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放開非公立醫院醫療價格為整體醫改鋪路
發稿時間:2014-04-10 00:00:00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王雅潔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jue) 定性作用”的改革思路,再次體(ti) 現在醫療健康領域。
4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聯合發出《關(guan) 於(yu) 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jia) 格,鼓勵社會(hui) 辦醫。《通知》規定,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jia) 格實行市場調節,由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製定。
對此,中歐國際工商學院衛生管理與(yu) 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表示,“非公立醫療機構先行一步,可以為(wei) 整個(ge) 醫療服務價(jia) 格機製改革提供經驗。”
政府不進行不當幹預
昨日,發改委有關(guan) 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已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這次是進一步放開了非營利性的民營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jia) 格。”
在定價(jia) 的具體(ti) 操作辦法上,《通知》顯示,“未來非公立醫療機構將根據市場供求及競爭(zheng) 情況自主製定價(jia) 格,並保持一定時期內(nei) 價(jia) 格水平相對穩定,政府不進行不當幹預。”
而且,政府在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在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同時,還鼓勵其根據自身特點提供更多滿足群眾(zhong) 多元化、個(ge) 性化需求的醫療服務,其收費方式可以靈活多樣,可以按服務項目收費,可以按病種打包收費,也可以按服務人次等確定收費方式。
發改委進一步要求,在定價(jia) 時,相關(guan) 醫療機構必須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jia) 和醫藥費用明細清單製度,通過多種方式向患者公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jia) 格,自覺接受社會(hui) 監督。價(jia) 格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醫療機構價(jia) 格違法行為(wei) 依法嚴(yan) 肅處理。
此外,《通知》明確將“建立醫療保險(放心保)經辦機構與(yu) 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的談判機製”。
記者從(cong) 發改委獲悉,凡符合醫保定點相關(guan) 規定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應按程序將其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工傷(shang) 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hui) 保險的定點服務範圍,並執行與(yu) 公立醫院相同的支付政策。
推動多元化辦醫格局形成
在發改委相關(guan) 負責人看來,放開醫療服務定價(jia) 後,“可以充分發揮價(jia) 格杠杆作用,引導和鼓勵社會(hui) 資本加快進入醫療衛生領域,擴大醫療服務供給,推動多元化辦醫格局的形成。”
“現在國家發改委、衛生計生委和人社部出台的通知,允許非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定價(jia) ,正是順應深化醫改需要的一項重大改革措施,非公立醫療機構先行一步,可以為(wei) 整個(ge) 醫療服務價(jia) 格機製改革提供經驗。”蔡江南認為(wei) ,在部分國家,公立醫療機構的服務價(jia) 格調整,均是以非公立醫療機構為(wei) 先例展開的。
中投顧問醫藥行業(ye) 研究員劉偉(wei) 提議,可以借鑒一些發達國家在醫療方麵的管理經驗,如英國對醫療保障製度進行了改革,在醫療服務提供係統中建立“內(nei) 部市場”,即將醫療服務的購買(mai) 者與(yu) 提供者分離。
“等到非公立(醫療機構)市場比重占到一定大的時候,外在的競爭(zheng) 壓力會(hui) 吸引醫生人才的外向流動,在這種情況下,就會(hui) 倒逼公立醫療機構產(chan) 生調整服務價(jia) 格的動力。”蔡江南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劉偉(wei) 進一步預估,就目前的發展境況看,未來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療要實現發展必須走差異化路線,公立醫院要保障最基本的醫療需求,非公立醫院要保證盈利唯有走中高端路線才能獲得市場的青睞。因此,未來公立醫療和非公立醫療分別代表著普通消費和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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