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政府和市場關係的準確定位
發稿時間:2016-09-29 10:11:07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吳敬璉
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以下簡稱《決(jue) 定》)指出:“經濟體(ti) 製改革是全麵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入理解這個(ge) 重大論斷,必須堅持政府和市場關(guan) 係的準確定位。
《決(jue) 定》在如何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上提出兩(liang) 個(ge) 要點,表明了中央明確堅定的態度
《決(jue) 定》在如何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上提出了兩(liang) 個(ge) 要點:第一,“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第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是對政府和市場關(guan) 係的新定位,不但肯定了市場的作用,還將其提到了很高的地位,表明了黨(dang) 中央明確堅定的態度。
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一直是我國經濟體(ti) 製改革麵臨(lin) 的核心問題。1992年的十四大把改革的目標確定為(wei) 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提出“使市場在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隨後,1993年的十四屆三中全會(hui) 根據這一目標製定了改革的總體(ti) 規劃,即《關(guan) 於(yu) 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若幹問題的決(jue) 定》,然後從(cong) 1994年起開始了經濟體(ti) 製的係統改革。再經過1997年十五大開啟的“調整和完善所有製結構”改革,在21世紀初宣布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初步建立起來。不過,這個(ge) 初步建立的經濟體(ti) 製仍然背負著命令經濟的許多遺產(chan) 。這種情況的延續,就形成了一種“半市場、半統製”的過渡性體(ti) 製格局。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若幹問題的決(jue) 定》明確指出,現有體(ti) 製在許多重大方麵“還不完善”,“生產(chan) 力發展仍麵臨(lin) 諸多體(ti) 製性障礙”,需要通過進一步的改革使之逐步完善。
遺憾的是,有的人不把中國經濟的茁壯成長歸因於(yu) 改革開放,卻把它歸因於(yu) “強勢政府”動員和分配資源的超強權力,於(yu) 是要求進一步加強各級政府對市場的“駕馭”和對社會(hui) 經濟生活的管控。各級政府對市場的過度幹預不但沒有削弱,相反還不斷增強,這嚴(yan) 重抑製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應有作用。這樣就造成了兩(liang) 個(ge) 嚴(yan) 重後果:一是以投資和出口驅動為(wei) 主要特征的舊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難以轉變,使資源浪費、環境破壞、宏觀經濟失衡等問題變得愈來愈突出;二是由於(yu) 各級政府手裏掌握太多太大的資源配置權力,造成了權力尋租的龐大基礎,也使腐敗蔓延,難於(yu) 遏製。
在這樣的情況下,是沿著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改革道路前行,還是沿著強化政府權力的道路前行?我認為(wei) 在這個(ge) 問題上,隻有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道路,進一步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建立包容性的經濟體(ti) 製,才有光明的未來。
順應黨(dang) 內(nei) 外廣大幹部群眾(zhong) 的要求,針對目前存在的實際情況,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明確提出:“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ti) 製改革”。這充分表明了中央在這個(ge) 問題上的鮮明堅定的態度。
《決(jue) 定》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這切中了我國市場狀況的時弊
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不但提出經濟體(ti) 製改革要達到“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而且指明“建設統一開放、競爭(zheng) 有序的市場體(ti) 係,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的基礎”。《決(jue) 定》的這一規定,切中了我國市場狀況的時弊。
現有的市場經濟體(ti) 製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一是條塊分隔導致市場碎片化;二是廣泛存在的行業(ye) 保護、地區保護、行政壟斷等行為(wei) ,使市場失去了它有效運行不可或缺的競爭(zheng) 性質;三是失信、欺詐、惡性競爭(zheng) 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盛行,使市場秩序混亂(luan) ;四是市場發展不平衡,商品市場存在缺陷,要素市場的發展更加落後。因此,三中全會(hui) 提出:建立對所有市場主體(ti) 開放的統一市場;建立一個(ge) 競爭(zheng) 有序的市場,在規則的基礎上進行競爭(zheng) ,形成法治基礎上的市場體(ti) 製;建立既包括商品市場,也包括要素市場的完整市場體(ti) 係。這樣,就使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jue) 定性作用的要求有了體(ti) 製機製的基礎,因而必將對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產(chan) 生深遠的影響。
但是應該認識到,由於(yu) 改革是在原有的政府機構和執政力量的領導下進行的,原有的政府機構幹預權力過分巨大,與(yu) 市場經濟不相適應,其本身與(yu) 舊的體(ti) 製不可避免地有著千絲(si) 萬(wan) 縷的聯係,因此也就會(hui) 存在這樣一種危險,即三中全會(hui) 所決(jue) 定進行的改革會(hui) 遇到一些思想觀念障礙和利益固化藩籬的阻撓。在改革推進之中,也會(hui) 遇到體(ti) 製轉軌過程中必然出現的種種實際困難。所以,我們(men) 必須群策群力,攻堅克難,按照三中全會(hui) 的部署,達到全麵深化改革的完全成功。
關(guan) 鍵問題在於(yu) 什麽(me) 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和怎樣才能“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從(cong) 借鑒國際經驗的角度講,在各國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如何定位政府與(yu) 市場的邊界的問題,經曆過一個(ge) 思想變化的過程。1776年,經濟學家亞(ya) 當·斯密出版了古典經濟學經典之作《國富論》,抨擊重商主義(yi) 時代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幹預,弘揚市場機製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動了市場經濟的確立。然而從(cong) 19世紀後期開始,潮流朝相反方向轉變,發達國家政府規製經濟的活動開始增加,政府權力日益擴大。強化政府職能的趨勢大約持續了半個(ge) 多世紀,此後風向倒轉過來,新自由主義(yi) 成為(wei) 時尚。20世紀80年代以來,新凱恩斯主義(yi) 對於(yu) 新自由主義(yi) 經濟學的批評不絕於(yu) 耳。2007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後,這兩(liang) 種學術派別的爭(zheng) 論更是大大升溫。
需要注意的是,國際上以上兩(liang) 個(ge) 經濟學學派的爭(zheng) 論,並不意味著有哪一個(ge) 學派主張回到政府包辦一切的命令經濟體(ti) 製上去。即使他們(men) 支持對某些企業(ye) 實行國有化,那也隻是一種短期的應變措施,而不是一種長期的製度安排。但是近年來,對全球金融危機發生後一些發達國家應對措施的認識,出現了某種誤區。因此,在具有計劃和市場雙重性的過渡體(ti) 製建立後,就出現了兩(liang) 種可能的發展方向:或者是政府逐漸淡出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幹預,加強自己在市場失靈的領域諸如市場監管和提供公共產(chan) 品等方麵的職能,使過渡性的體(ti) 製逐漸成長為(wei) 在規則基礎上運轉的現代市場經濟(我把它稱為(wei) “法治的市場經濟”);或者不斷強化政府對市場的控製和幹預,不斷擴大國有部門的壟斷力量,變為(wei) 政府全麵控製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畸形體(ti) 製。
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既要發揮市場作用,也要發揮政府作用。因此,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明確提出“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裏的關(guan) 鍵問題在於(yu) 什麽(me) 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和怎樣才能“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決(jue) 定》說得很清楚,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you) 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zheng) ,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政府為(wei) 了更好地發揮作用,必須“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和“著力解決(jue) 市場體(ti) 係不完善、政府幹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
(作者為(wei)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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