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障房體係建設的現狀與反思
發稿時間:2014-04-08 00:00:00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馬秀蓮
本文在比較了北京、青島、上海和廣東(dong) (廣州)等省、市保障房體(ti) 係建設情況後發現,各地——除廣東(dong) (廣州)外——都對“十二五”規劃目標進行了很大突破。文章認為(wei) ,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於(yu) 市場提供與(yu) 政府保障之間巨大的中間群體(ti) 的產(chan) 權性需求未能滿足,但是尋求解決(jue) 造成。
本文最後認為(wei) ,中國的住房供應體(ti) 係需要重構,以更加徹底地解決(jue) 這一問題。並且,三種選擇(調節商品房價(jia) 格、繼續提供產(chan) 權型保障房,以及提供政策性商品房)中,政策性商品房路徑最可能勝出。
馬秀蓮
住房市場化改革以來,我國逐步形成了包含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限價(jia) 房和公租房在內(nei) 的“四房”保障房體(ti) 係。但是,“十二五”規劃開始,我國試圖構建一個(ge) “以租為(wei) 主”的新型保障房體(ti) 係。
北京:“四房合一”,又另啟自住商品房
北京原來是典型的“四房”體(ti) 係,比國家設計的還略為(wei) 嚴(yan) 格一些。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分別針對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別為(wei)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和45%);限價(jia) 房和公租房分別針對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別為(wei) 人均可支配收入90%和100%)。其中,限價(jia) 房與(yu) 經適房的差別除了準入外,還在於(yu) 五年後上市,價(jia) 差的35%(而不是70%)上繳政府,公租房則一定程度上惠及外來人口。
——“四房合一”,以租為(wei) 主
從(cong) 2013年4月19日起,北京市統一廉租、經適、限價(jia) 和公租房“四房”合並申請,統一按照“四房”中準入標準最寬鬆的公租房標準審核,將符合條件的家庭納入到保障體(ti) 係內(nei) 輪候,並可選擇先承租公租房來過渡。這是北京市政府住房保障方式由“以售為(wei) 主”向“以租為(wei) 主”轉變的重要標誌。
這也並不代表取消經濟適用房和限價(jia) 房——北京尚有9萬(wan) 戶左右的產(chan) 權型保障房備案家庭還在輪候,按照計劃將在2年內(nei) 基本解決(jue) ,但是它們(men) 的逐漸淡出是早晚的事。“十二五”規劃期間,北京計劃公開搖號50萬(wan) 套保障房中,60%(30萬(wan) 套)為(wei) 公租房。
——又啟“自住商品房”
2013年10月底,北京市出台《關(guan) 於(yu) 加快中低價(jia) 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開發“價(jia) 格低於(yu) 周邊市場30%、麵積以90平方米以下為(wei) 主”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它是“完善住房供應結構,下大力氣做實中端,支持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舉(ju) 措”。名下一套內(nei) 住房京籍家庭,或者持有有效暫住證,並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ge) 稅,且名下無房的非京籍,均可以(且隻能)購買(mai) 一套。
北京要求2013年底前完成不低於(yu) 2萬(wan) 套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供地;2014年全市850公頃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中,30%用於(yu) 自住型商品房建設(另40%用於(yu) 保障房建設,30%用於(yu) 普通商品房建設)。
北京的住房供應體(ti) 係由此重構為(wei) “商品房——自住商品房——公租房(為(wei) 主)”的三層體(ti) 係。
青島:準入寬鬆,產(chan) 權房淡出難
青島也像北京一樣擁有典型的“四房”體(ti) 係,但是寬鬆甚多。
——向“以租為(wei) 主”轉變,但產(chan) 權房淡出緩慢
青島保障房體(ti) 係也在從(cong) “居者有其屋”向“居者有其住”轉變。截至2013年9月底,青島各區(市)共提報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54個(ge) 、房源17839套,其中公(廉)租房11348套(占64%),經適房4699套,限價(jia) 商品房1792套。2014年到2016年,青島市保障性住房計劃建設總量不少於(yu) 4.5萬(wan) 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3萬(wan) 套(67%),經濟適用住房0.75萬(wan) 套,限價(jia) 商品住房0.75萬(wan) 套。預計從(cong) 2016年開始,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jia) 商品住房建設數量將逐步壓縮,逐步退出住房保障體(ti) 係的舞台。
上海:內(nei) 外有別,產(chan) 權保障本地人
上海的保障房體(ti) 係隻包含廉租房、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也叫共有產(chan) 權房)三種。其中,廉租房和共有產(chan) 權房主要針對本地人,公租房主要針對外地人。
——本地人:實質是產(chan) 權保障
上海有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共有產(chan) 權房)兩(liang) 種形式保障戶籍人口(以及一定年限的常住人口),其本質是產(chan) 權保障。
上海1999年推出廉租房,多次降低門檻後,現準入標準已放寬到210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3%),基本覆蓋住房困難但沒有住房消費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
鑒於(yu) 江蘇淮安2007年推出了以出讓土地共有產(chan) 權房代替劃撥土地的經適房,並實施購房家庭與(yu) 政府7:3和5:5兩(liang) 種產(chan) 權比例,2009年上海開始試點共有產(chan) 權房,2010年開始申請供應,準入標準現降低到500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基本覆蓋了中等收入但仍無市場購房能力的“夾心層”群體(ti) 。
上海的廉租房可以出售轉化為(wei) 共有產(chan) 權房。廉租房分為(wei) “隻租不售”和“先租後售”兩(liang) 類,其中“先租後售”類主要為(wei) 在近郊大型居住社區內(nei) 籌集的房源,申請家庭居住滿一定年限後,具有支付能力並符合共有產(chan) 權保障住房申請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購買(mai) 。
——外地人:公租房
上海的公租房是主要針對外來人口。公租房不限戶籍、收入限製,以在本市有穩定職業(ye) 、居住困難作為(wei) 申請條件,租賃價(jia) 格略低於(yu) 市場租金,隻租不售,租賃總年限一般不超過6年。但是,看似普惠的政策,實際執行中也因租金太高、地點偏遠等原因使受益麵有限。
廣東(dong) (廣州):最為(wei) 嚴(yan) 格的租賃保障體(ti) 係
——租賃保障,甚為(wei) 嚴(yan) 格
2012年2月,廣東(dong) 省發布了《廣東(dong) 省住房保障製度改革創新方案》,設定該省保障房體(ti) 係的基本框架:以租賃性保障房為(wei) 主,以地區中等收入60%左右以下戶籍人群為(wei) 主要保障對象。
該體(ti) 係比“十二五”規劃要求的還要更加具體(ti) 、嚴(yan) 格。除了國家要求的“十二五”期末保障性住房覆蓋麵達到20%左右的目標外,該體(ti) 係還要求:以公共租賃住房為(wei) 主體(ti) ,隻租不售,同時停建經濟適用房;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人均住房建築麵積低於(yu) 13平方米確定準入標準;以4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wei) 主,鼓勵低於(yu) 30平方米的小戶型,集體(ti) 宿舍形式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築麵積不低於(yu) 5平方米(注:聯合國貧民窟的標準之一是低於(yu) 5平方米);參照市場租金水平確定租金標準,政府分檔補貼。
——廣州的落實
廣州很好地落實了這些政策,於(yu) 2013年2月出台了《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製度實施辦法(試行)》。廣州要求公租房單套建築麵積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為(wei) 主;以本市戶籍及工作(居住)人口為(wei) 對象,三口之家月可支配收入限額5166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收入準入。租金標準參照市場租金水平確定的同時,租金補貼分別為(wei) 公布的租金標準的80%、70%、60%和50%。
公租房正在成為(wei) 主體(ti) 。2013年2月起,廣州將廉租房統一歸類為(wei) 公租房。從(cong) 2013年4月12日起市轄10區又暫停受理申購經濟適用房申請。經濟適用的占比也迅速下降,2012年廣州市開工建設公租房32888套,經濟適用房3936套,經濟適用房占公租房比例為(wei) 12.0%。2013年則進一步下降到3.6%。廣州2013年上半年建成5451套限價(jia) 房,但是全部用於(yu) 拆遷安置,沒有上市銷售。
執行還是超越了“十二五”規劃?
“十二五”規劃的本質,旨在建立一個(ge) 類似美國的剩餘(yu) 福利模式。但是除廣東(dong) (廣州)外,各地都對這一模式進行了超越。
——“十二五”規劃實質:剩餘(yu) 福利式
更深入分析之前,有必要進一步厘清“十二五”規劃的本質。它旨在建立一個(ge) 類似美國的剩餘(yu) 福利模式。
剩餘(yu) 福利製度有兩(liang) 大基本特征:一、市場扮演主要福利提供角色,政府隻起補殘作用。二、既然是補殘(或剩餘(yu) 性),保障規模要盡可能地小——如能保障到60%AMI(AreaMedianIncome,地區中位收入)的,絕不擴展到80%AMI;保障形式要盡可能最基本——能用租賃的,就絕不用產(chan) 權。目的是讓自由市場作用最大化。
美國是最典型的剩餘(yu) 福利製度。大部分人市場滿足(住房自有率約70%,另一部分人市場租房),政府保障租賃為(wei) 主,60%AMI準入。對比之,我們(men) 將保障覆蓋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假定是80%AMI或者人均可支配收入,美國住房與(yu) 城市發展部將80%-120%AMI確定為(wei) 中等收入,這裏取其下限),以租為(wei) 主的保障形式,都非常接近美國。
雖然早有學者指出我國住房製度的剩餘(yu) 福利性,但是都不如“十二五”規劃這次的更徹底。雖然20%的保障房占有率規模從(cong) 未有過,但是,“十二五”規劃前,保障房(如限價(jia) 房)還覆蓋到中等收入群體(ti) ,現在隻覆蓋到中等偏下收入群體(ti) ;“十二五”規劃前,還有產(chan) 權房和租賃房兩(liang) 種形式,現在隻剩下“以租為(wei) 主”了。
中國住房供應體(ti) 係的重構
中國需要重構其住房供應體(ti) 係,以滿足中間群體(ti) 的產(chan) 權性需求。手段不外乎調節商品房價(jia) 格、繼續提供產(chan) 權型保障房、提供政策性商品房三種。
廣州選擇第一條路徑,試圖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平抑房價(jia) ,這一方式優(you) 先惠及較高收入群體(ti) 。青島、上海選擇第二條路徑,繼續提供產(chan) 權性保障房。差別隻在於(yu) ,青島沿用經濟適用房和限價(jia) 房形式,執行中瓶頸甚多(如定價(jia) 的行政化、收益流失等等);上海采用共有產(chan) 權房,政府補貼顯化,執行較順利。北京走第三條路徑,采用自住商品房形式。自住商品房是一種政策性商品房而不是產(chan) 權性保障房,因為(wei) 沒有收入準入,政府的價(jia) 格支持轉化為(wei) 住房的不完全商品性(如限製上市年限、增值分成、出售後將不能再購買(mai) 等等)。
三種方式中,政策性商品房將最有可能勝出。中國的市場房價(jia) 由於(yu) 各種複雜原因短期內(nei) 很難調控下來,廣州所選的第一條路徑作用有限。隻能在餘(yu) 下的產(chan) 權性保障房和政策性商品房之間選擇了。兩(liang) 者存在保障對象上的差別——前者優(you) 先惠及較低收入群體(ti) ,後者優(you) 先惠及較高收入群體(ti) 。這裏就有了福利製度與(yu) 福利政治的衝(chong) 突:優(you) 先考慮較低收入人群(福利製度),還是優(you) 先考慮較高收入群體(ti) (福利政治)?最可能的結果是:較高收入群體(ti) 的福利需求優(you) 先滿足,較低收入群體(ti) 也不被忽視,但是以降低保障水平為(wei) 代價(jia) (如產(chan) 權變租賃保障)。結果將會(hui) 是“商品房——政策性商品房——租賃性保障房”格局(而不是“商品房——產(chan) 權性保障房——租賃性保障房”格局)。
至於(yu) 這種政策性商品房將采用何種形式,北京的自住房形式,深圳的安居商品房,還是探討中的共有產(chan) 權房,甚或其他,值得進一步探討。
尋找一個(ge) 中間狀態的、政策與(yu) 商品屬性相結合的、旨在滿足人們(men) 產(chan) 權性居住需求的合適的住房形式,是我國住房製度建設的下一個(ge) 關(guan) 鍵點。
(作者單位:國家行政學院社會(hui) 和文化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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