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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寧:國企改革將呈現四方麵趨勢

發稿時間:2014-03-05 00:00:00   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朱寶琛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邵寧日前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後,國企改革將呈現四方麵的趨勢,如根據國有企業(ye) 的不同性質實施分類監管和體(ti) 製改革。對於(yu) 大型和特大型國有企業(ye) 而言,改造成為(wei) 整體(ti) 上市的公眾(zhong) 公司,國有企業(ye) 徹底實現多元化。

  2月26日至3月1日,由中國上市公司協會(hui) 組織的“上門服務周”首站活動在山東(dong) 轄區舉(ju) 行。活動邀請邵寧做了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文件輔導報告,並與(yu) 會(hui) 員代表互動交流。

  邵寧介紹,我國國有企業(ye) 體(ti) 製改革經曆了三個(ge) 階段:第一階段從(cong) 上世紀八十年代至1998年,為(wei) 國企改製起步與(yu) 探索時期,這一時期國企改革的主線為(wei) 普遍建立企業(ye) 承包責任製;第二階段從(cong) 1998年-2002年,是針對國有中小企業(ye) 和困難大型國企改革的攻堅戰階段,大批國有中小企業(ye) 在改革中退出和國有困難企業(ye) 關(guan) 閉破產(chan) ,這是市場經濟轉軌中付出的代價(jia) ,但這一壯士斷腕之舉(ju) 化解了國有經濟在轉軌過程中的結構性矛盾,戰線收縮從(cong) 根本上改變了國有經濟的布局結構;第三階段是成立國資委以後,實施了針對國有大中型企業(ye) 的改革,改變了原有體(ti) 製下國企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狀況,並通過委托代理關(guan) 係建立對企業(ye) 經營者的激勵約束機製,初步實現了出資人職能的一體(ti) 化和集中化。

  “改革後,目前國企總體(ti) 分為(wei) 公益性國企和競爭(zheng) 性國企兩(liang) 種類型。”邵寧說,前者既包括具有一定的資源壟斷或者政策許可但同時也要提供公共服務、履行社會(hui) 保障職能的企業(ye) ,還包括涉及國計民生的戰略性企業(ye) 。

  他同時指出,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後,國企改革將呈現四方麵的趨勢:

  第一,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改革會(hui) 進一步深化。目前的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將成為(wei) 出資人代表機構、資本運營公司或投資公司、國有控股或參股企業(ye) 三層的架構,出資人的監管職能和股東(dong) 職能分開,國資委代表行政性出資人機構從(cong) 事監管職能,由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或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行使股東(dong) 職能。

  第二,根據國有企業(ye) 的不同性質實施分類監管和體(ti) 製改革。對於(yu) 要承擔社會(hui) 保障功能的公益性國有企業(ye) ,改革方向是自然壟斷的行業(ye) “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改革”。改革思路是,能夠引入競爭(zheng) 機製的行業(ye) 盡可能放開,對於(yu) 暫不具備放開條件行業(ye) 中的企業(ye) ,改革可能將包括建立符合其功能特點的考核、評價(jia) 體(ti) 係以及強化行業(ye) 監管的方式等;對於(yu) 競爭(zheng) 性國有企業(ye) ,按照“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方向,進一步推進股權多元化。對於(yu) 大型和特大型國有企業(ye) 而言,改造成為(wei) 整體(ti) 上市的公眾(zhong) 公司,國有企業(ye) 徹底實現多元化。

  第三,改革國有企業(ye) 幹部管理體(ti) 製,建立職業(ye) 經理人製度。在未來三層結構中,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的領導人員暫仍由行政任命,以後逐步市場化;企業(ye) 層麵的高管一律實行職業(ye) 經理人製度,市場化選任、市場化退出。

  第四,堅持和完善董事會(hui) 製度,健全公司治理結構。通過建立健全董事會(hui) 製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不但可以解決(jue) 一把手負責製體(ti) 製下可能難以科學決(jue) 策、民主決(jue) 策的弊端,減少企業(ye) 發生重大決(jue) 策失誤的可能性,而且可以探索建立企業(ye) 長期健康發展的製度性保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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