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开云kaiyun官方空間
發稿時間:2016-09-29 10:25:05 來源:《kaiyun官方地址》 2012年第3期 作者:俞可平
如何處理“頂層設計”與(yu) “基層探索”之間的關(guan) 係,再度成了影響kaiyun官方地址發展的一個(ge) 至關(guan) 重要的因素
中國是當今世界上絕無僅(jin) 有的單一製大國。改革開放後,推行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鼓勵一部分地區先發展起來。這一非均衡發展戰略,在取得巨大經濟成效的同時,也進一步增大了各地區之間業(ye) 已存在的發展差距。例如,東(dong) 部沿海少數縣級市的財政收入,甚至超過西部個(ge) 別省區的財政收入。在社會(hui) 經濟發展方麵,地區差別、城鄉(xiang) 差別和貧富差別已經構成了中國新的三大社會(hui) 差別。包括地區差別在內(nei) 的社會(hui) 經濟多樣性,已經成為(wei) 中國的基本國情。
在這樣一種背景下,如何處理中央與(yu) 地方之間的關(guan) 係、“統”與(yu) “放”和“點”與(yu) “麵”之間的關(guan) 係、“頂層設計”與(yu) “基層探索”之間的關(guan) 係,也再度成了影響kaiyun官方地址發展一個(ge) 至關(guan) 重要的因素。
上下層的良性互動仍是改革必須遵循的策略
中國申請地方政府創新的數量年均146個(ge) ,美國是1500多個(ge)
大幅度放權,是中國過去30多年來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一個(ge) 重要原因。這主要發生在三個(ge) 基本方麵,一是中央向地方放權,特別是向基層放權,增大地方和基層的自主性;二是政府向企業(ye) 放權,讓企業(ye) 自主經營;三是國家向社會(hui) 放權,開始推動社會(hui) 領域的自治。上述放權措施,極大地激發了地方和基層的活力,調動了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生產(chan) 積極性,從(cong) 而釋放出了空前的社會(hui) 生產(chan) 力。盡管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例如,地方保護主義(yi) 現象抬頭,政令法令在一些地方不那麽(me) 通暢。但是,通過放權來增大企業(ye) 、地方和社會(hui) 的自主性,擴大他們(men) 的自主創新空間,從(cong) 而激發其創造力和生產(chan) 力,是kaiyun官方地址開放這30餘(yu) 年的成功經驗。
經濟的發展勢必催生社會(hui) 政治的變遷。在30多年持續的經濟增長後,中國的現代化建設進入了一個(ge) 新階段,地方和基層的改革創新遇到了新的嚴(yan) 峻挑戰,一些令人擔憂的現象開始出現了。例如,近年來,鼓勵地方和基層改革創新的政策、製度和措施,已經遠遠落後於(yu) 社會(hui) 的實際需求。一些實際效果很好,完全符合科學發展並且深受人民群眾(zhong) 歡迎的开云kaiyun官方創新舉(ju) 措,遲遲沒有上升為(wei) 國家製度,從(cong) 而得不到及時的推廣;一些很好的基層改革創新實踐,因為(wei) 得不到上級的支持而不能持續;一些已經在其他地方得到推廣的改革創新措施,在另一些地方卻受到抵製和排斥。甚至,一些已被實踐證明的優(you) 秀基層改革創新舉(ju) 措,還受到了上級部門的壓製,一些富有改革創新精神的地方基層幹部,也因為(wei) 其改革創新的探索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凡此種種,都會(hui) 嚴(yan) 重挫傷(shang) 地方的主觀能動性和自主創新精神,弱化地方的改革創新動力。以“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過去10年的申報量為(wei) 例,地方政府近年來申報的創新項目不增反降。
改革創新,應是時代最強音。但比較“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和“美國政府創新獎”,我們(men) 發現,在創新項目的申報數量上,我們(men) 比不上美國。過去10年,中國各級地方政府申請“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的數量是年均146個(ge) ,美國則是1500多,中國還不到美國的十分之一。
在中國這樣一個(ge) 充滿社會(hui) 多樣性和地區差異性的單一製大國,政治經濟的科學發展和社會(hui) 的整體(ti) 進步,必須正確處理好“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的相互關(guan) 係。作為(wei) 中央高度集權的單一製國家,事關(guan) 國計民生和民主法治的重大製度改革,事關(guan) 社會(hui) 政治經濟的全局性製度改革,隻能由中央決(jue) 策層規劃,由中央統一推動。沒有中央的權威性支持,最出色的开云kaiyun官方舉(ju) 措,也可能會(hui) 事倍功半,甚至功敗垂成。因此,“頂層設計”在中國有著特殊的重要性。但是,“頂層設計”離不開地方和基層的改革創新探索,中央的許多製度設計和改革舉(ju) 措往往是對开云kaiyun官方經驗的總結和提升。
高層和基層的良性互動,政治和經濟的增量發展,改革和創新的重點突破,不僅(jin) 是過去改革成功的重要經驗,也仍然是目前改革必須遵循的策略。不支持和鼓勵地方政府的改革創新,不營造一種激勵創新和競爭(zheng) 的製度環境,不僅(jin) 會(hui) 挫傷(shang) 和扼殺地方的創造性和積極性,阻礙地方的發展,還必然會(hui) 影響國家的整個(ge) 製度設計,增大改革和發展的代價(jia) ,降低中央的權威,削弱全社會(hui) 的活力。因此,在強調“頂層設計”的同時,必須大力拓展开云kaiyun官方創新的空間,鼓勵地方政府大膽推進改革創新的探索,允許地方在科學發展方麵展開良性競爭(zheng) ,為(wei) 地方的多樣性發展創造合適的製度環境,進一步增強基層社會(hui) 的活力。
地方和基層的自治權應當依法受到保護
應當及早製定相應的法律和製度,積極嚐試包括鄉(xiang) 鎮和縣市在內(nei) 的社會(hui) 基層自治
無論是上級部門還是基層部門的領導,都應當按照“三個(ge) 有利於(yu) ”和“三個(ge) 統一”的根本要求,結合地方實際條件,大膽推進製度性改革創新,堅決(jue) 破除阻礙科學發展的製度性障礙。在經濟發展方麵,隻要“有利於(yu) 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生產(chan) 力、有利於(yu) 增強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於(yu) 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所有改革舉(ju) 措都值得充分肯定;在社會(hui) 政治方麵,隻要有利於(yu) “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統一的所有創新探索,都應當受到鼓勵。上級部門不應當對地方的改革創新過分求全責備,規定過多的條條框框。判斷地方和基層改革的最終權威,不是上級領導,而是當地群眾(zhong) 。對於(yu) 那些符合“三個(ge) 有利於(yu) ”和“三個(ge) 統一”,當地群眾(zhong) 又得到實惠的开云kaiyun官方舉(ju) 措,即使與(yu) 現行製度有所不合,上級部門也不應簡單否決(jue) ,而應當給予寬容和支持,幫助地方解決(jue) 製度性困難。
要從(cong) 推進社會(hui) 自治的戰略高度,來鼓勵地方的改革創新,擴大地方自主發展空間。社會(hui) 自治就是人民群眾(zhong) 的自我管理,是人民群眾(zhong) 當家作主的最直接形式,是還政於(yu) 民的現實途徑,也一直被認為(wei) 是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和重要特征之一。社會(hui) 自治的程度反映著一個(ge) 國家政治文明的程度,社會(hui) 自治越發展,民主政治就越發達,社會(hui) 生活就越有活力,社會(hui) 穩定的基礎就越鞏固。沒有社會(hui) 的自治,不可能有社會(hui) 的善治。社會(hui) 自治直接關(guan) 係到中國的政治發展和政治進步,關(guan) 係到中華民族的興(xing) 旺發達。地方和基層自治,是社會(hui) 自治的重要形式。社會(hui) 自治不是外來之物,它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曆史傳(chuan) 統,“政權不下縣”是中國傳(chuan) 統治理的一大特色。應當著手改革和完善地方行政區劃和行政管理製度,擴大地方的管理事權,明確中央與(yu) 地方、上級和下級政府的管理權限,擴展社會(hui) 基層自治空間,營造鼓勵地方自主改革創新的製度環境,大力推進中國的社會(hui) 自治。
地方和基層的自治權應當依法受到保護。要充分尊重地方和基層的自主創新精神,從(cong) 法律和製度上保護基層的自治權。基層群眾(zhong) 的自治製度是中國的基本政治製度之一,努力實現基層城鄉(xiang) 居民的自治,也是改革開放後中國政治改革的重要內(nei) 容。我們(men) 雖然已經製定並實施了村民委員會(hui) 和居民委員會(hui) 組織法等居民自治法律,但從(cong) 總體(ti) 上說,社會(hui) 自治和基層自治的法律還相當不完備。我們(men) 必須清楚,自治權是極其重要的公民權利。在現代民主政治條件下,真正的居民自治,僅(jin) 有村落和街道的自治是遠遠不夠的。我們(men) 應當及早製定相應的法律和製度,積極嚐試包括鄉(xiang) 鎮和縣市在內(nei) 的社會(hui) 基層自治,大大拓展公民基層自治的空間。
下級的正當權利必須受到尊重
下級機關(guan) 和下屬官員,都有獨立的人格和自主的權利
現代國家建立在科層製度之上,上級下級間有明確的職權,在行政過程中下級必須服從(cong) 上級,這是政府正常運行的前提條件。然而,這並不等於(yu) 上下級主體(ti) 之間存在政治和人格的不平等。上下級機關(guan) 作為(wei) 法人,它們(men) 擁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上下級官員作為(wei) 公民,他們(men) 擁有平等的政治權利。權力的不同,不等於(yu) 人格不平等。上下級官員間的人身依附,合法授權之外的“官大一級壓死人”現象,是封建專(zhuan) 製遺風,與(yu) 現代民主政治格格不入。上級機關(guan) 和領導,應當善待下級機關(guan) 和下屬官員。無論是下級機關(guan) 還是下屬官員,都有獨立的人格和自主的權利,法律和製度必須保護這種基於(yu) 人格的自主、獨立、平等和尊嚴(yan) 之上的“下屬權利”。在一些發達國家中,“下屬權利原則”甚至上升到了憲法條文的高度,值得借鑒和重視。
上級領導部門不僅(jin) 要尊重和鼓勵地方和基層的首創精神,而且應當善於(yu) 將地方和基層先進的改革創新經驗上升為(wei) 正式的製度,及時在更大範圍內(nei) 推廣。無論是改革開放初的農(nong) 村家庭聯產(chan) 承包責任製和村民自治的“海選”辦法,還是近年來的鄉(xiang) 鎮領導“公推公選”和重大政策的“聽證”製度,最初都是地方和基層的創造發明。
然而,當我們(men) 回顧過去10年“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的眾(zhong) 多案例時,仍然看到,還有大量先進的开云kaiyun官方創新經驗沒有及時上升為(wei) 國家製度,從(cong) 而不能在全國更大的範圍內(nei) 得以推廣。不少地方的改革創新經驗,不僅(jin) 符合“三個(ge) 有利於(yu) ”的標準和“三個(ge) 統一”的原則,而且明顯地改善了民生,推進了民主,促進了當地的科學發展。例如,在一些地方已經推行多年的“一站式”行政服務、基層“人大代表工作站”、基層領導的競爭(zheng) 性選舉(ju) 。上級部門如果能夠將地方和基層的先進經驗上升為(wei) 正式製度,在更大的範圍內(nei) 推廣實行,不僅(jin) 將給更多的人民群眾(zhong) 帶來實際利益,讓更多的群眾(zhong) 在良政善治中得到好處,也將更加有利於(yu) 增強黨(dang) 在新形勢下的執政能力。■
俞可平為(wei) 中央編譯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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