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局成“規矩”製定者 明確十項職責
發稿時間:2014-08-21 00:00:00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胡健
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步點正在加快。
8月15日,國務院法製辦公布《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將建立統一的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
8月20日,國土部消息稱,近日印發執行《地籍管理司(不動產(chan) 登記局)主要職責內(nei) 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確定不動產(chan) 登記局的主要職責、人員編製和內(nei) 設機構等“三定方案”。不動產(chan) 登記局包括10方麵主要職責,第一條就是擬訂全國地籍管理和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則辦法和標準規範。有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不動產(chan) 登記局作為(wei) “規矩”製定者,將有利於(yu) 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全麵展開。
與(yu) 此同時,《意見》出台後,是否會(hui) 引發二手房拋售潮備受關(guan) 注。鏈家市場研究部分析師張旭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不動產(chan) 登記的政策預期早已出現。由於(yu) 不動產(chan) 登記往往與(yu) 反腐及房產(chan) 稅的實施密切相關(guan) ,可能會(hui) 有一部分人提前進行財產(chan) 處置,但相對整個(ge) 市場的供需情況,僅(jin) 是個(ge) 案存在,不會(hui) 影響到整個(ge) 市場。
不動產(chan) 登記局“三定”
去年底,國務院提出由國土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及海域等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ce) 、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
國土部稱,不動產(chan) 登記局是國土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chan) 登記和組織指導土地調查、統計、遙感監測、不動產(chan) 權屬爭(zheng) 議調處的職能部門。
該機構10方麵主要職責包括:擬訂全國地籍管理和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則辦法、標準規範,會(hui) 同林業(ye) 、海洋等部門登記發證,指導監督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負責各類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管理,提出解決(jue) 不動產(chan) 權屬問題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土地權利製度研究,負責定期組織全國性土地調查和變更調查,指導地方地籍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土地遙感監測工作,以及承辦國土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在處室設置以及人員構成上,不動產(chan) 登記局內(nei) 設綜合處、登記處、權屬處、權籍信息處、調查處、監測與(yu) 統計處6個(ge) 處。分別是綜合處,人員編製3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登記處,人員編製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權屬處,人員編製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權籍信息處,人員編製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調查處,人員編製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監測與(yu) 統計處,人員編製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其中權籍信息處的職能是擬訂不動產(chan) 權籍調查辦法和標準規範;指導地方開展不動產(chan) 權籍調查工作;牽頭建立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指導不動產(chan) 登記資料社會(hui) 查詢服務;承擔各類不動產(chan) 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和歸檔。
此前,在《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中專(zhuan) 設一章作出規定,要求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牽頭建立統一的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各級登記機構的信息要納入統一基礎平台,實現信息實時共享。
此舉(ju) 被專(zhuan) 家認為(wei) ,信息互聯使得決(jue) 策部門對全國的不動產(chan) 住房情況家底有了解。
一位國土部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共24名成員組成的不動產(chan) 登記局未來工作將更多放在政策研究建議以及和各個(ge) 部門的協調上,信息匯總和共享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不可能全部調到不動產(chan) 登記局,但這不意味著全國隻有這24個(ge) 人在幹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的事情。
據了解,除不動產(chan) 登記局外,今年2月28日,國務院還批準同意建立由國土資源部牽頭的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這是一批由九個(ge) 部委副職領導組建的隊伍,將負責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的頂層設計。
未現房產(chan) 拋售潮
官方不斷加快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步伐,由於(yu) 不動產(chan) 登記是房產(chan) 稅征收的基礎,也使得多套房業(ye) 主信息查詢更加便捷,引發市場的拋售擔憂。
但鏈家地產(chan) 市場研究部8月15~17日對北京市場的監測結果顯示,《意見》公布後,鏈家地產(chan) 新增房源並未出現掛牌增多的現象。在售房源也沒有出現大幅降價(jia) ,調價(jia) 案例中降價(jia) 占比反而有所降低。
北京南二環一家中介門店店長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區域內(nei) 幾個(ge) 高檔樓盤最近也沒有出現集中拋售潮。
他說,目前待售二手房掛牌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價(jia) 的回落以及未來房價(jia) 將麵臨(lin) 繼續回落的市場預期,促使部分業(ye) 主著急出售房產(chan) 。“還有一些業(ye) 主是出於(yu) 改善型需求考慮,希望售小買(mai) 大。”
《意見》第二十一條明確指出,“各級不動產(chan) 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張旭說,不動產(chan) 登記製度本身不會(hui) 直接對房地產(chan) 市場有所影響,關(guan) 鍵是看信息如何利用,是否真正與(yu) 房產(chan) 稅、限購等政策緊密結合。
今年3月,國土部部長薑大明表示,要用4年左右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不動產(chan) 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體(ti) 係。
偉(wei) 業(ye) 我愛我家分析師孔丹表示,由於(yu) 信息登記和未來的房產(chan) 稅開征不會(hui) 一蹴而就,需要一個(ge) 較為(wei) 漫長的過程,所以集中拋售出現的可能性不大。
但他認為(wei) ,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所引發的反腐力度會(hui) 增大,使得一些擁有來路不明房產(chan) 的人員,陸續出售房產(chan) ,若房產(chan) 稅預期不斷增強並最終落地,則有利於(yu) 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持有成本,促使更多閑置房源進入二手房買(mai) 賣和租賃市場,有利於(yu) 平抑房價(jia) 和房租。
國土部不動產(chan) 登記局的10方麵主要職責:
1、擬訂全國地籍管理和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則辦法、標準規範
2、會(hui) 同林業(ye) 、海洋等部門登記發證
3、指導監督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
4、負責各類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管理
5、提出解決(jue) 不動產(chan) 權屬問題的政策建議
6、組織開展土地權利製度研究
7、負責定期組織全國性土地調查和變更調查
8、指導地方地籍調查工作
9、組織實施國家土地遙感監測工作
10、以及承辦國土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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