌德的溢美之詞。對人們(men) 的思想言行進行道德和是非判斷的權力,也屬於(yu) 官員。誰的官職高,誰就擁有更大的道德裁量權。官員不僅(jin) 負責“治國”,而且負責“教化”,官職越高,其教化的責任也越重大。對重大事件的記載和國家曆史的敘述,也是朝廷官員的職責。中國的國家政權很早就有官修曆史的傳(chuan) 統,國家設立專(zhuan) 門的機構記載本朝的重大事件、帝王的起居言行和曆史沿革。官修的曆史被稱作“正史”和“信史”,其他的則被稱為(wei) “野史”。這種以政治權威來敘述和裁判曆史的傳(chuan) 統,被稱為(wei) 中國特有的“史官文化”21。

  在中國傳(chuan) 統政治思想中,存在著源遠流長的民本主義(yi) 傳(chuan) 統,民本主義(yi) 與(yu) 官本主義(yi) 是一種什麽(me) 樣的關(guan) 係?首先,從(cong) 本質上說,民本主義(yi) 是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一種理想,而遠不是一種現實。相反,官本主義(yi) 則是一種客觀實在,是數千年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實踐形態。民本主義(yi) 者倡導“民為(wei) 貴,社稷次之,君為(wei) 輕。”22但在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現實中,君主從(cong) 來都是最重要的,普通的庶民在國家的社會(hui) 政治生活中從(cong) 來沒有成為(wei) 最重要的角色。平民壓倒君王成為(wei) 最重要的政治角度,至多是民本主義(yi) 者心目中的一種不切實際的理想。“在中國曆史上,所謂的‘民本位’常常是有其名而無其實,而‘官本位’卻無其名而有其實”23。然而,我們(men) 應當看到,民本主義(yi) 理想恰恰是官本主義(yi) 現實的伴生物,並且是對後者的一種超越。

  其次,中國傳(chuan) 統民本主義(yi) 思想的實質,就是在“君王為(wei) 主、臣民為(wei) 本”,即承認主權在君的前提下,側(ce) 重於(yu) 強調“本”即臣民對整個(ge) 政治體(ti) 的作用。民本主義(yi) 認為(wei) ,民生君,君為(wei) 民而設,“天生民而樹之君”24。人民是組成國家的要素,是政治統治的基礎,“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25換言之,傳(chuan) 統的民本主義(yi) 者正是從(cong) 政治統治的角度,把政治體(ti) 看作是由君王和臣民這兩(liang) 個(ge) 部分組成的統一整體(ti) ,君王和臣民作為(wei) 整個(ge) 政治體(ti) 的組成要素,它們(men) 密不可分。其中,君王是這個(ge) 政治體(ti) 的“主”,而臣民則是這個(ge) 政治體(ti) 中的“本”。強調“民本”實質上並不否定“君主”26。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民本主義(yi) 與(yu) 官本主義(yi) 這兩(liang) 個(ge) 看起來截然相反的範疇,在實質上有著高度的同構性。

  官本主義(yi) 的實質便是君主主義(yi) 。在整個(ge) 官僚體(ti) 係中,君王居於(yu) 最高權力地位,是整個(ge) 官僚階層的總代表。皇帝作為(wei) “人主”,不僅(jin) 是“民主”,也是“官主”。君主主義(yi) 是官本主義(yi) 的最高表現,官本主義(yi) 則是君主主義(yi) 的日常形態。“官為(wei) 君設”,皇帝掌握著官職設置和官員升遷的決(jue) 定性權力。官僚體(ti) 係的設置,既是出於(yu) 社會(hui) 公共治理的需要,但根本上是為(wei) 了鞏固皇權的需要。君主決(jue) 定著所有官僚的命運。從(cong) 官職的升遷罷黜,到榮辱獎懲,皇帝擁有對全體(ti) 官僚的生殺予奪大權。所謂,“君要臣亡,臣不得不亡”,絕非戲言。等級製的人身依附關(guan) 係,使得官僚對於(yu) 君王而言,毫無獨立的人格可言。皇帝既有權給予官員“恩典”,也有權對官員肆意羞辱。曆代的“廷杖”製度,即是一種對官員的人格侮辱。出於(yu) 政治統治的需要,官僚無疑要履行社會(hui) 公共服務的職能,但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官僚的根本職能是服務於(yu) 君主。在帝王麵前,無論官位多高,都不過是君王的“奴才”和“仆人”。例如,“侍中”是高官的職位,但漢代有位“侍中”,“特聽掌禦唾壺”,專(zhuan) 司皇帝的痰盂。除了“侍中”外,“像仆射、中書(shu) 、尚書(shu) 等位列宰相的官職,原意都不過是皇帝的奴才而已”27。漢代皇帝有“六尚”,即“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和尚書(shu) ”,分別掌管皇帝的衣食起居和圖書(shu) 。所以,位極人臣的“宰相”,從(cong) 其起源來看,“本隻是皇帝的私臣,是皇帝的管家”28。

  專(zhuan) 製主義(yi) 是官本主義(yi) 的典型特征。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以君主為(wei) 代表的整個(ge) 官僚階層壟斷了國家的全部政治權力,其他社會(hui) 階層不得分享任何政治權力。社會(hui) 的權力高度集中於(yu) 中央,最終集中於(yu) 君主。在整個(ge) 權力體(ti) 係中,君主作為(wei) 國家主權的掌握者實際上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這種權力超越法律之上,不受任何限製和約束,具有極大的任意性。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國家的政治權力本質上沒有邊界,它無所不及,可以在任何時候進入任何領域,從(cong) 控製物質資源到控製思想文化,既支配公共領域也支配私人領域。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行政權可以在決(jue) 策、執行、監督之間有所分工,但立法權、司法權和執行權最終都集中於(yu) 君王。在官僚體(ti) 係內(nei) 部,權力的從(cong) 屬關(guan) 係也決(jue) 定著人身的依附關(guan) 係,被統治者是統治者的奴仆。下級權力附屬於(yu) 上級權力,下級官員依附於(yu) 上級官員,所有官僚最後都依附於(yu) 君主。

  官本主義(yi) 與(yu) 資本主義(yi) 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在典型的資本主義(yi) 條件下,金錢和資本是衡量一切的價(jia) 值尺度,它奉行“有錢就有一切”的基本法則。社會(hui) 中的物品大都可以折算成貨幣價(jia) 值,並以貨幣價(jia) 值為(wei) 基準進行等價(jia) 交換。人們(men) 隻要擁有足夠的資本或金錢,不僅(jin) 可以享受極大的物質權益,而且可以享有包括公共權力和司法特權在內(nei) 的廣泛的社會(hui) 權益和文化權益。因此,古典資本主義(yi) 盛行“貨幣拜物教”。與(yu) 此不同,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官職和爵位成為(wei) 衡量一切的價(jia) 值尺度,它奉行“有權就有一切”的基本法則。社會(hui) 中的物品大都可以折算成等級權力,並以權力價(jia) 值為(wei) 基準進行等價(jia) 交換。人們(men) 隻要擁有足夠的權力和權威,不僅(jin) 可以享受極大的政治權益,而且可以享受極大的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因此,官本主義(yi) 社會(hui) 盛行的是“權力拜物教”。當然,資本主義(yi) 與(yu) 官本主義(yi) 也有同構性的一麵。無論在資本主義(yi) 還是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都存在一個(ge) 享有廣泛特權的統治階級,他們(men) 對廣大的被統治者實施政治的、經濟和文化的剝奪和壓迫。在資本主義(yi) 條件下,這個(ge) 特權階級是在經濟上占支配地位的統治階級;而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這個(ge) 特權階級是在政治上占支配地位的統治階級。在資本主義(yi) 條件下,統治階級通過經濟剝削來實施對被統治者的政治壓迫;在官本主義(yi) 條件下,統治階級通過政治壓迫來實施對被統治者的經濟剝削。

  綜上所述,從(cong) 社會(hui) 政治形態和政治文化的角度看,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既不是封建主義(yi) ,更不是資本主義(yi) ,而是以權力為(wei) 本位的官本主義(yi) 。這種官本主義(yi) 是中國傳(chuan) 統政治文明的主體(ti) ,它與(yu) 建立在權利本位之上的現代政治文明有著實質性的區別。從(cong) 權力本位走向權利本位,是人類政治進步的必然規律,是社會(hui) 主義(yi) 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而民主法治則是破除官本主義(yi) ,使傳(chuan) 統政治文明向現代政治文明轉型的不二法門。

 (本文初稿完成後曾專(zhuan) 門聽取過北京大學和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等單位數位專(zhuan) 治中國古代史、中國近代史、中國社會(hui) 史和中國政治史的權威專(zhuan) 家的意見,承蒙諸位方家不吝指正,在此謹致謝忱。但作者對本文觀點負全部的責任。)

注釋

①“官本主義(yi) ”一詞近年來不時被人提及,它通常是在比照“民本主義(yi) ”的意義(yi) 上為(wei) 人使用,偶而也在比照“資本主義(yi) ”的意義(yi) 上使用。作為(wei) 一個(ge) 分析性的學術概念,本文主要在“權力本位”的意義(yi) 上使用“官本主義(yi) ”。嚴(yan) 格地說,中國傳(chuan) 統語境中的“官”,廣義(yi) 上包括還“僚”和“吏”,狹義(yi) 上則主要指行政主官。本文主要在廣義(yi) 上使用“官”的概念,泛指以帝王為(wei) 代表的整個(ge) 官僚階層。

②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編:《簡明中國曆史讀本》,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88~110頁。

③毛澤東(dong) :“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毛澤東(dong) 選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26頁。

④參閱枊宗元《封建論》。

⑤參見段忠橋:“馬克思從(cong) 未提出過‘五種社會(hui) 形態理論’”,《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6年第5期。

⑥參閱候建新:“‘封建主義(yi) ’概念辨析”,《中國社會(hui) 科學》,2005年第6期。

⑦參閱何懷宏:《選舉(ju) 社會(hui) 及其終結:秦漢至晚清曆史的一種社會(hui) 學解釋》,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1998年。

⑧關(guan) 於(yu) 中國曆代政治製度及其變遷,可參見白鋼主編:《中國政治製度通史》(全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

⑨詳細報道可參見1999年1月11日出版的《亞(ya) 洲華爾街日報》,官方網址為(wei) https://online.wsj.com/public/resources/documents/mill-1-timeline.htm。

⑩關(guan) 於(yu) 和珅究竟有多少家產(chan) ,一直難有定論,多的高估達8億(yi) 兩(liang) 白銀,少則低估至數千萬(wan) 兩(liang) 。比較嚴(yan) 謹的考證可參閱商全:“清代大貪官和珅家產(chan) 考實”,《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1989年第1期。

11《大清會(hui) 典事例·吏部·封贈》。

12關(guan) 於(yu) 古代諡號製度,可參閱汪受寬:《諡法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13參見王安石撰:《王荊公文集箋注》(中),李之亮箋注,成都:巴蜀書(shu) 社,2005年,第835頁。

14《明史》卷68《輿服四》。

15 參閱白鋼主編:《中國政治製度通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740頁。

16沈括《夢溪筆談》(故事二)“告喝打杖”。

17《明史》卷72《職官一》。

18關(guan) 於(yu) 古代官學製度,可參閱韓鳳山:《唐宋官學製度研究》,長春:吉林攝影出版社,2005年。

19語出《野叟曝言》第六七回。一般認為(wei) ,這一思想源於(yu) 商鞅,他曾主張秦公子犯法應依法處置。參見《史記商君列傳(chuan) 》。

20《唐律·名例》。關(guan) 於(yu) “八議”和“官當”製度,可參閱張晉藩主編:《中國法製通史》(10卷),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

21參見範文瀾:《正史考略緒言》,上海書(shu) 店,據北平文化學社,1931年版影印。

22《孟子•盡心下》。

23林存光:“觀念與(yu) 體(ti) 製背反的曆史生存悖論”,《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12年10月(下),第8頁。

24《左傳(chuan) •文公十三年》。

25《荀子•王製》。

26參閱俞可平:“中國傳(chuan) 統政治文化論要”,《孔子研究》,1989年第2期。

27白鋼:《製度物議》,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78頁。

28錢穆:《中國曆代政治得失》,北京: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00年,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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