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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所有製改革陷認識誤區

發稿時間:2014-06-24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梁鵬、王炳坤

       隨著新一輪國企改革大幕將啟,混合所有製成為(wei) 這一輪國企改革的焦點。但《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在國內(nei) 一些省市采訪調研發現,各方對混合所有製改革依然存在著不同理解和認識,部分官員和國企人士甚至存在“為(wei) 混而混”、“一混就靈”的心態,導致改革實踐出現“走形式”、“一刀切”、“一陣風”等弊端。對此,不少企業(ye) 高管、基層官員及專(zhuan) 家學者表示擔憂,認為(wei) 應當進一步厘清認識統一思想,出台細化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的措施,避免改革“亂(luan) 刮風”和“一刀切”。

  改革非兒(er) 戲“為(wei) 混而混”令人憂

  從(cong) 企業(ye) 角度來說,最忌諱走形式、一刀切、一陣風,有的時候為(wei) 了改而改,為(wei) 了混合而混合,有些地方要求時間、要求混合到一定比例,這樣的話,企業(ye) 麻煩就大了。

  混合所有製作為(wei) 一項重大製度創新和改革,受到了各界的普遍認可,也成為(wei) 不少地方啟動新一輪國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點。但是,記者在多地調研了解到,一些地方“定時間、定任務、定工作量”,提出混合所有製企業(ye) 中“國有資本持股不設上下限”,甚至提出將產(chan) 權改革完成情況納入任期考核一票否決(jue) 指標中等細則,混合所有製改革“為(wei) 混而混”的傾(qing) 向引發了改革方案製定者和專(zhuan) 家學者的擔心和疑慮。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對記者表示,現在很多省都公布了混合方案,各界對於(yu) 搞混合所有製積極性很高,這是好事。但改革不是兒(er) 戲,不是做給大家看的。實際上,混合所有製如果搞比賽的話,一個(ge) 晚上就可以搞完,因為(wei) 國有資產(chan) 大部分都是優(you) 良資產(chan) ,是香餑餑。搞改革不能搞刮風,不能搞運動。

  大連港集團黨(dang) 委書(shu) 記、副董事長付彬則稱:混合所有製是熱門話題,我們(men) 原來的理解是各種性質的資本相互融合,來放大國有資本的規模和搞活機製,混合所有製是投資主體(ti) 多元化的實現形式。但最近看到的一些說法,要把混合所有製進一步地限定範圍,要提倡民營資本進入國有資本,要降低國有資本的比重,甚至是降得越低越好,這讓我們(men) 的理解有些混亂(luan) 。

  “從(cong) 企業(ye) 角度來說,最忌諱走形式、一刀切、一陣風,有的時候為(wei) 了改而改,為(wei) 了混合而混合,有些地方要求時間、要求混合到一定比例,這樣的話,企業(ye) 麻煩就大了。”付彬說,外省一家整體(ti) 上市國企,淨資產(chan) 利潤率在10%以上,一個(ge) 很好的國企卻非要拿出一半的國有資產(chan) 出來混合,是不是有必要?而自己,收益率隻有不到3%,因為(wei) 必須要承擔社會(hui) 責任,配合政府去做一些虧(kui) 損的配套設施投資,如果民營控股了,這些責任誰來擔?

  中部某省的一位省國資委主任說,本省的新一輪改革方案正在修訂,在征求意見時總體(ti) 被評價(jia) 為(wei) “步伐太小”,一些幹部和專(zhuan) 家提出,“要用3年左右時間,將大部分國企發展成為(wei) 混合所有製企業(ye) 。”但是哪些企業(ye) 可以混、混多少、怎麽(me) 混等問題都需要仔細考量,不同行業(ye) 、不同企業(ye) 都有不同的特殊性,絕不能“為(wei) 混而混”。“但現在,慎重推進改革反而被戴上了保守的帽子”。

  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e) 監事會(hui) 主席季曉南認為(wei) ,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涉及不少深層次的問題,必須統籌考慮,合理安排,切忌刮風,切忌一刀切,切忌單純用行政手段強製推進。要在各級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尊重企業(ye) 改革和發展規律,因企製宜,講究方法。

  認識不統一“一混了之”埋隱患

  從(cong) “一賣了之”到“一混了之”,既有實踐中的切膚之痛,不少領導幹部也有錯誤的思想基礎,這令改革存在出現偏差的風險。

  除“為(wei) 混而混”的傾(qing) 向外,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對於(yu) 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的方向各界整體(ti) 上已經取得共識,但和誰混合、何為(wei) 混合、以誰為(wei) 主等問題仍存在激烈爭(zheng) 論,一些地方官員也存在“一混就靈”、“一混了之”等心態,概念不清、操作不當將會(hui) 為(wei) 達成改革目標埋下隱患。

  季曉南認為(wei) ,發展混合所有製最重要的是要調動國有企業(ye) 和民營企業(ye) 經營者的積極性,使雙方有混合的意願和動力。對發展混合所有製,一些處於(yu) 優(you) 勢地位的國有企業(ye) 經營者存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不願別人分一杯羹,一些有實力的民營企業(ye) 經營者存有不讓控股不願混合的思想,還有不少民營企業(ye) 經營者擔心混合後沒有話語權,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等。因此,發展國有資本與(yu) 民營資本混合所有製既需要進行理念變革,更需要為(wei) 消除這些思想障礙創造條件。

  對此,一些地方官員認為(wei) ,混合所有製不是兩(liang) 種所有製的簡單拚湊,需要一係列的製度設計創新,而在製度設計不清晰的當前,應當警惕把發展混合所有製變成一場私有化運動,避免一些過去存在的利益輸送及在新一輪改革中借機洗白的現象。

  一位地方國資委主任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目前,一些地方領導和部分專(zhuan) 家,將發展混合所有製簡單理解為(wei) 國有資本的稀釋和退出,認為(wei) 國有企業(ye) 天生就是搞不好,必須要退出;另一方麵,一些領導經曆過1998年那一輪國企改革,至今心有餘(yu) 悸,潛意識裏認為(wei) 國有企業(ye) 就是包袱。從(cong) ‘一賣了之’到‘一混了之’,既有實踐中的切膚之痛,不少領導幹部也有錯誤的思想基礎,這令改革存在出現偏差的風險。”

  一些專(zhuan) 家提出,改革不能指望“一混就靈”。發展混合所有製是搞好企業(ye) 的重要條件之一,但不是搞好企業(ye) 的全部,不可能也不能指望“一混就靈”。就國有企業(ye) 改革來講,市場經濟中大量具有競爭(zheng) 優(you) 勢的國有企業(ye) 成功的經驗表明,增強國有企業(ye) 的活力和競爭(zheng) 力,既需要有合理的產(chan) 權製度和產(chan) 權結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適應市場競爭(zheng) 要求的經營機製,但也需要加強企業(ye) 內(nei) 部管理和科技創新,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國內(nei) 股權投資領域排名靠前的弘毅投資公司,10年來投資的70多個(ge) 企業(ye) 中與(yu) 國資相關(guan) 的有26個(ge) ,均取得了良好的投資效果。弘毅投資總裁趙令歡認為(wei) ,從(cong) 實踐經驗來看,現在提出發展混合所有製十分重要和及時,但仍然擔心實踐之路會(hui) 走偏,而且一旦走偏更擔心有人會(hui) 去質疑這條道路的正確性。他認為(wei) ,必須要走出混合所有製的理解誤區,以避免一些誤區被小利益集團利用。

  首先,混合所有製並非是適合所有國企改革的法寶,國家應當區分競爭(zheng) 行業(ye) 和非競爭(zheng) 行業(ye) ,嚴(yan) 格限定混合以在競爭(zheng) 性領域的企業(ye) 為(wei) 主,讓市場真正發揮資源配置的主導力量。其次,政府應當用製定規則的方式,讓市場去試錯,比如市場定價(jia) 原則,上市公司該怎麽(me) 做,非上市公司該怎麽(me) 做,比如陽光交易原則等。在企業(ye) 層麵,從(cong) 成功的項目看,並沒有統一的混合比例,混合的方式有多種多樣,有的企業(ye) 甚至都是國有股東(dong) ,隻不過有的是央企,有的是地方國企,但關(guan) 鍵是機製建立了,董事會(hui) 治理實現市場化了,而不能把持股比重多少作為(wei) 判斷混合所有製好壞的標準。

  缺乏配套措施避免“戴帽”改革

  “現在社會(hui) 對改革呼聲很高,但缺乏細則指導,走得快了被認為(wei) 是利益輸送、國有資產(chan) 流失;走得慢了被認為(wei) 是利益固化、保守,企業(ye) 自行探索承擔了很大壓力。”

  上海天強管理谘詢有限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認為(wei) ,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是新一輪國企改革的重要推動力量,但必須要避免“混合所有製”淪為(wei) 一個(ge) “帽子”。新一輪的改革是一件係統工程,牽涉到國資監管部門的功能調整、企業(ye) 分類監管、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或國有資產(chan) 投資公司的組建與(yu) 改造、職業(ye) 經理人製度等等。沒有這些係統的設計,新一輪的改革效果將大打折扣。要避免為(wei) 了實現混合所有製的要求,進行簡單的交叉持股、簡單的股權多元化。

  一位央企負責人直言:“現在社會(hui) 對改革呼聲很高,但缺乏細則指導,走得快了被認為(wei) 是利益輸送、國有資產(chan) 流失;走得慢了被認為(wei) 是利益固化、保守,企業(ye) 自行探索承擔了很大壓力。”

  季曉南建議,應從(cong) 四個(ge) 方麵積極推進改革:一是抓緊製定全麵深化國有企業(ye) 改革的有關(guan) 文件,搞好總體(ti) 規劃和頂層設計,為(wei) 各地區、各部門推進國有企業(ye) 改革提供指導。

  二是抓緊起草發展混合所有製的文件和規定,為(wei) 發展混合所有製提供依據和規範。對於(yu) 混合所有製的具體(ti) 形式和推進方式,不同領域和行業(ye) 國有資本的比重等,有必要專(zhuan) 門製定一個(ge) 發展混合所有製的具體(ti) 文件,明確發展混合所有製的具體(ti) 思路、發展重點、實施方式和配套措施等。

  三是地方和企業(ye) 可以結合實際,製定本地區或本企業(ye) 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具體(ti) 方案。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作為(wei) 一項重大製度改革和創新,還是要調動兩(liang) 個(ge) 積極性,既要有中央的總體(ti) 要求和原則,也要鼓勵地方和企業(ye) 積極探索和試驗。

  四是有關(guan) 部門要抓緊製定相關(guan) 配套改革意見,為(wei) 發展混合所有製創造良好條件。要推進混合所有製更好發展,有關(guan) 部門也應根據發展混合所有製的改革方向和要求,積極搞好配套製度改革的意見製訂和方案設計。

  一些專(zhuan) 家和企業(ye) 人士認為(wei) ,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相關(guan) 部門還必須加緊研究現行的國有企業(ye) 幹部管理和分配製度如何適應發展混合所有製的要求;資產(chan) 規模巨大的央企如何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一批困難企業(ye) 無人問津如何改革;資本市場如何支持混合所有製發展、解決(jue) 國企“一股獨大”以及國資監管體(ti) 製如何調整等問題。

  (本稿件由記者梁鵬、王炳坤、何宗渝、楊玉華、梁曉飛、何欣榮、閆起磊、張舒寧采寫(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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