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改革領導機構已在醞釀 或受中央直接領導
發稿時間:2014-10-27 00:00:00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作者:重華
接近官方人士上周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證實,隨著高層的推動,統籌國資改革的領導機構已在醞釀之中。
上述接近官方人士表示,中央的頻繁調研已暗示國資改革在近期將得到更高層麵的統籌。他還稱,新機構可能受中央和國務院的直接領導,發改委、財政部和國資委等相關(guan) 部委都會(hui) 參與(yu) 其中,新機構還將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未來該機構有望加快推進國資改革進程,優(you) 化國資改革的頂層設計。
中央直派調研小組
去年年末,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對國企改革提出了一係列要求,包括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完善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以管資本為(wei) 主加強國有資產(chan) 監管。
還包括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ti) 製,組建若幹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合理確定並嚴(yan) 格規範國有企業(ye) 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ye) 務消費等。
據本報記者了解,在中央部委層麵,國資改革的一係列任務隨即得到了分配。除了國資委之外,國家發改委被安排牽頭研究製定“關(guan) 於(yu) 在國有企業(ye)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意見”;財政部被安排牽頭研究製定設立國有資本投資及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並牽頭研究製定職工股權激勵政策。
但是,一年多來,中央層麵的一係列改革操作方案,除了人社部牽頭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方案在下半年有實質性的推進落地之外,外界還沒有看到發改委、財政部、國資委所牽頭的其他方案的出台。與(yu) 地方層麵的改革相比較,中央層麵的改革進展並不快。
為(wei) 此,就在今年10月中旬,黑龍江省政府官網消息顯示,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稱“深改組”)經濟體(ti) 製和生態文明改革專(zhuan) 項小組分8個(ge) 小組,分別去央企和地方調研。除黑龍江外,這些地方還包括四川、重慶、湖北、山東(dong) 等地,走訪的企業(ye) 包括東(dong) 風集團等央企;參加的部門包括人社部、發改委、財政部、國資委、商務部、科技部、國稅總局、社科院等。
調研小組成員在成都召開的座談會(hui) 上表示,會(hui) 上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將全部記錄在本次的調研報告中,為(wei) 深改組決(jue) 策提供參考。
部委意見需要磨合
上述接近官方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在一些關(guan) 鍵問題上,不同部委之間的意見此前存在需要磨合之處。
比如,外界可以從(cong) 公開信息上看到的是,國資改革是否應采用“匯金模式”,在不同部委之間有一些看法差異。
今年4月,財政部企業(ye) 司的網站上曾刊登了一篇名為(wei) 《兩(liang) 個(ge) 國家的國有企業(ye) 改革及對我們(men) 的重要啟示——對新加坡、以色列兩(liang) 國國有企業(ye) 改革的考察調研和思考》的報告,其中談到了一種類似“匯金模式”的改革設想。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在接受媒體(ti) 采訪時認為(wei) ,現在的國資委管得太具體(ti) 。未來,國資委應該隻具備國資管理的行政職能,目前國資委既有行政職能、又是產(chan) 權代表的“兩(liang) 權合一”問題亟待解決(jue) ,因為(wei) 這不符合讓市場配置資源的改革方向,具體(ti) 的運營應該由國資運營公司來進行。
但是財政部設想的國資運營公司能否規避政企不分的問題,卻引發了另一種疑問。
國資委原副主任邵寧在4月也發表了一篇文章,其中沒有回避外界對於(yu) 國資委管得過細的看法,但他提到“不能因為(wei) 存在管得過多、過細問題,而否定管人、管事、管資產(chan) 一體(ti) 化。”如果把這個(ge) 原則否定了,就很容易回到以前多頭插手、無人負責的狀態,並稱“匯金公司還不是國企改革體(ti) 製樣板”。
邵寧在文中提出,如果從(cong) 中國工商銀行(601398,股吧)的管理框架看,幹部選任是中組部管,分配是人社部管,資產(chan) 是財政部持有35%,匯金持有35%,業(ye) 務方麵是銀監會(hui) 和央行管。可以看到匯金公司本身的職能非常有限,就是持有上市公司35%的股份,所以能做的事情也非常有限,按35%的出資派董事而已。
邵寧直言,如果認為(wei) 匯金公司是體(ti) 製樣板的話,就意味著要回到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狀態。但他也肯定了“匯金模式”值得學習(xi) 的兩(liang) 個(ge) 地方,一是匯金公司是按照專(zhuan) 業(ye) 機構組建的,大部分由專(zhuan) 業(ye) 人才組成;二是人員待遇考慮了市場的因素。
分類管理有望破題
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已經對國資改革提出了頂層設計的要求,但考慮到整體(ti) 國資分為(wei) 企業(ye) 國資、金融國資、文化科技國資等不同類型的企業(ye) ,前述接近官方人士表示,做好分類設計和分類監管可能是加快推進現有國資改革的最好抓手。
而分類管理的另一個(ge) 意義(yi) 在於(yu) ,能讓不同部委從(cong) 各自牽頭的領域,從(cong) 容易實施改革的企業(ye) 入手,分頭推動試點,不斷總結經驗。
此前,國資委已經在6家央企中宣布實施混合所有製試點;而媒體(ti) 披露由財政部主導的國有金融企業(ye) 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guan) 方案已完成最後一輪征求意見,即將正式試點。
事實上,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也明確提出,“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ye) 功能”,從(cong) 而“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但是按照企業(ye) 類型實施分類,還是按照企業(ye) 業(ye) 務實施分類,目前還沒有定論。
在地方已經執行的改革中,上海等地推動的是按照企業(ye) 主要承擔功能類型直接劃分企業(ye) 。但是,央企和地方企業(ye) 有很大不同,地方公益性企業(ye) 更多,比如供水、供氣、公交等類型,央企更多承擔的是國家的一些保障性任務,所以此前國資委希望采取按照具體(ti) 業(ye) 務功能分類管理,而不是像上海等地一樣按照企業(ye) 類型分類的方式,這意味著同一家企業(ye) 內(nei) 部可能因為(wei) 子企業(ye) 承擔業(ye) 務的不同,而對不同子企業(ye) 采用不同的監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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