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四審通過:企業違法排汙按日罰款不封頂
發稿時間:2014-04-25 00:00:00 來源:新京報 作者:宋識徑 金煜
昨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八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環保法修訂案。在20個(ge) 月中,草案經曆4次審議,最終定稿。這部法律增加了政府、企業(ye) 各方麵責任和處罰力度,被專(zhuan) 家稱為(wei) “史上最嚴(yan) 的環保法”。
修訂後的環保法加大懲治力度:“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生產(chan) 經營者違法排放汙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jue) 定的行政機關(guan) 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新環保法還明確:國家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yan) 格保護。
在環境公益訴訟方麵,新修訂的環保法將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ti) 擴大到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相關(guan) 社會(hui) 組織。
該法將於(yu) 2015年1月1日施行。立法機關(guan) 人士表示,這部法律能為(wei) 應對當前日益嚴(yan) 峻的環境問題提供支撐。
亮點1
理念創新
此前的環保法立法理念依然還是經濟優(you) 先,要促進經濟發展,但新法立法理念有突破和創新,圍繞著生態文明進行製度建設。
亮點2
管理轉型
現在的環境汙染是區域性、流域性的,因此新法做出相應調整方式,比如治理農(nong) 業(ye) 的麵源汙染,針對霧霾和水流域汙染做出專(zhuan) 門規定等。
亮點3
監管強硬
監管手段“出硬招”,環保監管部門可以直接對企業(ye) 進行查封、扣押,也可以對汙染企業(ye) 采取行政代執行。超標企業(ye) 融資等方麵也會(hui) 遇阻。
亮點4
民主參與(yu)
環境民主原則也是此次環保法修訂很重大的特點,專(zhuan) 門設立了“信息公開和公眾(zhong) 參與(yu) ”章節,讓公眾(zhong) 參與(yu) 環境保護,具有很強的民主性。
亮點5
處罰嚴(yan) 厲
行政拘留、“引咎辭職”、“按日計罰”等製度,都相當嚴(yan) 厲,令企業(ye) 違法成本提高,地方政府能夠重視、認真履行法律職責。
縱深
為(wei) 了兩(liang) 個(ge) 字表決(jue) 前一天還在改
20多年來首次大修
現行環保法正式施行於(yu) 1989年。20多年間,中國已經成為(wei) 世界第二大經濟體(ti) ,與(yu) 之伴隨的是日益嚴(yan) 峻的環境狀況,環保法47條的規定,也被認為(wei) 過於(yu) 粗疏,理念落後,操作性不強,執法疲軟。
2011年,環保法的修改,被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立法計劃。2012年8月,環保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審議,2013年6月,草案二審。
根據立法慣例,如果是對法律的小修小改,一般用“修正案”;如果是對法律的全麵修改,則用“修訂”。在環保法修改的一審和二審時,還是采用“修正案”的方式。
此時,有代表認為(wei) ,采用修正的方式,可能導致“浪費了一次修法機會(hui) ”。
2013年10月,修改稿第三次提交審議,此時草案已經變成“環保法修訂草案”。當時的輿論認為(wei) ,一字之差,徹底改變了環保法的修法思路。
昨天通過的修訂案,有70條。明確了政府的職責,劃定了生態保護紅線,規定跨行政漁區聯防等製度,賦予公眾(zhong) 參與(yu) 的權利,明確了環境公益訴訟,對原有條款進行了係統性修改。
最後時刻還在修改
這部法律也較為(wei) 罕見地經曆了四審,打破“三審通過”的立法常規。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昨天表示,從(cong) 審次可以看出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對這部法律的修改是高度重視的。
這部法律打破常規,兩(liang) 次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意見,共征集到14000多條意見。
常委會(hui) 的審議也異常熱烈。新京報記者從(cong) 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了解到,在最後一次審議草案時,常委會(hui) 組成人員和列席人員,有129人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有關(guan) 人士表示,這樣的熱烈程度,較為(wei) 少見。
據介紹,在投票表決(jue) 前一天,審議其他法律草案時,還有代表提出幾條對環保法的修改意見,這導致了法律又修改了兩(liang) 個(ge) 字。
專(zhuan) 項法律看齊環保法
“環保法的修改是針對我國現在嚴(yan) 峻環境現實的一記重拳。”信春鷹說。
接受新京報采訪的專(zhuan) 家稱,經過修訂的環保法,是我國最為(wei) 嚴(yan) 格的行政性法律,是全世界最好的環保法之一。
此前,我們(men) 涉及環境保護方麵的法律大概有30部左右,行政法規有90部左右,還有大量的環保標準。
信春鷹表示,環保法將作為(wei) 一個(ge) 基礎性的法律,本法修訂以後,其他法律和這部法律不一致的,就適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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