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官方地址的未來方向
發稿時間:2016-09-29 10:11:15 來源:kaiyun官方地址論壇網 作者:吳敬璉
未來中國的方向,是當前許多經濟學家甚至全國人民都在思考的一個(ge) 問題。1978年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確立了市場化的正確方向,並取得了推動經濟高速成長的巨大成就。但是21世紀初以來,出現了不同的意見和選擇,改革似乎走到了一個(ge) 新的十字路口,麵臨(lin) 選擇。未來十年,在繼續完成市場經濟改革任務的同時,積極而慎重地推進政治改革,既是未來kaiyun官方地址的主題,也關(guan) 係到中華民族的興(xing) 亡和每個(ge) 公民的根本利益。在這樣的問題上,容不得半點猶疑。
改革尚在半途
根據1992年中共十四大做出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頂層設計和1993年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hui) 做出的改革總體(ti) 規劃,在20世紀末把一個(ge) 對世界市場開放的市場經濟製度框架初步建立起來了。但這個(ge) 體(ti) 製與(yu) 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為(wei) 基本特征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製度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兩(liang) 者之間差距的主要表現是,政府繼續在資源配置中居於(yu) 主導地位,限製和壓製了市場發揮基礎性作用。
政府仍然支配著主要的經濟資源,礦山、海洋、城市土地和大部分資本都掌握在政府手裏。雖然國有經濟在國民生產(chan) 總值中並不占有優(you) 勢,但是,它仍然控製著一切“製高點”(列寧語,中文譯為(wei) “命脈”)。國有企業(ye) 在一係列重要行業(ye) 中的壟斷地位不但沒有減弱,反而有所加強;國有經濟的規模仍然很大,而且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ye) 保持著政府賦予的行政壟斷權力。另外,現代市場經濟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礎尚未建立,各級政府官員享有過大的自由裁量權,他們(men) 通過直接審批投資項目、對市場準入廣設行政許可、對價(jia) 格進行管製等手段,直接對企業(ye) 和個(ge) 人的微觀經濟活動進行頻繁幹預。
在開始研究經濟改革的目標模式的20世紀80年代中期,有過不同的設想,其中最重要的是兩(liang) 種:一種屬意於(yu) “政府主導的市場經濟”(“東(dong) 亞(ya) 模式”),另一種屬意於(yu) “自由市場經濟”(“歐美模式”)。大致說來,官員鍾愛“東(dong) 亞(ya) 模式”,具有現代經濟學知識的學者向往“歐美模式”。不過,在改革初期命令經濟還占統治地位的情況下,兩(liang) 者之間的差異並不顯得十分突出,因為(wei) 即使認為(wei) 改革的最終目標應是歐美模式的市場經濟的人們(men) 也承認,在競爭(zheng) 性市場體(ti) 係還沒有建立起來的情況下,政府不能不承擔更大的協調經濟的職能。而在命令經濟已被全麵突破,市場的規則又還有待建立的情況下,它們(men) 之間的分歧就日益突出了。
對於(yu) 持後一種觀點的人們(men) 來說,改革的目標還遠未達到。他們(men) 要求堅持改革,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體(ti) 製,建設符合社會(hui) 上絕大多數人,而不是極少數尋租者利益的法治的市場經濟。對於(yu) 持前一種觀點的人們(men) 來說,改革的目的已經達到。特別是對於(yu) 其中一些要求維護從(cong) 尋租活動獲得的特殊既得利益的人們(men) ,最合意的做法更是進一步增強各級政府官員不受約束的權力,以便擴大權力尋租的可能性。
政府對經濟和社會(hui) 生活的控製和幹預,較之東(dong) 亞(ya) 實行“政府主導的市場經濟”國家要強得多。
所以在20世紀末建立起來的,是一種過渡性經濟體(ti) 製,正是針對這種市場體(ti) 製很不完善、市場還不能在資源配置中起主導作用的情況,2003年的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hui) 作出了《關(guan) 於(yu) 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決(jue) 定》,要求在若幹方麵進一步推進市場化改革,以便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
但是回過頭來看,這個(ge) 中央決(jue) 定執行得並不好。這種情況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其中一個(ge) 很明顯的原因,是改革進入深水區,觸及了政府和政府官員自身的權力和利益,因而對進一步改革產(chan) 生了來自黨(dang) 政機關(guan) 內(nei) 部的阻力和障礙。另一方麵,kaiyun官方地址曆來都是由危機促成的。可是,由於(yu) 20世紀的改革十分成功,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官員們(men) 覺得日子很好過,於(yu) 是失去了推進改革的壓力和動力。既存在阻力,又缺乏動力,就使得改革的步伐放慢了下來,甚至在某些部門出現了倒退的趨勢。
所以說,中國還走在改革的半途:一方麵,20世紀末期建立起市場經濟的初步框架;另一方麵,一些領域改革的大關(guan) 還沒有過。於(yu) 是這種半市場經濟、半統製經濟的雙重體(ti) 製從(cong) 建立之日起,就出現了“既是最好的時代,又是最壞的時代”的“兩(liang) 頭冒尖”狀況。
這種過渡性體(ti) 製建立後,出現了兩(liang) 種可能的發展方向:或者是政府逐漸淡出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幹預,加強自己在市場失靈的領域諸如市場監管和提供公共產(chan) 品和服務等方麵的職能,使過渡性的體(ti) 製逐漸成長為(wei) 在規則基礎上運轉的現代市場經濟,即“法治的市場經濟”;或者不斷強化政府對市場的控製和幹預,不斷擴大國有部門的壟斷力量,蛻變為(wei) 政府全麵控製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國家資本主義(yi) ,甚至權貴資本主義(yi) 的畸形體(ti) 製。
強勢政府不是中國經濟取得成功的原因
一部分人認為(wei) ,中國能夠創造如此優(you) 異成績的根本原因,是中國擁有自己特有的發展模式,即所謂“中國模式”,其最大特點和優(you) 點是擁有一個(ge) 強勢政府,因而可以充分利用自己強大的動員資源能力,依靠強政府、大國企,用海量投資來支持高速增長,集中力量辦大事。這種政府主導的發展道路,在全球金融危機發生後從(cong) 西方各國政府的短期救市政策中得到鼓舞,其“優(you) 越性”似乎也得到了某些短期業(ye) 績的支持。實踐中還出現了一些“樣板工程”,例如被“中國模式”的支持者所盛讚的“高鐵奇跡”,還有某些地方依靠政府的強力動員和大量注入資源實現的超高速發展等等。
我們(men) 應當明確,強勢政府不是中國成功的根源。從(cong) 曆史來看,改革開放以前的30年,中國政府也許比現在更加強勢,可是結果有目共睹。而改革開放30年高速增長的奇跡來源於(yu) 新生的市場經濟製度解放了人們(men) 的創業(ye) 精神。現在,強政府、大國企和海量投資營造高速增長等亮麗(li) 政績付出的高額成本和產(chan) 生的消極後果正在顯現。
各級政府日益強化的資源配置的權力和對經濟活動的管製造成的最嚴(yan) 重的後果是,強化了尋租活動的製度基礎,導致腐敗迅速蔓延和貧富差別日益擴大。
1990年初期商品價(jia) 格自由化,曾經阻斷了通過商品價(jia) 格雙軌製尋租的“官倒”們(men) 的財路。然而,行政權力不肯退出市場,使尋租的基礎在許多領域繼續保持甚至擴大,使權力腐敗愈演愈烈。由於(yu) 體(ti) 製的演進會(hui) 有路徑依賴,一旦進入政府主導的路徑,從(cong) 尋租活動中得利的特殊既得利益者,必然會(hui) 力求推動“半統製、半市場”的經濟體(ti) 製向國家資本主義(yi) 乃至權貴資本主義(yi) 蛻變。如果沒有步伐較大的改革阻斷這一路徑,使之回歸市場化、法治化和民主化的正途,就會(hui) 鎖定在這一路徑中。而一旦路徑被鎖定,就會(hui) 像諾斯(Douglas North)所說,除非經過大的社會(hui) 震蕩,就很難退出了。
兩(liang) 種可能的前途嚴(yan) 峻地擺在前麵:一條是沿著完善市場經濟的改革道路前行,限製行政權力,走向法治的市場經濟;另一條是沿著強化政府作用的國家資本主義(yi) 的道路前行,走向權貴資本主義(yi) 。這樣,中國發展的過程就成為(wei) 一場兩(liang) 種趨勢誰跑得更快的競賽。
政府自身的改革是推進政治改革的關(guan) 鍵
中國整體(ti) 改革能否順利推進,關(guan) 鍵在於(yu) 政府自身。目前的問題是政府支配資源的權力太大,下一步改革必須要劃清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必須把直接控製經濟的全能型政府改造為(wei) 提供公共服務的服務型政府,並將各級黨(dang) 政機關(guan) 和官員置於(yu) 民眾(zhong) 的監督之下。
既然改革的焦點在於(yu) 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無論是經濟改革還是政治改革,核心的問題都是政府自身的改革。由於(yu) 這一改革將會(hui) 觸動政府和官員的權力和利益,它就不可避免地麵臨(lin) 很大的阻力和障礙。這樣,改革要取得突破,就不但需要領導人具有遠大的目光和很高的政治智慧,還需要大眾(zhong) 的積極參與(yu) 和監督。隻有這樣,才能打破特殊既得利益集團的阻礙和幹擾,推進從(cong) 所謂威權發展模式向民主發展模式的轉型。
政府改革的目標應該是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所謂有限政府,是和計劃經濟下的全能政府(無限政府)相反的政府形態。從(cong) 經濟方麵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職能範圍是有限的,它所掌握的資源限於(yu) 與(yu) 公共物品的提供有關(guan) 的資源,而不能任意擴張。稀缺資源的基本配置者的角色應當由市場去擔當。所謂有效政府,則是政府應當在納稅人的監督之下,改善政府的管理,杜絕貪汙和浪費,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地為(wei) 公眾(zhong) 提供服務。
一個(ge) 好的政府,就是一個(ge) 既能謹守自己的職責,又能為(wei) 民眾(zhong) 提供優(you) 質公共服務的政府。要達到這樣的目標,顯然需要經過艱苦努力。從(cong) 當前看,政府改革迫切需要解決(jue) 的有以下幾個(ge) 問題:
確保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政府簽署的《世界人權公約》對人的基本權利有明確規定。人民群眾(zhong) 的這些基本權利,包括言論、出版、集會(hui) 、結社、遊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人身權利以及選舉(ju) 和被選舉(ju) 的權利必須得到切實的保障,不受任何侵犯。
公民對政府公務活動的知情權,也是一項基本的人權。因此,現代國家都有信息公開、“陽光政府”的立法。除了由於(yu) 涉及國家安全並經法定程序得到豁免的公共信息,都要公之於(yu) 眾(zhong) 。隻有建立起信息透明的製度,公民才能行使自己當家做主的權利,政府和政府官員才能置於(yu) 公眾(zhong) 的監督之下。所以,在報刊雜誌、廣播電視、互聯網絡等大眾(zhong) 傳(chuan) 播媒介異常發達的現代社會(hui) 中,各級政府必須支持而不是限製公民行使《憲法》賦予自己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把它作為(wei) 自己的一項基本職責。
政府要嚴(yan) 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實現依法行政。在目前的中國,各級政府在配置土地、資金等資源方麵擁有過大的權力,對政府活動邊界又往往不夠明確,這樣就使官員掌握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和尋租機會(hui) 。針對這種情況,必須在削減各級政府支配經濟資源權力的同時,切實保證所有政府官員在執行自己的職能時嚴(yan) 格遵紀守法,防止他們(men) 以國家的名義(yi) 侵犯公民的基本權益。在依法行政問題上,作為(wei) 執政黨(dang) 的共產(chan) 黨(dang) 起著重要的作用。正如《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章》所規定的:“黨(dang) 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nei) 活動”,黨(dang) 員必須“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
培育公民社會(hui) ,提升社會(hui) 的自組織能力。現代社會(hui) 利益多元,社會(hui) 活動五彩繽紛,公共事務不能僅(jin) 靠黨(dang) 政機關(guan) 和行政官員來處理,還要發展民間社會(hui) ,廣泛實行各種社群的自治。然而,傳(chuan) 統的“大政府、小社會(hui) ”體(ti) 製的一個(ge) 重要特點,就是國家權力的充分擴張和民間社會(hui) 活動空間的盡量壓縮。這是一種缺乏生機與(yu) 活力的“纖維化的硬結”,或者叫做“沒有社會(hui) 的國家”。如果政府領導作出決(jue) 策和下達命令,這種組織體(ti) 係可以運用國家的權威動員一切能夠調動的資源去實現特定的國家目標。但是,這樣的體(ti) 係有一個(ge) 致命弱點,就是社群缺乏自組織能力,遇事隻能依賴於(yu) 政府官員的命令,任何非國家規定的項目或未經官員允許的活動都隻能停頓下來,或者舉(ju) 步維艱。 法治是政治體(ti) 製改革的突破口 實行法治是現代市場製度有效運轉的基本前提,市場化改革對建立法治的要求十分迫切。 中國市場已經從(cong) 以人格化交換為(wei) 主的“熟人市場”發展為(wei) 以非人格化交換為(wei) 主的“生人市場”,雙邊和多邊聲譽與(yu) 懲罰機製難以發揮作用,需要建立一個(ge) 以正式法庭為(wei) 主的第三方執法體(ti) 係來保證合同的實施。
可是,由於(yu) 這一體(ti) 係極不完善,“司法地方化”成為(wei) 合同執行的一個(ge) 嚴(yan) 重問題。在世界銀行編製的各國法治指數排名中,中國的得分一直偏低,況且還從(cong) 1998年的52.4分降到2004年的40.6分。在這樣的環境下,企業(ye) 家不能依靠正當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他們(men) 中的一些人往往采取不正當的手段與(yu) 相關(guan) 政府官員相勾結,以便獲取權力對自己的蔭庇和自己的競爭(zheng) 優(you) 勢。
法治觀念是當代先進政治文化的一個(ge) 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社會(hui) 核心價(jia) 值的一項重要內(nei) 容。它不僅(jin) 與(yu) 中國“君權高於(yu) 一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類傳(chuan) 統的專(zhuan) 製皇權思想相對立,也與(yu) “專(zhuan) 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一類自稱的“革命意識形態”有根本原則的區別。它要求樹立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而一切組織和個(ge) 人,包括執政黨(dang) 和執政黨(dang) 的領導成員,都必須和隻能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nei) 活動,而不能淩駕於(yu) 法律之上。
在法治的條件下,法律必須具有透明性。按照現代法治觀念,不為(wei) 公眾(zhong) 所周知的法律,是不生效的法律。現在有些政府官員無視人民的知情權,把反映公共事務處理過程並與(yu) 民眾(zhong) 切身利益密切相關(guan) 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當做黨(dang) 政機關(guan) 的“內(nei) 部文件”,並加以“保密”,或者在公眾(zhong) 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政府內(nei) 部尋求處理的辦法。在這種情況下,不法官員很容易上下其手,枉法害民。法律應當適用於(yu) 全社會(hui) 的一切行為(wei) 主體(ti) ,保持穩定和不追溯既往,這樣才能使公民對自己行為(wei) 的法律後果有穩定的預期,從(cong) 而安心發展自己的事業(ye) 。否則行為(wei) 主體(ti) 就無法主宰自己的命運,而隻能靠找關(guan) 係、送賄賂等辦法央求具有很大自由裁量權的官員幫忙開特例,才能辦成自己的事情。
法治社會(hui) ,獨立審判和公正執法是建立法治的一項基本要求,而司法人員的腐敗和行政幹預是實現這一基本要求的主要障礙。為(wei) 了消除這種障礙,除了完善製度,主要要靠提高法官的素質和加強人民群眾(zhong) 的監督。共產(chan) 黨(dang) 作為(wei) 執政黨(dang) ,也要通過自己的黨(dang) 員幹部對黨(dang) 組織嚴(yan) 格遵紀守法和司法工作的合憲性和合規性起監督保證作用。但是,這種監督保證作用隻針對人員任命和審判程序的公正性,而不是直接任命官員、幹預具體(ti) 案件的審判和決(jue) 定審判結果。
防止極端思潮撕裂社會(hui)
當前,有兩(liang) 種極端趨勢值得特別警惕。
一種是擴大尋租基礎的趨勢。在21世紀的城市化過程中,出現了一個(ge) 新的尋租空間即各級政府壟斷土地資源,用以生財。據農(nong) 口專(zhuan) 家估計,通過出售從(cong) 農(nong) 民征用來的土地,各級政府能夠拿到的土地差價(jia) 總額高達20萬(wan) ~35萬(wan) 億(yi) 元,這麽(me) 大規模的財富被各級政府官員控製,可見尋租空間有多大。所以跟土地有關(guan) 的腐敗官員可以說是前仆後繼。另一個(ge) 是貧富差別拉大的趨勢。中國目前的基尼係數,大致在0.5左右,貧富懸殊的程度已經居世界前列。
這兩(liang) 個(ge) 問題愈演愈烈還不是最可怕的。如果能夠認真、理性地討論,當前中國麵臨(lin) 的社會(hui) 問題應該是能夠找到適當的解決(jue) 辦法的,不會(hui) 沒有出路。
但現在的問題是,除了那些靠權力尋租的特殊既得利益者頑強地固守他們(men) 的陣地,甚至還要擴大他們(men) 的特權外,有些人采取另一種極端的立場,認為(wei) 問題的症結並不是政府支配資源和幹預微觀經濟權力太大,反而認為(wei) 是市場放得太開,政府管得不夠,還不夠強大有力,因而要求用強化政府權力的辦法去解決(jue) 矛盾。他們(men) 極力要使人們(men) 相信,目前中國遇到的種種問題,從(cong) 分配不公到看病貴、上學難,甚至國有資產(chan) 流失,都是市場化改革造成的。他們(men) 給出的解決(jue) 方案是:擴張政府的權力,加強行政機關(guan) 對經濟生活的幹預,在重要的經濟領域中實行“再國有化”和“再集體(ti) 化”,甚至要求重舉(ju) “無產(chan) 階級專(zhuan) 政下繼續革命”的旗幟,“再來一次無產(chan) 階級文化大革命”,實現“對黨(dang) 內(nei) 外資產(chan) 階級的全麵專(zhuan) 政”。
其實,目前社會(hui) 上存在的種種醜(chou) 惡現象,從(cong) 根本上說是緣於(yu) 經濟改革沒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嚴(yan) 重滯後、行政權力變本加厲地壓製和幹預民間經濟活動,造成廣泛的尋租活動的結果。大眾(zhong) 對這些醜(chou) 惡現象的不滿,正可以成為(wei) 推動改革繼續前行、填平陷阱、掃除腐敗的重要動力。然而,如果聽任改革開放前舊路線和舊體(ti) 製的支持者利用這種情勢蒙蔽和誤導大眾(zhong) ,把反對的目標從(cong) 進行權力尋租的特殊既得利益者轉移到市場化改革的一般受益者——企業(ye) 家、專(zhuan) 業(ye) 人員等的身上,則會(hui) 把大眾(zhong) 引向歧途。
在這種社會(hui) 矛盾凸顯、不同政治訴求之間的爭(zheng) 辯趨於(yu) 激化的時刻,如何正本清源,重聚改革共識,防止各種極端思潮撕裂社會(hui) ,避免“不走到絕路絕不回頭”的曆史陷阱,就成為(wei) 關(guan) 係民族命運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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