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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齊下給土地財政去疾

發稿時間:2014-04-18 00:00:0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徐立凡

       日前,一份“土地財政依賴度排名報告”引發關(guan) 注。這份根據23個(ge) 省份公開審計報告及其相關(guan) 數據研究出來的報告顯示:土地償(chang) 債(zhai) 是多數地方政府的普遍選擇;土地償(chang) 債(zhai) 比重的高低,與(yu) 地方經濟活躍度密切相關(guan) ;地方的政府性債(zhai) 務壓力,導致了部分地方違規“曲線償(chang) 債(zhai) ”的行為(wei) 出現。

  無疑,部分地方財政結構單一、嚴(yan) 重依賴土地收入,會(hui) 對地方的經濟和社會(hui) 治理方式產(chan) 生直接影響。在經濟環境不確定因素增多、轉型升級任務加重的背景下,土地財政和地方債(zhai) 形成的聚合效應,關(guan) 係著宏觀經濟能否協調健康發展,關(guan) 係著房地產(chan) 調控長效機製的構建是否能盡早成型。

  土地財政依賴症的弊端,在過去多有顯現。一些地方土地違法違規現象屢禁不止,因征地引發的社會(hui) 事件時有發生,表明土地財政占比過高有可能扭曲地方治理,甚至影響社會(hui) 穩定。形成對於(yu) 土地財政的依賴模式後,還可能養(yang) 成地方的懶政慣性。“穿新鞋走老路”,一些地方在落實宏觀調控政策上打折,在推動經濟轉型產(chan) 業(ye) 升級上原地轉圈,更有甚者,在局部利益訴求下,突破了“法無規定不可行”的施政底線。

  土地財政的痼疾已是眾(zhong) 所周知。關(guan) 鍵在於(yu) ,如何根據經濟形勢的要求減輕其負麵性。

  盡快建立圍繞土地製度的綜合製度環境是必要前提。目前有一種情緒化認知,將土地財政視為(wei) 一些地方出現社會(hui) 事件或債(zhai) 務隱患的第一成因。殊不知,社會(hui) 治理是否有創新能力、金融風控機製是否完善,影響著土地能否合理合法開發。從(cong) 經濟發展的曆史脈絡看,土地資源本就是經濟增長的原始驅動力。特別是對於(yu) 缺乏經濟稟賦、難以形成特色產(chan) 業(ye) 、市場發育滯後的地方來說,依靠土地謀求發展一定程度上也是無奈之舉(ju) 。在經濟發展多元化的現實麵前,給土地財政去疾,關(guan) 鍵不在於(yu) 形成一刀切、大一統式的行政政策,而在於(yu) 構建可以打通土地、金融、行政程序的製度環境,特別是法治環境,以提高對土地開發各個(ge) 環節的剛性管理,讓土地儲(chu) 備陽光化。

  落實現有農(nong) 村集體(ti) 土地使用權和房地產(chan) 調控相關(guan) 政策是當務之急。“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製前提下,允許農(nong) 村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yu) 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jia) ”是既定政策,對維護好農(nong) 村集體(ti) 和個(ge) 人的利益、糾正厚此薄彼的土地利益分成格局意義(yi) 重大。各方利益越平衡,土地開發的非製度性成本就越小,土地就越能發揮應有作用。此外,房地產(chan) 調控也應從(cong) 治標式的短線調控,轉向治本式的長效調控,避免急功近利式的措施頻繁改變市場預期,放大個(ge) 別地方對土地的饑渴需求。

  優(you) 化央地關(guan) 係、鼓勵社會(hui) 創新是重中之重。目前,中央政府財權較大、地方政府事權較多的格局依然存在。隨著地方承擔的支出義(yi) 務持續上升,在不能迅速拓展穩定的財稅來源的情況下,地方確實不得不依賴於(yu) 土地收入。因此,一方麵需要通過完善分稅製等改革,讓地方財權事權實現更高水平的統一,幫助地方獲得穩定財源,降低土地收入在財政中的占比,另一方麵需要進一步推動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推進稅收製度等改革,激發社會(hui) 活力,以繁榮的民營經濟彌補財政所需。

  政策方向已經明確,土地財政去疾的條件已經成熟。隻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既定的改革方案,及時跟進、穩妥推進,土地財政依賴度的下降可期,地方財政結構的優(you) 化可期,而土地財政和地方債(zhai) 中包含的潛在風險,也可隨著改革進程逐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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