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清費”鋪路煤炭資源稅改
發稿時間:2014-01-09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王璐 趙婧 劉懿德 魏飆
繼2011年全國範圍內(nei) 實施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從(cong) 價(jia) 計征”改革之後,“遲到已久”的煤炭也將在2014年進入這一改革行列。據介紹,煤炭資源稅改革的總體(ti) 思路是“清費”“正稅”並舉(ju)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山西、內(nei) 蒙、貴州等煤炭資源大省已緊鑼密鼓開始“清費”工作,這預示著煤炭資源稅改革已駛入“快車道”,大門正式開啟為(wei) 期不遠。
“我們(men) 省的主要準備工作是進行改革前的各項測算,省級的資源稅改革方案已經上報到財政部,目前準備工作皆已就緒,隻等方案批複,便可推進資源稅改革。”內(nei) 蒙古財政廳相關(guan) 人士表示。而山西、陝西等產(chan) 煤大省也都早已上報改革方案,目前在積極推進“清費正稅”的工作,貴州更是專(zhuan) 門成立了煤炭資源稅改革領導小組,卯足勁爭(zheng) 取進入首批試點。
據中國煤炭工業(ye) 協會(hui) 副會(hui) 長薑智敏介紹,煤炭資源稅改革在中央層麵已經敲定,清理涉煤收費工作完成後將予以啟動。目前上報方案中稅率區間在2%到10%,具體(ti) 的稅率則將根據各地的清費情況而定。而按照財政部財科所的研究報告,煤炭資源稅改革將於(yu) 2014年上半年內(nei) 實施。
相對於(yu) 油氣資源,煤炭資源稅“從(cong) 價(jia) 計征”的改革更為(wei) 複雜。因此,煤炭資源稅改革並未隨油氣資源稅改革同時推出。2012年以來,隨著市場供需形勢快速變化和價(jia) 格下跌,煤炭資源稅改革時機相對成熟,從(cong) 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到財政部以及國稅總局均明確將其列為(wei) 2014年的重點工作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煤炭企業(ye) 稅費負擔沉重,煤炭資源稅改為(wei) “從(cong) 價(jia) 計征”不可避免要提高稅負水平。記者了解到,各個(ge) 產(chan) 煤大省噸煤稅費負擔普遍占銷售收入的20%到30%,其中大部分項目主要是地方各級政府和社會(hui) 組織設置。以內(nei) 蒙古為(wei) 例,政府性收費項目多達16項,從(cong) 鄂爾多斯每生產(chan) 一噸煤並外運到港口,承擔的政府性收費將達到57.02元/噸(按噸煤470元測算)。貴州的情況也類似,貴州水城礦業(ye) 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各項收費與(yu) 資源稅之比接近3:1。
對此,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煤炭資源稅改革條件基本具備,改革的總體(ti) 思路是“清費”“正稅”同行並舉(ju) ,要簡並、取消一批煤炭相關(guan) 的收費、基金。
國務院2013年11月28日下發的《關(guan) 於(yu) 促進煤炭行業(ye) 平穩運行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求2013年年底前,財政部、發改委要對重點產(chan) 煤省份煤炭行業(ye) 收費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整頓。許多煤炭資源大省爭(zheng) 相開展“清費”行動。
據悉,山西已暫停提取礦山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chan) 發展資金,並對涉煤稅費項目、標準進行全麵清理。山西省財政廳測算,在全麵取締涉煤收費,包括取消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前提下要保證地方現有收益,以煤炭平均售價(jia) 465元/噸計算,資源稅率可定為(wei) 7.4%;如果煤價(jia) 進一步下跌至440元/噸,隻需修改為(wei) 7.6%即可。假如保留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資源稅率可進一步降為(wei) 2%和2.2%。上述數值均超不過國家要求的2%至10%區間,表明山西試點推行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條件已經滿足。
而內(nei) 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ye) 局煤炭行業(ye) 管理處向《經濟參考報》記者提供的內(nei) 政發[2013]95號文件顯示,內(nei) 蒙古對鐵路運雜費進行了清理規範,從(cong) 2013年12月31日起取消攤堆費、綜合服務費、檢斤費、中門鎖費等費用,並下調了一些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並在“中期措施”中提出全麵清理涉煤所有收費項目,對不合理的收費要予以取締,符合規定的要進一步規範標準。
“在清費方麵,除國家同意征收並保留的收費項目外,省、市、縣設立的涉煤收費,在煤炭資源稅從(cong) 價(jia) 計征後一律取消。”貴州省財政廳稅政法規處處長楊秀斌表示。據了解,貴州的改革試點方案已上報到國務院,在清費正稅的同時,貴州還專(zhuan) 門成立了煤炭資源稅改革領導小組,目前領導小組成員分批在各州市縣做調研,對改革後的利益分配機製進一步研究。貴州省省長陳敏爾曾明確表示,要把煤炭資源稅“從(cong) 價(jia) 計征”改革做成貴州省全麵深化改革的成功案例。
種種跡象表明,煤炭資源稅改革已漸行漸近。按照財政部財科所完成的一份研究報告製定的時間表,煤炭資源稅的從(cong) 價(jia) 計征改革於(yu) 2014年上半年內(nei) 實施;到2015年末,資源稅的從(cong) 價(jia) 計征改革擴展至其他礦產(chan) 資源;2016年到2017年,將資源稅征稅範圍擴大至水、森林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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