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城市嚴控新增供地國土部出細則
發稿時間:2014-02-21 00:00:00 來源:財新網 作者:林韻詩
今後,人口500萬(wan) 以上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區,除了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增建設用地。但是,何謂“生活用地”,是否包括商品房用地;“原則上不再新增供地”如何執行,成為(wei) 房地產(chan) 市場的最大懸念。
2月20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guan) 於(yu) 強化管控落實最嚴(yan) 格耕地保護製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上述規定。但是,這個(ge) 政策今後如何執行,尺度如何把握,依然並不清楚。
此前的1月10日,國土資源部部長薑大明曾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hui) 議上表示,中央要求東(dong) 部三大城市群發展要以盤活土地存量為(wei) 主,今後將逐步調減東(dong) 部地區新增建設用地供應。
此次《通知》還要求,今後,全國人均城市建設用地目標將嚴(yan) 格控製在100平方米以內(nei) ;後備耕地資源不足的地方,相應減少新增建設占用耕地。這對土地稀缺的東(dong) 南沿海省份可能會(hui) 造成影響。
住宅用地是否“生活用地”?
根據《通知》,今後,國土資源部將嚴(yan) 格審核城市建設用地,逐步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重點控製東(dong) 部地區特別是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設用地規模。這對三大城市群今後的發展,影響甚大。
中國社科院農(nong) 村所研究員王小映表示,中國特大城市常常開發過度,中心城區高樓林立,公共綠地、公園很少,造成諸多“城市病”,諸如交通擁堵、環境汙染等。控製中心城區新增建設用地,把更多土地留給民生工程,是必要的。
對被新政策“除外”的“生活用地”,是否包括普通商品房用地,王小映表示,生活用地應是相對於(yu) 生產(chan) 性用地而言的,主要是與(yu) 居住、民生工程相關(guan) 的用地。但是,他也指出,“生活用地”並非嚴(yan) 謹的土地分類概念,政府應該明確其內(nei) 涵和外延。
關(guan) 於(yu) “人均建設用地100平方米紅線”,王小映表示,全國各地城市差別較大,中小城市的人均建設用地麵積大一點,大城市則小一點。中國土地學會(hui) 副理事長黃小虎則指出,目前人均建設用地的說法很多,有些人甚至認為(wei) 超過140平方米,但超過100平方米是肯定的。
嚴(yan) 格劃定“永久性基本農(nong) 田”
《通知》還要求,嚴(yan) 格劃定和永久保護基本農(nong) 田,各地應以土地利用總體(ti) 規劃為(wei) 依據,從(cong) 人口500萬(wan) 以上城市中心城區周邊開始,由大到小、由近及遠,加快全國基本農(nong) 田劃定,切實做到上圖入庫、網上公布。
對非法占用基本農(nong) 田5畝(mu) 以上,或基本農(nong) 田以外的耕地10畝(mu) 以上的,以及非法批準征占基本農(nong) 田10畝(mu) 以上或基本農(nong) 田以外的耕地30畝(mu) 的,國土資源部門在核定違法行為(wei) 後三個(ge) 工作日內(nei) ,必須向同級地方政府和上級國土部門報告。
基本農(nong) 田,是指土地利用總體(ti) 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農(nong) 田和其它一般耕地,構成中國18億(yi) 畝(mu) 耕地紅線。
根據1999年起施行的《基本農(nong) 田保護條例》,劃入基本農(nong) 田區的包括:糧、棉、油、蔬菜生產(chan) 基地,農(nong) 業(ye) 科研、教學實驗田,具有改造潛力的中低產(chan) 田、水利土壤條件較好的耕地等。基本農(nong) 田保護區一旦劃定,除經國務院批準,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改變或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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