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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三大問題待解

發稿時間:2013-12-18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徐海波 李勁峰

      如何在規模集中與(yu) 風險可控、釋放活力與(yu) 強化監管之間有機協調,是決(jue) 定以農(nong) 村土地流轉為(wei) 基礎的農(nong) 村土地改革成敗關(guan) 鍵。《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采訪發現,一些地區在土地流轉中存在租期不確定、“非糧化”蔓延、機製不順暢等問題,亟待解決(jue) 。

  流轉租期不確定規模效應受影響

  在全國各地總共流轉7萬(wan) 畝(mu) 土地種植蔬菜的星廣地農(nong) 業(ye) 公司總經理李梅珍,近年來一直在為(wei) 土體(ti) 承包期而擔憂。李梅珍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於(yu) 大部分流轉的土地都是農(nong) 民1988年第二輪聯產(chan) 承包簽訂的承包協議,30年承包期限到現在僅(jin) 剩5年,村民承包到期後政策的不確定性,給企業(ye) 投入與(yu) 生產(chan) 帶來很多風險。

  李梅珍說,蔬菜產(chan) 業(ye) 前期投入大、回報周期長,前期僅(jin) 土壤改良、基礎建設等每畝(mu) 菜地就要投入1.5萬(wan) 元,基本前三年都是虧(kui) 本,後麵才能逐漸盈利。若2018年承包到期後政策發生變化,農(nong) 民拒絕將土地流轉給企業(ye) 生產(chan) ,企業(ye) 可就虧(kui) 大了,“目前,我們(men) 即便希望繼續擴大蔬菜種植規模,也不敢再流轉土地”。

  除土地承包30年期限瓶頸外,農(nong) 民不願長期流轉也是製約土地發揮規模效應的重要因素。流轉5000多畝(mu) 土地種水稻的武漢利梓農(nong) 機合作社社長繆斌說,武漢郊區一些區域2008年土地流轉租金每畝(mu) 僅(jin) 150元,到2010年就翻一番達300元。很多農(nong) 戶預期土地租金還會(hui) 大幅上漲,因此情願土地撂荒不願流轉,或者流轉合同隻簽兩(liang) 年到五年,“短期出租,合作社肯定不敢投入,因此難以產(chan) 生規模效應,這也是為(wei) 何近年種糧大戶數量在減少”。

  “非糧”勢頭蔓延埋下重重隱憂

  土地流轉“非糧化”,已成為(wei) 各地土地改革中普遍麵臨(lin) 的挑戰。

  由於(yu) 種糧經濟回報低,致使土地承包者偏愛土地流轉“非糧化”。安徽省固鎮縣統計顯示,土地流轉土地上百畝(mu) 的合作社或大戶,基本上都是種植甜葉菊、蔬菜、花生等非糧作物。

  土地大麵積種植經濟作物埋下重重憂患。繆斌說,首先,規模種植畝(mu) 產(chan) 原本比個(ge) 人精耕細作畝(mu) 產(chan) 低,因此大麵積土地流轉不種糧食,肯定會(hui) 影響糧食產(chan) 量;其次,有企業(ye) 或承包戶流轉土地用來種西瓜、種苗木、種葡萄,使用地膜、遺留樹根等對田地土質和肥力都有較大損害;最後,有的工商資本流轉土地後,簡單投入平整種樹或經果,目的在於(yu) 申請項目補貼資金、作為(wei) 貸款地抵押物或等征地補償(chang) 。

  遏製土地“非糧化”流轉後期監管難度大。武漢市農(nong) 村經管局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說,由於(yu) 基層對土地流轉後用途缺乏有效監管,導致部分業(ye) 主無視合同條款、不按項目規劃實施產(chan) 業(ye) 開發,甚至隨意改變土地農(nong) 業(ye) 用途,對耕地造成永久性破壞。

  三重機製不暢加大流轉風險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xiang) 村治理研究中心賀雪峰、武漢市農(nong) 業(ye) 局經管局土地承包管理科科長王文才、武漢市黃陂區六指街辦事處副主任林洪等專(zhuan) 家學者和基層幹部介紹說,目前我國土地流轉中還存在機製不健全的問題,亟待引起重視。

  一是土地流轉風險防控機製有待完善。除土地流轉“非糧化”外,部分業(ye) 主(受讓方)大麵積流轉土地不是真正的從(cong) 事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而是以此作為(wei) 貸款抵押物,將貸款資金用於(yu) 商業(ye) 或者民間高利貸,因目前以農(nong) 資抵押貸款機製還不健全,存在巨大風險,對土地流轉容易帶來較大負麵衝(chong) 擊。

  二是土地流轉價(jia) 格發現機製尚未形成,目前,土地流轉評估體(ti) 係還未建立,土地流轉信息不對稱,土地流轉的“招拍掛”製度也尚未得到很好的推廣。

  三是土地確權工作缺乏全盤規劃極易形成浪費。當前農(nong) 村地區一方麵土地確權步伐緩慢,僅(jin) 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ti) 林權基本完成了確權工作,“四荒地”使用權、養(yang) 殖水麵承包經營權等確權工作尚未完成;農(nong) 村集體(ti) 土地所有權、農(nong) 村集體(ti) 建設用地、農(nong) 村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和房屋所有權的登記工作剛剛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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