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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債”試點有望明年啟動

發稿時間:2013-12-23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方家喜

      最近,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啟動市政債(zhai) 的研究工作。據了解,此項研究的政策指向是化解地方債(zhai) 風險和為(wei) 城鎮化融資,基本原則是發展真正意義(yi) 上的市政債(zhai) ,即由原來的代發代辦的地方債(zhai) 轉向自主發行的市政債(zhai) 。專(zhuan) 家預期,管理層在論證和認可此項研究後,或將於(yu) 明年兩(liang) 會(hui) 後正式啟動市政債(zhai) 試點。

  據了解,財政部最近召集各省級財政廳官員,進行地方債(zhai) 務問題的相關(guan) 討論和培訓。一位參加這次培訓的高層人士透露,財政部在這次培訓討論中透露出推進地方債(zhai) 務改革,發展市政債(zhai) 的積極信號。“根據目前多個(ge) 部委研究的方案,我國要推進的市政債(zhai) ,將以地方政府或者授權機構為(wei) 發行主體(ti) ,以政府稅收等一般財政收入或項目收益為(wei) 償(chang) 債(zhai) 來源,把一直以來地方政府的隱性、不規範債(zhai) 務轉變成顯性、規範債(zhai) 務。”財政部財科所有關(guan) 專(zhuan) 家表示。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研究部研究員魏加寧表示,“管理層有意配合新型城鎮化融資中涉及地方投融資體(ti) 製改革的相關(guan) 內(nei) 容,進一步推進地方債(zhai) 務改革。地方政府實現真正意義(yi) 上的自主發債(zhai) ,是未來財稅體(ti) 製改革的突破口,應盡快推進自主發行試點,並過渡到完全市場化自主發行。”

  財政部財科所提交給國家發改委的一份城鎮化融資報告建議用市政債(zhai) 解決(jue) 城鎮化融資和化解地方債(zhai) 務問題。財科所有關(guan) 專(zhuan) 家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提交的報告明確提出,城鎮化基礎設施融資必須建立約束力更高的地方公債(zhai) 製度,而所謂的地方公債(zhai) 製度即和發達國家市政債(zhai) 類似。

  興(xing) 業(ye) 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分析稱,近年來,融資方式多元化和複雜化使得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更加隱蔽,風險埋藏更深。有關(guan) 機構的研究報告指出,地方融資平台發債(zhai) 發展很快,2012年超過了6000億(yi) 元的發行規模,但仍存在虛假出資、信息披露不充分、市場評級不高、不納入預算管理、依賴政府財政補貼等問題,最重要的是無法承擔公益性項目的融資職能。

  據預測,中國城鎮化目標是未來10年新增4億(yi) 城鎮人口,該過程可拉動40萬(wan) 億(yi) 元人民幣的投資規模。“幾個(ge) 部委目前比較一致的意見是,在城鎮化過程中探索建立規範的、市場化的市政債(zhai) 融資機製。”國家發改委有關(guan) 人士告訴記者。

  一位參與(yu) 方案起草的專(zhuan) 家表示,“目前財政代理發債(zhai) 市場化程度低、規模小、行政色彩強烈,且隻能用於(yu) 配套中央投資項目,無法滿足除此之外的公益性項目融資的需求。這種模式與(yu) 市場經濟國家真正的市政債(zhai) 相去甚遠。”他說,按照目前的模式,地方政府債(zhai) 券還本付息由財政部代辦,這在一定程度上等同於(yu) 中央為(wei) 地方政府承擔隱性擔保;同時,當地方政府逾期向財政部繳付應付本息資金時,相關(guan) 規定也僅(jin) 有繳納罰息的懲罰措施,使得地方舉(ju) 債(zhai) 隱含了風險轉嫁的可能。

  研究報告認為(wei) ,我國發展市政債(zhai) 券,應借鑒成熟市政債(zhai) 券市場經驗,嚴(yan) 格遵循市場化原則,明晰相關(guan) 各方的權責;應建立公開透明的發債(zhai) 決(jue) 策機製,堅持“買(mai) 者自負”原則,依靠市場機製約束發債(zhai) 主體(ti) 行為(wei) ,在出現償(chang) 付和違約風險時,按照市場化機製進行清算。

  對於(yu) 中國市政債(zhai) 的運行模式,相關(guan) 部委根據中國國情提出初步設計。最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hui) 等起草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要進行市政債(zhai) 發行試點,嚐試“有收入型的市政債(zhai) ”,即當前的舉(ju) 債(zhai) 對應某個(ge) 項目,這個(ge) 項目完成後,將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從(cong) 而帶來穩定的現金流收入,這種收入可能是使用者付費,也可能體(ti) 現為(wei) 政府的稅收(如財產(chan) 稅),預期未來的收入可以還本付息,即自主安排發債(zhai) 。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hui) 市場創新部有關(guan) 專(zhuan) 家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方案設計,未來的市政債(zhai) 是要通過城鎮化事權主體(ti) 發行市政債(zhai) 券,形成市場化可持續的融資機製,一方麵解決(jue) 市政建設中財權與(yu) 事權錯配的問題,另一方麵實現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規範化,降低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

  據了解,多個(ge) 部委的研究方案總體(ti) 上認為(wei) ,未來的市政債(zhai) 分為(wei) 一般責任債(zhai) 券和收益債(zhai) 券。一般責任債(zhai) 券由地方政府發行,以發行人的完全承諾、信用和稅務能力為(wei) 保證;收益債(zhai) 券是為(wei) 項目或企事業(ye) 單位融資而發行的債(zhai) 券,以發行人所經營項目的收入能力和財務自立能力來作擔保。對於(yu) 市政債(zhai) 的責任監督機製主要體(ti) 現在三方麵,一是要求地方政府公開預算、明確償(chang) 債(zhai) 資金來源;其次,地方政府要對市政債(zhai) 的籌集、使用情況和效益問責;其三,地方政府將設立專(zhuan) 門的市政債(zhai) 監管部門。

  有關(guan) 部委的專(zhuan) 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目前我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製度的空白是推進市政債(zhai) 的一大阻礙。財政部部長樓繼偉(wei) 日前表示,應建立在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基礎上地方發債(zhai) 的管理體(ti) 製。據了解,財政部財科所、中國社科院、多家國內(nei) 的信用評級公司將進一步推進對地方政府評級的研究工作,為(wei) 市政債(zhai) 破冰作好基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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